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爲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為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在抗日戰爭勝利後,被逮捕的漢奸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這其中挑選兩個比較有代表性的人來說,其一是陳公博,已經被處死,其二是周佛海,本來是死刑,後來改為無期徒刑,兩人在自白時都說是“和平救國”,那麼這是委屈還是狡辯呢?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為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陳公博並不認罪,當庭宣讀了他寫的6萬多字的自白書,後來此自白書以《八年來之回憶》為題,在市面上由小販叫賣,流傳甚廣,陳公博在自白書裡為自己和汪精衛開脫罪責,說他之所以與汪精衛組織南京政府,是當時想到蔣介石不抗日,南京是和平抗日,說他與汪精衛在南京與日本鬥爭了五個多年頭,從而使淪陷區人民安居樂業,陳公博在辯解中還主要打了“反共牌”,希望能在這一點上獲得重慶政府的同情,進而獲得赦免,同時提到與蔣介石的恩怨,法官急忙出示了法庭專門編撰的《陳公博言論集》作為其叛國投敵的罪證展示,隨後律師進行了辯護,檢察官對律師的觀點一一予以駁斥。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為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按照他的說法,本人在政治上是失敗的,人格上是沒有失敗的。1946年6月3日,陳公博在蘇州監獄與在場法官握手言別後被槍決。

周佛海是汪精衛死後偽政府2號人物,也是當年鼓動汪精衛出逃的最有力者,但也是最早與重慶方面建立聯繫,抗戰勝利時接受過蔣的委任、與蔣私人關係最深的人物,所以他在日本戰敗後若有所恃,以為自己屬於有功人員,可以逃過審判一節,直到國民黨政府開始大規模抓捕漢奸,且許諾保護他的戴笠墜機身亡後,周佛海才開始害怕起來,因為此時局長軍統的鄭介民和毛人鳳與他私交不深,這兩人也不願再替前任捧著他這個燙手山芋,1946年9月26日,對周佛海的審判開始,指控其通敵謀國,圖謀反抗本國,應予嚴懲,跟陳公博一樣。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為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周佛海也是一番辯解,稱自己最初的所為只是在形勢危急的情況下進行和平救國,當發現日本並無停戰誠意後,便暗中歸順了重慶方面:我在抗戰後期即已設置電臺與重慶聯絡,營救和救濟中央工作人員,誅除惡逆,保衛大上海,我是有功的,應當將功折罪,但法庭並不理會,稱只是利用而已,11月7日,南京高等法院宣佈判處周佛海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留給家屬必要生活費外均沒收,周佛海是被判了死刑,但卻並未執行,這與他的妻子楊淑惠有關。

周佛海的案子宣判後,楊淑惠申請復判被駁後,直接找到蔣介石的機要秘書陳芳威脅說,蔣介石給周佛海寫過一封邀請要其戴罪立功,並保證政治前途的親筆信,現已被她保管在香港銀行的保險櫃裡,一旦周被處死,他就將全線公開,後楊又託陳果夫引薦他去見蔣介石,陳轉託宋美齡,蔣介石最終接見了楊淑慧,並答應刀下留人,1947年3月26日,蔣介石以國民政府的名義下令將周佛海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陳公博至死不認罪,周佛海認為功過相抵,“和平救國”是對是錯?

抗戰勝利後被關進監獄的這些人大都不肯承認自己是真正的漢奸,陳公博認為他是因為與蔣介石的歷史宿怨,所以難逃一死,而他本來是反對汪精衛與日本和談的,只是後來不忍看著汪精衛陷入絕境才跳入火坑,他顯然將自己被處決看作是國民黨內部鬥爭的結果,周佛海則認為自己功大於過,至少也該功過相抵。如今這段歷史仍被人討論,你有事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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