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树带儿子跑路时被逮住,某男:“要跑可以,我们再生一个!”

 一座古老的城堡屹立于森林之中,宏伟而神秘。

管家路德目光平静地看着眼前的少女。

一张白皙鹅蛋脸,有点婴儿肥,模样十分标致,小巧的鼻,樱桃小嘴,一双灵气逼人的眼睛澄澈而明亮,如城堡外的蓝湖,身材均匀而修长,青春活力而漂亮的脸蛋透出几分机灵和聪明。

沈千树在路德管家的目光下,惴惴不安。

“有过陪护的经验吗?”

沈千树轻轻摇头,一天两百欧元的工资,就算没有陪护的经验,对于她这种缺钱的留学生也是挤破头想稳住这份工作,可她并不想撒谎。

“你主要的工作是照顾先生的日常起居,不管先生有什么需要,你都务必满足他,并且,不能刺激他。”路德先生的目光非常锐利,像是要层层剥开沈千树的皮囊。

“是!”

“十天内,我已经换了二十名陪护,能不能留下来,看你的运气。”

天啊,十天二十名陪护,这城堡的主人是大魔王,还是多难伺候?

难怪有这么高的工资。

路德管家看着娇小而漂亮的女孩,淡淡说,“有几件事,我务必和你强调一下,先生喜静,不必要时,不要说话。第二,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在你陪护期间,太阳落山前,离开城堡。”

“是!”沈千树莫名地感觉到一股寒颤,细微的电流,爬过了脊椎,莫名的不寒而栗,这座豪华而神秘的城堡,瞬间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路德管家领着沈千树上了二楼。

她赤着脚,踩在纯手工编织的地毯上,轻得没有一点声音,路德管家推开门,沈千树像一个好奇的孩子,被房间里雕栏画壁的奢华给迷住了眼,很快却被窗前的一名人影吸引住了目光。

夜陵坐在窗边的沙发上,一袭白衬衫,黑色的长裤,纽扣系到最上面一颗,整个人都透出一股严谨而冰冷的气息。沈千树迎着他波澜不惊的脸孔,心口颤了颤,瞬间惊艳。

他有一张万人迷的脸,五官如最佳的肖像画中所描绘的一般,眉骨略高,显得眼睛非常深邃,琥珀色的眼睛极其罕见,如一块冰冷的宝石,薄唇高鼻,勾勒出一张英俊非凡的脸。

“先生,这是新陪护,她叫sara,从今天起,她来负责你的日常起居。”路德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声音如在一条水平线上。

男人冰冷的目光锁在沈千树脸上,沈千树迎着他的目光,像是有一条毒蛇,黏在头皮上,令她头皮发麻,她深呼吸,露出一抹明媚的笑容。

“先生,您好,我叫sara。”

路德管家看到她的笑容,微微惊讶,男人的手在沙发上按了键,沙发转身,他背对着他们,一语不发,沈千树莫名其妙,应聘失败了吗?

他不满意?

沈千树随着路德管家下楼。

“管家,先生是生病了吗?”

路德淡淡地点头,沈千树暗忖,难怪他的脸色极其苍白,仿佛不曾见天日,透出一股溃败之感。

“我可以留下来吗?”

路德管家定定地看着他,“如果先生不满意,你会知道的。”

路德管家走后,整个大城堡,仅剩她和夜陵,路德管家给她留下了一个特别详细的单子,几点吃饭,几点吃药,定时定量,她总算知道为什么路德找的陪护都是亚裔。

他所罗列的菜肴,几乎都是中餐。

厨房的冰箱里,都是新鲜的食材,沈千树按照菜谱,准备了饭菜。沈千树端着饭菜,上了二楼,推开了雕花大门,夜陵坐在沙发上,如一座雕像。

沈千树谨记着路德管家的吩咐,没必要时,不要出声。

她放下饭菜和药,轻步离开。

“回来!”她刚要出门,夜陵出声,他的声线低沉而性感,沈千树惊讶回头,夜陵目光冰冷地看着她,“难吃,重做!”

沈千树,“……”

他筷子都没动过,用鼻子嗅着就说难吃吗?

雇主是天,沈千树牢记路德管家所言,服从他所有命令。

“是!”

沈千树为夜陵做的第一顿饭,做了足足两个小时,重做了四遍,沈千树的小宇宙已在爆发边缘。

为了钱,忍了!

第四遍时,夜陵总算吃了,没再刁难。

沈千树吐槽,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怎么就没说难吃,是你饿了吧?

 下午,沈千树在看楼下客厅里学法语,听到了按铃声,沈千树赤着脚,踩着地毯上楼,城堡里雅雀无声,夜陵脾气很怪,偶尔和风细雨,偶尔沉默寡言,偶尔却暴躁如雷,脾气阴晴不定。

路德管家去了雅典,要走三个月,城堡里就只有她和夜陵。

夜陵有头疼的毛病。

每天下午,她都会为他按摩,这是他脾气最暴躁时。

夜陵如一尊完美的雕像,坐在窗户前,一脸风雨欲来,沈千树照顾他一个多月,深知他的脾气,他的病又发作了,她具体并不知道夜陵什么病。

她只知道,夜陵频繁的头疼,并且很严重。

夜陵枕着沈千树的腿,微微闭上了眼睛,沈千树轻轻地为他按摩,她干净修长的手指在他太阳穴上轻轻地揉着,力度不轻不重,夜陵烦躁地拧着眉。

他闭着眼的模样,比平时冷峻严谨的模样要顺眼得多,沈千树能看到他卷翘的睫毛,又细又密,极其好看,沈千树觉得自己能忍他一个多月,就是看在这张脸上。

“用力点!”夜陵骤然暴怒出声。

沈千树吓了一跳,加重了力度,心中却忍不住暗暗叫苦,她为夜陵按摩了一个半小时,手又酸又累,却又不敢放松,稍微一放松,夜陵就能感觉到,并且情绪会失控,极其焦躁。

她能感觉到夜陵的痛苦和隐忍。

她不懂,为什么他头疼如此剧烈,却又不去住院。

为什么整个城堡,空无一人,只有夜陵和她。

路德管家说,平时是他照顾夜陵,可他要去雅典三个多月,只能找人陪护,十天却换了二十个陪护,她能坚持一个多月,对路德,对夜陵而言,已是奇迹。

沈千树单纯是为了钱和夜陵的颜,忍下了他一个多月以来的花样刁难。

就这按摩,不停歇两个小时,不是一般人能忍受。

夜陵的额头上,浮起了一层薄薄的汗。

他很疼。

沈千树莫名的有些心软和心疼,他那么疼,却一声不吭地忍着,她的按摩只是稍稍缓解他的疼痛,却无法治愈他,沈千树白皙而温暖的掌心,轻轻地擦拭他的汗水。

夜陵倏然睁开眼睛,琥珀色的眼眸一片深沉,定定地看着她,沈千树脸颊腾一下红了,紧张至极,掌心的汗如带了电流,从掌心直穿心脏。

这个动作,太亲密了。

安静的城堡里,只有微风拂过的声音,还有……如雷的心跳声。

夜陵重新闭上了眼睛。

“继续!”

沈千树缓缓地松了一口气,夜陵给人的感觉,太过于震慑,他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甚至是一个眼神,都令人畏惧和紧张,他喜静,她谨记路德管家的嘱咐,极少说话。

不知不觉,夜陵睡着了。

夜陵这一觉,睡得并不长,沈千树的腿被他枕得发麻,两条手臂也酸软得不像话。

“我要出门一趟。”夜陵淡淡说,“给我挑一套衣服。”

沈千树很诧异,在她印象中,夜陵是第一次出门,每一次她来城堡,夜陵都在,她走时,夜陵也在。虽是诧异,她还是帮夜陵选了一套衣服。

他的衣柜里,清一色的白衬衫。

沈千树为他挑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配白衬衫,夜陵当着她的面,换上了衬衫,沈千树脸色一热,匆忙别开了目光,夜陵脸色苍白,却有一副好身材,蜜色的皮肤,精壮的胸膛,他是一个典型的衣架子,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一双修长的大长腿,极其加分,她正想出去,夜陵下命令,“过来!”

他拿过一条领带,交给沈千树,白衬衫就系了最下面三颗纽扣,沈千树秒懂了他的意思,纤纤玉手接过领带,并给他把你扣一颗一颗地系上。

夜陵微微低着头,看着她修长白净的手指在白衬衫上抚动,她有一双很美的手,灵活得像跳动的音符,指甲修得圆润而干净。她的指尖无意中碰到了他的胸膛。

沈千树仿佛受了惊吓,她低着头,他只能看到她通红的耳朵。

“我很可怕?”夜陵问。

沈千树摇了摇头,耳朵红得更厉害了一些。

夜陵目光中如凝结了冰霜。

小骗子!

她身上有一股冷香,淡淡的,很是迷人,他记得枕在她腿上,头痛欲裂时,总能闻到这股冷香,像是安神药,减缓了他的疼痛。

千树带儿子跑路时被逮住,某男:“要跑可以,我们再生一个!”

夜陵太高了。

沈千树够不着,他又笔直地站着,没有弯腰的意思,沈千树不得已垫着脚,两人离得近,异性荷尔蒙的气息强烈席卷她的感官,沈千树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着火了。

在一片手忙脚乱中,艰难地为他系上领带。

穿上了衬衫,系好领带,夜陵套上了深蓝色的马甲,西装,一扫溃败之色,精神又英俊,像是一名矜贵的公子哥,风流却冷漠。

夜陵出了城堡后,沈千树在楼下大厅里复习功课。

她是留学生,申请了巴黎艺术学院,学习珠宝设计,入学前有半年的语言课,她提早两个月过来,就是想要熟悉一下环境和语言,顺便赚钱。

沈千树一边听法语网上课程一边画着珠宝设计草图。

不知不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段时间被夜陵折腾得太累。

几乎每天都要为他按摩长达四个小时,两条手臂酸软僵硬得像装了假肢。

夜陵回来时,看到她毫无形象地趴在一堆草稿纸上睡觉。

阳光明媚,他身上却像是笼罩了一层薄薄的冰霜,他走了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沈千树,她侧趴着,一头青丝垂下,遮住了半张脸颊,只露出半张白净的脸,带着淡淡的桃花红。

夜陵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微微地眯着眼睛,注意力转而被一旁的草稿纸吸引了目光,他微微挑了挑眉,拿起一旁的草稿。

全是珠宝设计的草稿纸。

沈千树醒来时,有点迷糊地揉了揉眼睛。

“先生,你回来了?”

夜陵冷淡的嗯了一声,沈千树发觉他在看她的设计稿,面红耳赤地抢回来,夜陵冷冷地看着她,对她这种护食的动作很不满意,恶毒地攻击她的作品。

“一堆垃圾,抢什么?”

“你凭什么说我的设计是垃圾?”沈千树小脸通红,仰头反驳,一时忘了路德管家的警告,也是第一次面对夜陵的刁难和恶毒奋起反抗。

 夜陵危险地眯起了眼睛,一向乖巧的小猫咪,突然伸出锋利的爪子,张牙舞爪,颇为新鲜,她的脸在他脑海里,也鲜活了起来,他不必靠着一股冷香记住她。

“垃圾,就是垃圾。”夜陵冷漠地说,拿过其中一张设计稿,又拿过一旁的笔,在她原有的设计稿上涂涂改改不到五分钟,一张令人眼前一亮的设计跃然纸上。

虽是素描的设计,却那么的惊艳。

她设计的一条血滴状的项链,夜陵随手一改,血滴的形状变得丰满而灵气,并用弯月捧着泪滴,简单的线条处理也比沈千树高明而熟练。

“你……”一张中规中矩的设计图,瞬间仿佛有了生命力,沈千树惊叹,她一心以为的病娇,竟是一名才艺顶尖的病娇,沈千树毫无节操,双手合十,“求拜师!”

“丑拒!”夜陵无情拒绝,给沈千树暴力一刀。

沈千树看着他的背影,竖起了中指。

你好看,了不起啊!

自从沈千树发现夜陵精通珠宝设计后,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露出一些设计草稿,都是一些线条比较粗糙的设计,希望能得到夜陵的指点。

夜陵心情好时,会指点一两句,心情不好时,直接撕碎,并暴躁,沈千树会立刻拉着他躺下,为他按摩,有一次她按摩时,夜陵的疼痛,显然无法忍耐,身体紧绷僵硬如一块石头,沈千树绞尽脑汁后,轻轻地哼起了歌,都是一些轻柔的歌曲,却见奇效,夜陵在她的歌声中,放松了下来。

于是,沈千树在按摩时,又被强迫着唱歌,一天下来,口干舌燥,手臂僵硬酸软,简直欲哭无泪。

强烈要求涨工资!

巴黎的夜,总是来得慢。

沈千树遇上了来巴黎的第一个阴天。

天气预报时,晚上有雷阵雨。

六点一到,天就暗下来,黑沉沉的,沈千树做好了饭菜,端上楼,夜陵如雕像似的坐在窗户前,看着黑沉的天,这段时间,两人的对话多了起来,虽说有些时候是沈千树强行尬聊,也不像前一个月惜字如金。

“先生,晚上有雷雨,我怕耽搁,今天提早走行吗?”

夜陵没有任何回应,沈千树放下了餐盘,她能感觉到夜陵的情绪非常的差,且在拼命地忍耐着,空气中牵扯着一股暴力的因子,沈千树莫名的有些恐惧。

他像是沉浮于黑暗中的大魔王。

“先生,我先走了。”

沈千树快步离开城堡,已快两个月,她从未在城堡过夜,并谨记路德管家的警告,夜晚的城堡,仿佛有魔鬼,沈千树脚步匆匆地走向公交站。

气氛,冷凝,她的心口扑通跳。

这是郊区,要步行两公里才到公交站,平时她来得早,走得早,都当是运动了。

今天刚走到一半,猛然闪电雷鸣,天色越来越黑,仿佛马上就要下大雨,沈千树回头看一眼城堡,屹立于森林中的城堡,是附近唯一的房子。

“我就待一会儿……晚点走,没关系吧?”

 这又是雷电,又是暴雨,能不能有公交车还是未知数,她一个女孩子徒步太危险,沈千树折返城堡,还没到城堡就下起了雷阵雨。

雷电交加,暴雨倾盆。

沈千树在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随便拿了一件毛巾,擦干了头发,并换了一套干燥的睡袍,把衣服拿去烘干。

城堡很安静,并未亮灯。

她从来没在城堡过夜,并不知道城堡晚上竟然是熄灯的,夜陵呢?

他在干什么?

雷阵雨,一下就是两个小时,天完全暗下来,沈千树刚想去开灯,倏然楼上传来了一阵咆哮声,像是负伤的野兽在嘶鸣,接着是一阵疯狂的碎裂声和震动声,像是有人在进行巨大的破坏,沈千树被吓得魂飞魄散,依稀想起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夜陵的房间摆设,每一天都不一样。

她见过的摆设,几乎就出现过一次,第二天又焕然一新。

咆哮声,越来越大,隐约能听出是夜陵的声音却低沉暗哑多了。

夜陵虽会暴躁,狂怒,却能克制,极少会有这种暴走的状态,沈千树恐惧,又担心,她怎么了?楼上的碎裂和砸东西声音,越来越强烈,城堡里,如锁了一头怪兽。

沈千树对夜陵的担心,战胜了恐惧,她小跑着上楼。

“先生,你怎么了?”沈千树出声,在她靠近房门,并出声时,暴躁的声音,倏然变得落地有声,沈千树心口定了定,推开了门,想去看一看夜陵的情况,她刚一推开门,倏然有一股蛮力猛然拉扯着她,沈千树撞到一个坚硬的怀抱里,手忙脚乱地抱着他,一道闪电轰然而过,沈千树惊慌失措中看到了一双深沉的琥珀色眼眸和……狰狞的脸。

“先生?”沈千树疑惑地看着他。

恐惧的眼,惨白的脸,无处躲藏。

她意识到危险。

想要逃,已来不及了。

城堡就是一座牢,困住了她和他。

她身上的冷香钻鼻而入,像是一道催命符,夜陵发了狂,猛然扣住沈千树,砸向了大床,整个人压了上去,沈千树被砸得头昏眼花,刚想要起身就被死死压住,身上的睡袍被夜陵猛然撕碎。

“先生,你……”她来不及说话,就被堵住了嘴。

夜陵粗暴地吻住她的唇,她身上的冷香像是她的催命符,引发了他身上的兽性,他像一头毫无理智的野兽,琥珀色的眼眸在暗夜中,一片凌乱。

沈千树意识到了危险,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推开了夜陵,却被他撕碎身上仅存的衣物,她几乎是爬着想要离开大床,却被夜陵拽住了脚踝往回来,接着脚踝处传来剧痛。

“啊……”她瞬间失去了力气。

“先生,你在干什么?”沈千树的尖叫被堵在咽喉里。

“啊……”毫无防备的破竹而入,她猛然瞪圆了眼睛,脑海一片空白,身上的野兽却开始了最原始的掠夺,像是征伐宇宙的战神,所有的罪恶和残忍,被隐藏于夜色中……

 沈千树醒来时,人在医院,她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恐怖的记忆渐渐回笼,身体的疼痛后知后觉袭来,像是入了骨髓,麻痹着她的神经。

“sara,你终于醒了。”路德管家的声音传来,沈千树僵硬地转头,看到了路德管家,他不算是慈眉善目的人,此刻的眼里却有一抹同情,“你昏迷了四天,医生尽力抢救,总算把你救活。”

沈千树小脸惨白,想起了路德管家一句话。

切记,不要在城堡过夜。

她……自投罗网。

为什么?

他为什么,如此对她?

“先生情绪不太稳定,请您原谅他。”路德管家微微欠身。

沈千树的眼神,像是一潭死水,“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她。

沈千树在医院养了足足七天,路德管家来了三次,并付清了她的医疗费用,出院的那一天,路德来了,并给予她一张支票。

“sara小姐,先生说,不再需要你的陪护,这是给你的补偿。”

沈千树低头看着支票上的数字。

一百万欧元。

真大方。

初夜一百万欧元,天底下比她贵的,数不出几个了吧。

屈辱,茫然,讽刺和悲凉,所有的负面情绪像是一张网,把她笼罩,她在如失重的空间中,不知所措。

她潜意识想要撕掉这张屈辱的支票,脑海却空荡荡的,所有的指令都慢了半拍。

千树带儿子跑路时被逮住,某男:“要跑可以,我们再生一个!”

“我要见先生。”

“先生不想见你。”

“禽兽!”沈千树盛怒,他对她做的事情,简直是禽兽。

路德管家欲言又止,终究是什么都没说。

沈千树回到了小公寓,又躺了整整三天,这才恢复了元气。

悲剧已然铸成,她却不能自暴自弃,她的一生,都要靠自己,家里早就抛弃了她,把她丢到巴黎来自生自灭,除了赚钱,为了日后的工作,她只能拼命,让自己活出一个人样来。

沈千树开始上语言班,语言班分成英语和法语,在网上选专业时,她鬼使神差地选了第二专业。

心理学。

心理学是英语授课,她的英语勉强还算过关,对于专业课而言,显然不足。除了上语言班,她还兼职教法国人中文,赚生活费。

她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就会这样按部就班。

学语言,上大学,赚钱,直到半个月后,一张检查报告刺痛了她的眼睛。 她怀孕了!

七年后。

a市珠宝展在文化艺术中心一号馆举办,齐聚了也全球知名品牌,国内外最著名的设计师个人展作品,将近25000平米的展区中,不同产地,风格各异的首饰,宝石等饰品集中亮相。

沈千树在展区内观赏来自于全球各地不同设计师的作品,对于知名品牌的作品,她只是一扫而过,她更喜欢风格独特,带着强烈个人风格的作品。

a市珠宝展有一个个人展厅,也是她最崇拜的设计师noah首次在珠宝展亮相。

noah是珠宝界最神秘的设计师,没有之一。

五年前在巴黎珠宝展横空出世,就展示了一件作品,却拍出了一千万美元的高价,震惊世人。他的作品非常少,一年几件作品,风格诡异,带着神秘和暗黑的气息,被评价为黑暗中的贵族,带着强烈的个人风格。

 他从不出现在公众视野,没有人知道他是谁,非常神秘。

沈千树完成了设计师交代给她的任务,收集了一些珠宝品牌的资料后,去了个人展区。

noah专区,展柜里是一条蓝宝石项链。

深蓝色的宝石,以九十九颗碎钻组成了一颗小星星,就像是无尽苍穹中的星光,十分惊艳,沈千树赞叹着这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传说中,noah的每一件作品,都是他亲自打造,从设计到成品,不假于人手。

沈千树清丽脱俗,从小到大都是美人胚子,标准的鹅蛋脸上有一双澄澈灵气的眼睛,漂亮的容颜因此变得灵动而夺目,她是难见的倾城国色。正是因为这种芙蓉色,她从不缺少追求者。

沈千树的儿子童画是辉煌娱乐的小童星,红遍全国,几个月前,沈千树陪同童画出席一次颁奖典礼认识李之源,李之源惊为天人,总是意外地制造一些巧合,恰到好处地撩着沈千树。

沈千树离开个人展区后,没有离开珠宝展,她游走于所有的珠宝展区,记录下这一次展品的资料,并标记了一些个人觉得非常出色的作品。

袁辉来电话时,沈千树正在咖啡厅整理资料,已是傍晚。

袁辉是她谈了一年的男朋友,最近一直在求婚,沈千树还没做好当新娘的准备,并未答应,他却锲而不舍,一直在承诺着未来,沈千树一边整理资料一边听电话。

“千树,结婚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袁辉旧话重提,甚至是有点着急的。

沈千树说,“袁辉,我才二十五岁,不急结婚,况且,目前工作忙,也不考虑结婚的事情。”

袁辉说,“你在忙,也需要有个家,童画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我会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样疼爱。”

“我会好好考虑的。”

袁辉挂了电话,随意丢到一旁,全是算计得逞后的笑容。

“沈千树答应你的求婚了?”顾晓丽问,手指在他胸膛上滑过,她最知道怎么抓住一个男人的弱点。

“童画就是沈千树软肋,捏住了童画,不愁沈千树不上钩。”

“等你们结婚,她的钱,都是你的了……”

“她能有什么钱,主要是童画,这是一颗摇钱树。”

“沈千树好,还是我好……”

“宝贝,她那种木头美人,哪有宝贝你好,亏你们还是朋友,她都没有你半分风情……”

两人滚成了一团,房门倏然被人一脚踢开,几名彪形大汉闯了进来。

顾晓丽吓得尖叫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

沈千树刚梳洗好,手机响了,袁辉来电话,沈千树有点意外这么早就接到他的电话,刚一接电话却听到了袁辉的哭嚎声,“千树,救我!”

沈千树,“……?”

袁辉的声音带着一点惊慌,“千树,我发一个地址在你手机上,你快点过来,不来我就要没命了,你一个人过来,不要带其他人,也不要告诉其他人。”

“喂?喂?”沈千树喊了两声,有点懵,袁辉已挂了电话,沈千树莫名其妙,回拨过去,没有人接听,紧接着,手机上收到了一个地址,是郊区的一个仓库。

沈千树茫然看着手机,袁辉出事了吗?

袁辉是一名金融分析师,平时是极冷静稳重的人,若不是急事,必然不会和她求救,沈千树收了手机,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往郊区而去。

出租车到了郊区,仓库旁边只有一个小矮房,附近是草莓园,如今并不是草莓成熟的季节,有点冷清,沈千树下了车,打了一个冷颤。

这种场景,为何如此熟悉?

谜一样的似曾相识。

沈千树拿出电话,打了110。

“我要报警。”沈千树疑惑地看着小矮房,又确认了地址,她无数次在电视剧看到这种狗血的桥段,荒无人烟什么的,最可怕了,万一出事,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的声音童稚如孩童,“警察叔叔,我迷路了,求叔叔救命……”

“小朋友,你慢慢说,你在哪儿迷路了?”

“龙桥区美林谷旁边,有一大片草莓园和一个小矮房子,我不认识路了。”沈千树天生就带着一点稚嫩,特意学着小朋友的语气,瞬间取信了警方。

报了警,沈千树走向矮房,谁知道刚走近,还没来得及敲门,门突然打开,两名大汉凶神恶煞地出来,一把拉着她进去。

那一瞬间,沈千树只有一个念头。

卧槽,姑娘神预言,幸好报警了!

狭小的矮房里,装修简陋,是一个化肥仓库,带着一股难闻的味道,袁辉和顾晓丽被强迫跪在地上,十分狼狈,袁辉身穿价值不菲的西装,却没了一点社会精英的自信,十分狼狈。顾晓丽穿着一身浅色的长裙,花容失色,看起来相当的凄惨。

一名脖子上戴着粗金链的男人坐在唯一干净的椅子上,周围站了一圈壮汉打手,模样清艳的沈千树仿佛是误入了狼群的小白兔,茫然四顾。

她的男朋友和她的女朋友。

“袁辉,晓丽?”沈千树有点惊讶,“这是怎么回事?”

顾晓丽看着她的眼光有点躲闪,此刻也什么也顾不上,“千树,救我,救我……”

“你就是他们的朋友?”金链男问,他点燃了一支烟,手臂上的纹身清晰可见。

沈千树点了点头,她很疑惑,一,他们为什么被控制了,二,晓丽和袁辉怎么会在一起。晓丽是她的高中同学,打扮暴露,性格外放,袁辉一直和她八字不合,更看不上她的浪荡作风。

金链男看着沈千树,这女人真是漂亮!他一个没读过书的男人,不懂得精致的词语,扑面而来的只有两个字,好看!顾晓丽一头栗色的大波浪,凹凸有致,容貌艳丽,却比不过眼前淡妆轻抹的女子,就像夏日里的一朵玫瑰花,清艳动人。

“既然是他们的朋友,那就替他们还债。”金链男说。

沈千树看向袁辉,他有些狼狈,也顾不上风度,“千树,救我,把钱给他们。”

“还什么债?”

“你的朋友赌球,欠了高利贷五百万,连本带利是八百万,还了钱,债务一笔勾销。”

沈千树大惊,袁辉年薪百万,是高级白领,今年眼看就要升职,平时也没什么恶习,怎么会欠高利贷,袁辉有点气急败坏,“千树,你犹豫什么,把钱还给他们啊。”

你欠债?我还钱?

很有想法!

你当我是印钞机啊!

千树带儿子跑路时被逮住,某男:“要跑可以,我们再生一个!”

金链男说,“袁总,你做事不地道啊,欠了钱,拖欠了两个月,幸亏哥几个机灵,把你们抓奸在床,不然的话,你们逃了,我上哪儿追债去?”

沈千树,“等等等……抓奸在床?”

袁辉和顾晓丽脸色大变,看向沈千树的眼神带着惊恐。

沈千树感觉自己头顶一片茵茵绿草。

“我们收到消息,袁总打算逃,我带着兄弟们过去堵,正好遇见他和女朋友在鬼混,袁总还是社会精英啊,要当逃命鸳鸯前也要来一炮。”

沈千树越听,越觉得……天方夜谭。

袁辉平时骂顾晓丽的话一箩筐,从心底鄙夷顾晓丽男朋友交了一个又一个,顾晓丽也不喜欢袁辉的假正经,两人相互看不上眼,却搞在一起了?

这是今年她听过最讽刺的事情。

“千树,不是你想的……”袁辉惊慌失措想要解释。

顾晓丽却在一旁哭花了妆容,“千树,对不起,我和袁辉是真心相爱的。”

真爱啊,哪一个小三被撞破时,喊的不是真爱呢?

自古套路,大同小异啊。

沈千树微笑地看着他们,那眼神如看着一抹闹剧,震惊,愤怒和恶心,失望等所有的负面情绪都被她深深地压在微笑的眼神后,“真爱啊,那你还钱啊。”

“我哪有八百万。”

“我买八百万狗粮喂流浪狗,都比救你们强哦。”沈千树笑得更甜了,她长得甜,声音娇,笑容也甜,整个人就像是一块焦糖蛋糕,可她绝不是会吃亏的人,看着娇娇柔柔,却不是傻白甜。

金链男有点不耐烦了,“这位姑娘,你还钱,我放人,今天的事就一笔勾销。”

“大哥……”沈千树一声甜甜的大哥,把金链男的心都差点叫软,“谢谢你,帮我认清了渣男,他的债,他来还,和我没关系。”

袁辉有点尴尬,却硬着头皮,“千树,我是你的男朋友,怎么没关系?”

爬上她朋友床的男朋友?袁辉,你在逗我吗?

金链男和属下仿佛看着一幕狗血大戏,这戏剧般的翻转,让他们目瞪口呆。

“姑娘,你们什么恩怨,我不管,他说你有钱能还,那你还钱,你们之间的恩怨,你们自行解决。”金链男说。

“债务是你和袁辉之间的,你们自行了断,和我没有关系。”

金链男站了起来,淡淡说,“那就没办法了。”

手下递过来一把刀,另外一人猛然把袁辉的手拉过来,按在地上,“姑娘,他是你的男朋友,你还钱,天经地义,不还钱,我剁了他的手。”

顾晓丽尖叫起来,袁辉也挣扎着,着急地看着沈千树。

沈千树甜甜一笑,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闪烁着一片微光,“你剁吧,我没钱。”

袁辉大喊起来,“她有钱,她儿子童画是红遍全国的童星,一部戏的片酬就不止八百万。”

沈千树目光一眯,目光冷冷地看向袁辉,像是有实质的刀锋,袁辉也顾不上,哀求地看着沈千树,“千树,你救救我,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我八百万可以买成千上万的牛马羊群,不需要你啊。”沈千树笑得像是抹了蜜,心里却滴血,原来,这就是他一直求婚的原因,童画说,妈咪,虽然你眼光差,但是,我不嫌弃你。

她总算知道什么意思了。

“千树,我错了。”袁辉精英的面孔被恐惧撕破,“我一时贪图新鲜,鬼迷心窍,我磕头认错,你就原谅我吧,我爱你,我最爱的人是你。”

“袁辉,你在我床上时可不是这么说的。”顾晓丽悲愤至极,转而看向沈千树,恨不得撕了她,沈千树有什么好,高中时就是校花,左右逢源。

高中时,学校流传着一句话。

人人都爱沈千树。

有她在的地方,所有的女人都活在她的阴影下。

因为她长得漂亮吗?

“姑娘,你想清楚了,他是你爱的人,你确定不帮她还钱?”金链男问,“我可真把他的手指剁了!”

沈千树微笑,像是古时候仕女画里的大家闺秀,目光无辜又天真,“顺便把他第三条腿也剁了吧!”

众人,“……”

卧槽!

好狠毒的女人!

金链男和手下都惊呆了。

“哈哈哈……”顾晓丽突然大笑起来,目光中带着一点得意,沈千树想,她疯了吧?

顾晓丽看着沈千树,撕碎了她一贯伪装的友善,“沈千树,你必须得还钱,因为你的儿子在我手上,你不还钱,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儿子!”

沈千树目光一冷,急忙给林晓娟打电话,“晓娟,童画呢?”

“千树,我正在找他呢。”经纪人林晓娟的声音也带着一抹焦虑。

沈千树挂断了电话,猛然扫起旁边一根木棍,劈头盖脸往顾晓丽背上,用力一挥,粗糙的木棍上碎屑多,沈千树力气大,木屑扎进她白嫩的手心里,她却感觉不到疼。

只有漫无边际的恐慌。

“我儿子呢?”

顾晓丽痛哭,委屈地往袁辉怀里钻,袁辉谴责地看向沈千树,“千树,你下手怎么狠做什么?她是女孩子,你……”

“我儿子呢?”沈千树厉喝。

金链男和手下见他们内讧,乐得作壁上观,这种狗血大戏,当免费观众简直是一种福利。

不远处,传来了警笛声。

金链男大喊一声,“撤,谁特么的报警的,找死吗?”

金链男的几名手下过来,强行押着他们,捂着嘴巴,把他们从后面拖出去,拖上一辆面包车,迅速撤离。

沈千树眼睁睁地看着警车从他们身边而过,悔青了肠子。

这破房子,竟然有一个后门?

人算不如天算吗?

她最近脸黑得和非酋似的。

“顾晓丽,童画若是伤着一根头发,我把你的头发剃光!”沈千树娇柔的声音听起来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却令顾晓丽莫名的有点害怕。

“你帮我们还了钱,我就放了童画。”

车子刚开过美林谷,为了掩人耳目,金链男拐道,刚过三岔口没多久,三辆黑色的防弹越野车超过他们,沈千树一心想着童画,倏然看到那三辆防弹越野车,猛然调转了弯,横在他们中间,一字排开。

霸气凛然!

仿佛省道是自家停车场。

此时,沈千树总算发现一件怪异的事情。

平时车来车往的省道,空无一车。

金链男的手下猛然刹车,面包车内,人仰马翻,金链男暴躁地一手扣向司机。

 八名清一色的西装男从越野车上下来,如人形木桩似的,站在省道上,中间的防弹越野车上,却毫无动静,也没人下车,此情此景令沈千树有一种心惊胆跳的不安,眼皮一直跳,总感觉要出事。

金链男下车,气势汹汹往前走,怒吼,“你们是谁,敢挡了我的道,快让开!”

八名黑衣男人整齐规划拔枪相向。

众人,“……”

卧槽!

什么情况?

电影大片吗?

金链男吓了一跳,脚软一跪,“我只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大哥饶命!”

众人,“……”

沈千树,“……”

金链男,你也太没种了吧。

“所有人下车。”

面包车上的人,陆续下车,包括沈千树,她感觉有一双冰冷的眼睛,透过黑色的挡风玻璃,如刀锋似的落在她的脸上,如芒刺背……

全场静默。

中间的越野车,车门打开,沈千树脑海一片空白。

先生?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骤然出现的男人身上。

男人很高,轮廓很深,眉骨略高,显得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十分深邃,给人一种很深情的错觉,他十分英俊,那是一种带着侵略的英俊,戾气极重。举手投足都像是远古而来的战神,暴力而强大。

所有人被震慑得不敢言语。

他以一种傲然而矜持的姿态,微微倚在车头,两条大长腿,错开,交叠,琥珀色的眼眸如蒙上一层薄冰,目光锁定沈千树,如看着他的专属猎物,那姿态仿佛是黑暗帝王,我行我素,桀骜不驯。

他伸出了手指,往沈千树的方向,微微勾了勾,仿佛的召唤自己家的小宠物,眼神却冰到了极点。

“过来!”

沈千树一贯挂在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挤不出来,此刻心底万马奔腾,恨不得长了翅膀,飞到天涯海角去。

这世上,她最不想见的人,就是夜陵。

并非是恨!

她记得怀孕三个月后,路德管家找上门来,询问她怀孕的事情,她就像被逼入了绝境,她不知道这个可怕的男人要对她,对孩子做什么,那天晚上的事情,一个解释也不给,她撒了谎。

她告诉路德管家,孩子打掉了。

为了骗他们,她还特意若无其事去上课,打工,让自己累得像一头牛。

孩子六个月大时,正好是巴黎的冬天,她衣服穿得多,人又瘦,看不出来怀孕,路德管家也再没来找过她,沈千树几乎是马不停蹄回了国。

“小骗子,你若不想走,钟燃,过去打断她的腿,再抱过来。”男人的声音低沉而性感,有点暗哑和忍耐。

一名蓄着长发的男子刚要说话,沈千树走了过来,她一向能屈能伸,非常的识时务。

“我的腿又长又直,这么漂亮,打断多可惜。”

男人的脸色瞬间阴沉,琥珀色的眼眸里凝聚了一股狂风暴雨,在沈千树靠近时骤然拦腿抱起她,在沈千树的惊呼中,猛然把她放置于车头上。

沈千树的一双长腿被他控制在掌心下,她双手搂着他的脖子,熟悉的男性荷尔蒙气息过去了七年依然带着一股强大的侵略性,唤醒了那段离奇的记忆。

千树带儿子跑路时被逮住,某男:“要跑可以,我们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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