「交通違法曝光台」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騎車上班時家人經常提醒要離大車遠一點,這不是對大車司機駕駛技術不信任,而是大車在駕駛過程中存在視覺盲區,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往往很嚴重,這也要求大車司機更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不做與開車無關的事情……這樣不僅是為您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更是為其他人的安全負責。


而對大型客貨運車輛各種交通違法的查處也是交警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這裡告訴司機師傅千萬別存在僥倖心理,因為我們不僅有電子眼抓拍,還有流動抓拍車以及交警現場執法,只要你涉及交通違法就是查你沒商量。

案例一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新密一超載大貨車司機為了躲避電子眼,竟然用塑料套將前車牌號完全罩住,“蒙車牌”行駛的大貨車沒走多遠就被巡邏的交警發現,為躲避處罰,司機報假名糊弄交警。聰明反被聰明誤的大貨車司機,面臨不但沒有“躲開”超載處罰,而且因自己故意遮擋號牌,駕駛證被一次記滿15分,還因此被依法降級,丟掉開貨車飯碗的處罰時,悔恨不已。

4月16日12時許,新密市交警大隊民警張紅偉,李寧等在省道323巡邏,當巡邏至關口路段時,發現一輛超載大貨車,遂將該車攔下。當民警對該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輛的號牌用一個軍綠色塑料套套住,民警立即詢問司機為什麼將車牌套住,該司機回答道:怕被抓拍處罰,所以就用塑料套把車牌全部罩住,民警當問該司機名字時,該司機稱自己叫“張亮”,經民警查證,該司機竟然報假名糊弄民警,最終該司機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真實名字楊某。隨後民警們當場將塑料套從前車牌上取下,車牌號碼為豫A32**E。

經檢查駕駛證,該名司機姓楊,新密市人,民警們讓楊某駕駛車輛到新密市鞏樓超限檢測站過磅檢車,檢測結果為超載19%,遂將該車輛暫扣,並讓駕駛員楊某到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案例二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貨車司機為了多拉,快跑,躲避電子監控抓拍,將超載大貨車的車牌用布蒙上,上路行駛時被新密交警查獲,竟埋怨交警大晚上還不下班。司機因多起嚴重交通違法,將被處以駕駛證記18分,罰款1700元的處罰。

4月23日晚上8點,新密市交警大隊民警丁建偉等人駕駛警車由北向南巡邏至王觀路與嶽打路附近時,對向一輛紅色貨車快速駛過,兩車會車時,民警發現該車前號牌被矇住,民警立即喊話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對該車進行檢查時,該車前號牌被一塊破布遮擋,尾部號牌也佈滿泥汙。看到情況不對,司機趁機打開車門跳下車要跑,被民警當場控制。

民警示意司機出示駕駛證、行車證,司機稱自己沒有駕駛證。民警詢問司機姓名等基本信息,司機說不知道自己叫啥。

民警經過耐心教育溝通後,司機終於說了自己的姓名。司機姓陳,白寨人,不願意出示證件是因為害怕駕駛證扣分,砸了飯碗。看到民警要對超載、遮擋號牌交通違法依法進行處罰時,司機陳某埋怨道:“大晚上的,誰能想到你們還沒下班?”

案例三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超載貨車遮擋號牌上路行駛途中,被巡邏的新密交警發現查處過程中,貨車車主現身,阻礙民警執法,導致兩貨車的司機逃跑,貨車車主被新密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5月12日19時40分,新密市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李高原等四人駕駛警車沿鄭登快速路行駛至白寨路段時,發現路邊村道口處,有兩輛貨物裝的“冒尖”的大貨車正要橫穿公路駛上鄭登路,倆車的前車牌還都用迷彩布遮擋住。民警駕車上前,並喊話示意貨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下車來到兩輛貨車前正要進行檢查時,從路邊一輛白色越野車上下來一名男子,徑直來到民警跟前,擋住民警不讓向前,並揮手讓貨車向後倒車。看到男子的手勢,兩輛車的司機一前一後開始沿村道向後倒車,村道上蕩起陣陣灰土。民警趕緊通過電臺呼叫請求支援,在五十米開外的村道上,一貨車司機見狀不對,打開車門跳下車逃跑,另一輛車在倒出二百米遠的距離才終於停下,貨車司機下車後向東逃跑。因天黑,能見度極低,民警當場將阻攔執法的男子控制,經簡單詢問,男子姓張,新密人,是被查住的其中一輛貨車車主。隨後,民警找來代駕,將這兩輛涉嫌超載、故意遮擋號牌的貨車暫扣,依法處理。民警將車主張某移交白寨派出所處理。

5月13日,阻礙民警執法的張某,被新密公安機關依法處於拘留5日的處罰。

案例四

「交通違法曝光臺」大貨車曝光,看看這次都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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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一貨車司機因疲憊,頭天晚上在家吃飯時自己喝了幾瓶啤酒解乏,當天出車前想著是昨晚喝的啤酒,自己又睡了一晚應該沒事了,沒想到這點“解乏”小酒不但把他送進了拘留所,而且駕駛證也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7月11日8點40分許,新密市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盧鵬飛、李冰、李浩朋等人在G343關口村路段卡點對過往車輛安全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豫A831**的重型半掛貨車涉嫌超載,民警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在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面色緋紅,懷疑其涉嫌酒駕,遂對其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測試,結果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3毫克/100毫升,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隨後該車被開往新密市鞏樓超限檢測站檢測,經稱重該車核載49噸,實載66.42噸,超載率36%。

經詢問,司機姓樊,新密市平陌鎮人。7月10日晚上,在家吃飯時因為疲憊就喝點啤酒解乏,本想著喝的是啤酒又睡了一覺應該沒事了,沒想到送貨時因違章被查。

當民警告訴他要被處以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時,樊某這才真正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便不斷地向民警求情道:“我是開貨車送貨的,昨晚就喝了幾瓶啤酒,我也知道酒後開車不對,請你們多罰些錢,從輕處理,就別吊銷駕駛證了。”

然而,法不容情。最終新密交警對樊某因超載罰款1500元,因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樊某不得不為他的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買單,悔之晚矣。

鄭州交警提示廣大大貨車車主和駕駛員朋友:大貨車不按法律規定行駛,極易誘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要一味的只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了交通安全,為了您和路面上的他人,千萬別讓大貨車成為“大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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