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亮股份”或“公司”) 於 2018年9月27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海亮股份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廣東海亮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海亮”)、海亮(安徽)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海亮”)、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亮新材料”)和香港海亮銅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海亮”)的增資。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616號)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56,860,319股募集配套資金,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09元,募集配套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077,999,980.71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人民幣28,414,267.70元(不含稅)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049,585,713.01元。以上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大信驗字[2018]第4-00034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根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第二次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在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收購諾而達三家標的公司100%股權項目、廣東海亮年產7.5萬噸高效節能環保精密銅管信息化生產線項目、安徽海亮年產9萬噸高效節能環保精密銅管信息化生產線項目、高精密環保型銅及銅合金管件智能化製造技改項目、年產10,000噸新型高效平行流換熱器用精密微通道鋁合金扁管建設項目、銅及銅合金管材智能製造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採取專戶存儲管理,以對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第二次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在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鑑於本次公司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擬投入的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249,500萬元,擬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募投項目投入比例和各項目具體情況,調整募投項目的具體投資金額,具體如下。

三、本次增資基本情況

為推進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廣東海亮年產7.5萬噸高效節能環保精密銅管信息化生產線項目”、“安徽海亮年產9萬噸高效節能環保精密銅管信息化生產線項目”和“年產10,000噸新型高效平行流換熱器用精密微通道鋁合金扁管建設項目海亮股份”的順利實施,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以增資方式向全資子公司廣東海亮、安徽海亮和海亮新材料增資,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和建設。另公司募投項目之一“收購諾而達三家標的公司100%股權項目”已實施完畢並交割,為使標的公司更好的生產和發展,公司將對標的公司的母公司香港海亮進行增資。本次增資的增資金額、出資方式和資金來源情況如下:

(一)廣東海亮

截至目前,廣東海亮註冊資本為20,000萬元。公司擬出資30,000 萬元增加其註冊資本,增資完成後,廣東海亮註冊資本將增至50,00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資金,資金來源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

(二) 安徽海亮

截至目前,安徽海亮註冊資本為16,000萬元。公司擬出資37,000 萬元增加其註冊資本,增資完成後,安徽海亮註冊資本將增至53,00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資金,資金來源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

(三) 海亮新材料

截至目前,海亮新材料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公司擬出資6,000萬元增加其註冊資本,增資完成後,海亮新材料註冊資本將增至9,000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資金,資金來源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

(四) 香港海亮

截至目前,香港海亮註冊資本為2,990萬美元。公司擬出資5,830萬美元增加其註冊資本,增資完成後,香港海亮註冊資本將增至8,820萬美元,出資方式為貨幣資金,資金來源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

四、增資對象基本情況

(一)廣東海亮

1、企業基本信息:

2、企業一年有一期的財務情況

3、增資前後, 廣東海亮的股權結構如下:

3、增資前後, 安徽海亮的股權結構如下:

(三)海亮新材料

2、企業一年有一期的財務情況:

3、增資前後,海亮新材料的股權結構如下:

(四)香港海亮

3、增資前後, 香港海亮的股權結構如下:

五、本次增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增資系公司對全資子公司增資,目的為實施募投項目,有利於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本次增資是基於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實施。本次增資完成後,全資子公司的資金實力和經營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高,有助於全資子公司的經營發展和長遠規劃。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不會對公司現有財務結構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六、本次增資後募集資金管理

上述全資子公司(除香港海亮外)將設立募集資金專戶,本次增資的增資款將存放於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未經批准,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公司及上述全資子公司(除香港海亮外)、保薦機構和開戶銀行將分別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募集資金的管理使用。

七、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提交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審閱,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上述4家下屬子公司增資是基於目的為實施募投項目,有利於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

2、本次增資是基於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實施的具體需要,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項目建設內容,也不會對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影響。

3、本次增資完成後,全資子公司的資金實力和經營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高,有助於全資子公司的經營發展和長遠規劃。

4、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不會對公司現有財務結構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5、經審查,本次增資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上述4家下屬子公司進行增資。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上述4家下屬子公司增資事項的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增資是基於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實施的具體需要,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和項目建設內容,也不會對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影響。本次增資完成後,全資子公司的資金實力和經營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高,有助於全資子公司的經營發展和長遠規劃。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不會對公司現有財務結構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上述4家下屬子公司進行增資。

(三)保薦機構意見

海亮股份擬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增資的事項已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審議程序合法合規。

海亮股份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公司子公司廣東海亮、安徽海亮、海亮新材料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本次增資有利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上述子公司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本次增資不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綜上,本保薦機構同意海亮股份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廣東海亮、安徽海亮、海亮新材料和香港海亮的增資事項。

八、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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