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安依法查处一起阻碍蓝剑骑警队执行职务案

9月27日,辽宁丹东公安合作区商旅边防派出所快速出击,依法查处一起阻碍蓝剑骑警队执行职务案,违法行为人甄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丹东公安依法查处一起阻碍蓝剑骑警队执行职务案

当日10时许,丹东公安蓝剑骑警队巡逻至合作区锦江路皇朝酒店附近,发现一男子(经查系甄某某)违章驾驶一辆私自改装的三轮摩托车运送货物。蓝剑骑警队民警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但该男子拒不配合检查,加速逃窜。在逃窜过程中民警多次口头警告甄某某如不配合检查将对其使用警械,但其仍拒不配合检查,并在滨江中路米娅酒吧附近将民警驾驶的警用摩托车别倒后继续逃窜。民警追赶了近1公里,在合作区农业银行附近将其截停。蓝剑骑警队民警要求甄某某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甄某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只有残疾证,并称自己没有违法,采取躺在地上、拽车轮、大喊“警察打人啦”等语言和行为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

合作区商旅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快速出击,迅速赶到现场,经多次警告无效后,将其强制传唤至商旅边防派出所接受调查。甄某某因阻碍蓝剑骑警队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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