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你支持誰?

表吵理我


支持誰不重要,重要的是起訴以後的司法過程。

不出意外弦子應該會持續更新案件的進展。如果她的發聲渠道不被切斷的話,這會是一個極好的機會讓公眾瞭解性騷擾案件中受害者需要面對的挑戰,以及對施害者定罪的困難程度。也許這也能為回答那些質問受害者“為什麼當年不報案?”“為什麼不通過法律解決?”的問題提供一些新鮮的論據。同時,這也給我們一個機會看看輿論和高關注度能否促進案件審理過程的公正透明。

弦子拿到起訴書以後接受採訪時提到民法典反性騷擾的新條例,並說“不管成功還是不成功,大家進行一個實驗,去看一下法律的執行到底執行到哪個地步。希望通過我們這個事情去推動民法典真正的實施。”即使是懷疑她對朱軍爆料的人,也該支持她的這個態度。(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規定: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行動或者利用從屬關係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場所採取合理的預防、投訴、處置等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行為。所以央視是否也有責任?)

這個案件缺少證據加上時間久遠,估計很難對朱軍定罪,更不用說雙方的資源懸殊。很多時候施害者沒有被定罪,不少人第一反應會是受害人在說謊。但其實不定罪的可能性很多,證據不足就是原因之一,並不代表受害人誹謗。


很佩服弦子的勇氣,走到公眾面前並承受這樣的壓力。希望她能走下去,不要受傷。


方可成的新聞實驗室


這件事情無法支持誰,因為事件的真實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相信任何一方的說法。

這個事情在最初被爆出時,輿論就基本分為兩撥,一撥支持女方,認為應該維護自己女性的權益,為自己討個說法;另一撥支持男方,認為整個事件沒有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實質性的證據,也沒看到有真正瞭解事情整個經過的目擊證人,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有網友提出了疑問,據說這個事發生在四年前,為什麼女方事發當時不一直追究到給出一個滿意的解決,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才又想起來重提此事。

這個事件確實給人的感覺是模稜兩可,不少人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按理說,男方作為央視知名主持人,不會傻到公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他能不明白,這樣的事有可能會毀了他長久積累的名聲,甚至毀了他的職業生涯。辛辛苦苦在央視混了這麼多年,眼看就要圓滿退休,似乎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自己給自己整么蛾子。

在網上也看到了一些女方對這個事情的長篇陳述,據說,還就此事接受過採訪,將經過描述的可謂詳盡。如果從女性的角度考慮,一般人不會拿這種事去曝光自己,很明顯並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作為一個女孩子,難免名聲會受到影響,女性對這方面的名聲還是比較重視的。女方敢於親自曝光出來追究,是需要一定勇氣的,這也是不少人支持女方的理由。

有朋友覺得女方是為了藉助男方出名,這個到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靠這種事出名,即使出了也不是啥好名。也有網友猜測,可能女方追究也是身不由己。無論是那種情況,目前,女方首先要面對的是男方提出的起訴,也許事情會一點一點清晰起來。

不管這個事件是否真實,關於女性被騷擾的問題,確實應該引起重視。經常可以看到公交、地鐵上女乘客被騷擾的新聞。女性首先自己應該學會自我保護,要對騷擾者堅決反擊,並採用報警等方式獲得幫助。

此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接下來事件的走向,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支持哪一方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相信當事人弦子的比重更大。

當事人弦子在新浪微博的認證為編劇,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她是湖北武漢人,在北京工作,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實習過。

可以說是小透明一枚,沒有多大的勢力,也沒有多大的名氣。

在被朱軍性侵猥褻的這件事當中,弦子的表現一直都符合常規,並且對於證據以及細節都有存留。

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10日,在《藝術人生》實習的弦子被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

由於閻維文等人進入化妝間,朱軍才停止了猥褻。

6月11日,弦子在老師和老師朋友的陪同下,去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警,警察做了筆錄,並且前往央視調取了監控視頻,並且提取了DNA。

此後警察根據一個弦子擦嘴的畫面對其說,這可以作為朱軍強迫你的證據。

作為中國著名的節目主持人,朱軍最後因為是正能量的代表,因此這件性侵事件被壓了下去,弦子遠在武漢的父母被施壓,要求弦子不再提及這件事情。

四年之後,由於ME TOO運動的發展,弦子在自己的朋友圈公佈了這一事件,並且在微博上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轉發。

弦子在微博上主動公開了自己的經歷,甚至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從事情的起始,到事情如何不了了之,一直到中間的取證與細節,還有重要的相關當事人,弦子都寫得清清楚楚。

作為前央視主持人,早在很多年前,因為一部《手機》,崔永元認為這是在映射自己,傷害自己的名譽,傷害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因此在報紙在電視以及在網絡上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名譽保衛戰。

朱軍也是有妻子和兒子的人,他的兒子曾被傳是智障,他親自闢謠。

如今出了這麼傷害他名譽的事情,朱軍做得這麼穩,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

如果這件事情有假,朱軍不回應,那麼閻維文也不回應嗎?羊坊店派出所也不回應嗎?央視也不回應嗎?

要知道,弦子不是什麼知名人物,如果她說錯一句話,就很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但是截止到目前,她所說出來的每一項證據,都沒有被當事人站出來去指責她在說謊。

圍觀群眾自然會認為,弦子說得都是事實。

目前,朱軍已經起訴弦子和幫助弦子的麥燒,索求6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而弦子和麥燒也起訴了朱軍,以及將個人信息提供給朱軍的新浪,索求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司法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人心也會做出各自的判決。

希望曾經保留過證據的羊坊店派出所能夠將證據提交,也希望弦子和朱軍都能得到一個公正滿意的判決。


林一行


這事兒啊,我一不小心就站到女生這邊了……

為啥這麼肯定?理由如下:

1、當事人有報警記錄

這是鐵板釘釘的舉動,試想一下,一個在央視這麼牛叉的單位實習的小姑娘,沒事兒幹不可能撥打110來玩吧,且警察還出了現場,好做了詢問筆錄。



假如是小女孩冤枉朱軍,估計她早就被央視的保衛部門收拾的欲哭無淚了,這麼大一個單位,容得了你這樣一個丫頭撒野?報假警是要被行政拘留的知道不?

為何姑娘報警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且一掩蓋就是這麼多年,這就對了嘛,這不就證明朱軍多半是攤上這件事兒了麼?只是他當時未得逞,也沒留下啥證據,這事兒估計當時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2、身份懸殊發生誣陷的可能性不大

這一點與上一點有異曲同工之處。

換句話說,小姑娘想訛名人,也得分人去,也得分時間、地點吧,她就是想要訛朱軍,怎麼也得找個賓館酒店啥的,只要朱軍進去,沒啥也就有啥了。



但她怎麼都不會選擇化妝間這種人來人往、幾乎是半公開的環境下玩“捉妖記”,這不是給人家留話柄嗎:這種地方你用腳趾頭想想也不可能幹那事兒啊……

最主要的是,女生與朱軍身份懸殊之大,加上朱軍在國人心目中老好人、穩重的正面形象,以及他在央視的人緣、地位,你要是真的冤枉他,你就不是與他一個人為敵,而是與整個央視為敵啊,他不急眼把你弄進監獄我名字倒著寫。

3、現場閻維文是目擊證人

這裡說的就是閻維文大哥,當時女生說過的嘛,事發時幸好閻維文進入房間,朱軍才停止手上動作。

但我在想,這事兒讓閻維文作證的難度較大,因為一是時間久遠,二是他真不一定能看到具體情況,且沒有視頻證據,萬一朱軍死活不認,他老閻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事實證明,朱軍確實是死活不認賬。

4、沒有侵犯鐵證成為朱軍矢口否認的理由

無論是猥褻也好、強姦也罷,到了法庭上就要講個證據。

但現在朱軍為何會如此強硬,因為女孩沒有證據啊!



如果女孩手裡有從朱軍身上撕下來的衣服,或者當時受了傷,或者有相關生物檢材,室內客廳有監控證明朱軍實施了騷擾行為那還好,但目前就是證據缺失,所以朱軍方面一直很強硬。

以朱軍的地位而言,出了事兒絕對是要想辦法解決的,只是現在女孩突然出手把他“將”了一軍,搞得他有點措手不及。但事情這樣發酵起來肯定不是個辦法,所以必須主動出擊澄清影響。

可惜,當事人的那次報警,讓朱軍反擊起來特別多被動……

現在,我們就靜待結果出爐吧……


普了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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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軒老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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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沐辰


事件發展過程:

2018年7月26日早5:17,弦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長文,講述四年前的事情經過,她的朋友將長文後發表在自己的朋友圈;

2018年7月26日早6:42,麥燒同學在微博上發表了弦子的長文,並註明:朋友的朋友曝了央視主持人;

2018年8月15日中午,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發佈律師聲明:稱“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的信息為不實信息,並於8月15日將新浪微博原發者和轉發用戶起訴至海淀區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0日,多家媒體發佈報道《性騷擾當事人視頻自述:朱軍給我看手相,手伸進裙底未遂後強吻》,弦子在鏡頭前講述了四年前發生的事情,並希望更多受害人能夠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8年9月3日,由朱軍主持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重播)出現在央視三套,並將連續播出8天。當天,麥燒同學和絃子對此發佈微博表示不滿。該條微博被轉發10000次;

2018年9月4日,央視三套停播了原計劃播出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在未來一週節目預告中,該節目消失。

對此,你支持誰?你認為誰在說謊?

這是要吃瓜群眾站隊嗎?

這可不是靠感情就能覺得的事情,看誰順眼就支持誰。

現在雙方都走到了法律的解決途徑,而用法律解決,就需要有相應的事實證據。


一、我相信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不會空穴來風

這樣大規模的揭露所謂的著名主持人的隱私事件,不僅需要自身的極大的勇氣和麵臨一定的風險(不一定是訴訟的呦),而且需要一系列相應的證據。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其他的所謂受害人的響應,這是我選擇相信她的理由。

當事人報過警,警方還出過警。大家都知道,警方接警都有記錄的。

如果當事人報了假警,那為何當事人沒有因報假警而受到處罰呢?


誹謗是什麼?誹謗是以不實之辭毀人。

隨意去毀一個不相干人,你可以想象那個人得有多麼的氣憤,估計殺人的心都有。

這也就是你雖然恨一個人,但你不會隨意將一個屎盆子往他頭上扣的原因。


二、但訴訟的結果對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來說卻不一定樂觀

以前就有央視某著名主持人的齷齪案件,網上還有相應的錄音可以播放,可以想見女方所述真實性的可能性有多大。但那個饒女士卻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法律講究證據,而證據能夠證明的事情往往與客觀真實還有一定的差距。

這就是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差別,尤其在一些涉及隱私類違法犯罪的案件中,很難查清案件的事實,因為侵權人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會選擇相對隱蔽的空間,採用隱蔽的手段。

即使有人看到,能夠站出來為你作證的恐怕也是寥寥無幾。


所以,此類糾紛的結果不能令人樂觀。


三、然而,公道自在人心

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勝利。

起碼說,一個單位的員工被外面的人無妄的欺負了,單位沒有為其撐腰,但也不會再踩上一隻腳。對其節目的停播,可以看做其單位對其行為的一種認定。

連你的家長都不相信你,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又為何去相信?


看看其自傳,瞭解下其是如何進入的央視,你或許會反思,一個人揹著個包就去了央視,然後就被央視錄取了,不會那麼天真吧。

一個這樣的人,站在一個這樣的舞臺上,你認為誰會說謊?

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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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跟誰都不熟,我現在選擇不站隊!

人性是複雜的,從外表根本看不出誰好誰壞!就像一些老人,看著慈眉善目的,可到了公交車上,就變成了對柔弱者惡語相向的怒目惡煞;摔倒在地,被扶起後,就成了訛詐熱心人的負恩者。如果不是出了事情,誰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不是有這麼一首詩嘛,“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假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我們不能說此女是“弱者”,就選擇相信她,說實話,除了她自己委託朋友公佈的內容,還有其他旁證嗎?我們對她又不熟悉,也不知道其為人如何,憑什麼就替她背書呢?

當然,筆者對朱軍也不熟悉,只是看過他主持的節目,看過他早年寫過的一本自傳,為節目里人物的悲喜而悲喜,為其早年奮鬥的歷史而感佩,不過我也知道,很多人臺上臺下、書裡書外並不相符,有時甚至就是天淵之別,在不瞭解真相的情況下,又如何選擇相信?

那筆者相信什麼?我選擇相信法治,相信法院會對此作出一個公正的裁決!


打虎拍蠅


這是“米兔”(me too)現象的勝利,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放下心理負擔,互相依靠互相打氣互相支持,站出來揭開名人的“另一面”。以前,女性受到性騷擾,大多數選擇沉默,因為一旦發聲,“兩敗俱傷”幾乎是大概率事件。

比如,有的女人被強暴了,反而受到了家族的冷暴力,尤其是丈夫責罵她“怎麼當時不一頭撞死”,最後選擇自殺,清白比生命都重要。這種對女性不公平的觀念,導致女性在這種事情上永遠都是弱者。所以,這位實習生敢於發正面照,算得上“米兔”現象的里程碑了。

另一方面,支持朱軍的做法。起訴是最好的法律途徑,在網上鬥嘴,撲朔迷離,眾說紛紜。對朱軍這類名人傷害最大,因為名人的聲譽比普通人要“貴重”的多,甚至意味著“金錢價碼”。如果名人被封殺,估計都是幾千萬幾個億的損失。與其讓吃瓜群眾看熱鬧,不如訴訟法律,讓法律來裁決。畢竟一個人有沒有問題,唯一的裁決權是法院。

從網上的零碎的信息來分析真偽,這是吃瓜群眾的樂趣,但不能作為法律裁決依據。性騷擾是一把雙刃劍,一是很難界定,二是對男性也來說,特別難以自證清白。女孩說上司摸她屁股了,男性上司幾乎是倒黴蛋,反正別人都相信你摸人家屁股了。常規的觀點,你沒摸,人家憑什麼告你。現在也是,同事打小報告,對當事人很不利,因為在老闆和其他人看來,你沒幹人家憑什麼告你。這是有罪推定,這是思維定式。對朱軍來說,非常不利。

涉事女孩敢於發正面照,有人說她是碰瓷,有人說她想炒作,有人說她勇敢,敢於露臉,說明性騷擾的可能性很大。朱軍敢於起訴,也是正面應對,如果躲躲閃閃,反而讓人感覺他心虛。所以,也不能說,女孩露臉就是證實了事件是真實的,也不能說朱軍敢於起訴,就證明朱軍是有底氣的。這也許都是一種策略,最終讓法律來裁決吧。

這些事件,甚至包括東哥的美國明大事件,都給世人敲響了警鐘,作為男人一定要慎言慎行慎獨,否則,代價會越來越大。以前不以為然的習慣動作,現在可能都是“非禮”。同時這一事件,也告誡人們,女性的崛起,不但從地位上,也從心理上崛起了。敢於暴露自己的隱私,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害怕自己“不清白沒人要了”。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是女性群體的歷史性進步。等待法律做出公正的裁決吧。女孩和朱軍,都做了他們應該的程序。


職場火鍋


我們一直關注的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的“性騷擾”事件今天正式開場,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對於這個問題,你會怎麼看?
我們還是還原一下當初的現場,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吧。“女當事人”對當時場景的描述:2014年的時候,我讀大三,我們當時的老師是《藝術人生》的製片人,每年都會帶著學生去央視實習,當時我實習的作業是拍攝實習過程的一個紀錄片。實習前期一直沒和朱軍說過話,只是見過。事發地點是央視老樓,當天我們另外一個實習生按照慣例要去化妝室給朱軍送水果零食,他就跟我說:“你要不要跟我一塊去,這樣我就可以把你介紹給朱軍,我們一塊說話的時候你就可以把你那個紀錄片的採訪就做了。” 然後我就去了。



當時化妝室內一共3個人,我和另外一個實習生還有朱軍,剛進去說了幾句話,那個實習生手機就接到一個信息要去拿iPad(臺詞本),然後他出去的時候我也跟他一塊走了,快走到門口時實習生突然回頭說:“你就陪老師聊一下。”然後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拒絕,就答應他留在化妝室了。當時化妝室的門是虛掩著的,然後我就坐下來,朱軍就主動問我你是不是XX老師帶過來的?我回答是,他又說他跟XX老師認識很多年了,然後緊接著就問我要不要留在央視,我回答說我不想,因為當時特別不喜歡央視。然後朱軍又問我你想幹嘛,我說我想考研,他又問你想考哪個學校呢,我回答說我想考XX吧,然後他又說他認識XX的一個XXX校長,他們當年是一塊在北京奮鬥的,關係特別好。我沒吭聲,然後他又問我去沒去過央視的新樓(大褲衩),我說我沒有去過,他說央視新樓那邊有很多好的餐廳,有機會帶你去,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然後他緊接著就把我的手給拉過去了,要給我看手相,我就很不舒服的把手抽了回來,他又問我是哪人,我說武漢人,他說你這輩子都不會靠近水,我當是第一反應是武漢人怎麼可能不靠近水,然後他就接著說他看手相看到了什麼。說完就突然的拽我靠向他身體,我一直扶著椅子扶手沒被拽起來,然後朱軍就把他的手伸進我的裙底,因為裙子比較長而且沒有彈性,朱軍伸到膝蓋往上一點的位置後,手就伸不進去了。然後他就一隻手拽我,另外一隻手隔著衣服在摸我的身體,上半身就是下半身那種。然後他就說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說罷就用兩隻手扣住我的腦袋強吻了我一下,整個過程可能就5分鐘左右。然後嘉賓閻維文就敲門進來了,然後朱軍就跟他打招呼,我趁機就走了。事發後我就報警。



今天網絡上爆料,朱軍要起訴“女當事人”了。據《新京報》報道:【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和爆料者 涉事女生:將積極應訴】今年7月,央視主持人朱軍被曝性騷擾女實習生,隨後朱軍律師稱信息不實,將起訴微博原發者。9月25日,事件爆料人@麥燒同學 稱,已拿到起訴書,將積極應訴。“這個事情不只是為個人,也是為中國女性的權益去爭一下”。當事女生@弦子與她的朋友們 稱開始準備戰鬥。


作為一個吃瓜群眾,近一段時間我也一直關注這起案件,對於起訴了控訴他性騷擾的前實習生一事,我認為朱軍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一、這個“女實習生”當初已經報案,只是由於種種原因當地公安機關沒有正式立案,這說明這個“女實習生”不像有些女生一樣,在性騷擾的時候忍氣吞聲,沒有聲張。

二,“女實習生”在今年把這件事情曝光之後,朱軍認為是對他的誹謗,直到如今朱軍也沒有給出有力可信的解釋,愣頭愣腦來個起訴。公眾第一印象已經站定了弱者。無論朱軍官司贏不贏,輿論肯定是輸的,公眾形象無可挽回。說到未來,張斌被胡紫薇2007年鬧那一把的時候才38歲,緩了幾年又復出了,朱軍今年都54了,冷幾年基本就退休了。沒有未來。


三、朱軍的幕後團隊不可能不懂這些,起訴如飲鴆止渴,不起訴等於認了,是死。起訴了,也是死。但是,通過起訴這種方式,最起碼在媒體上,朱軍還能撈回一些“臉面”,可以告訴媒體,“看,我是不是起訴她了,如果我真的騷擾了她,我會起訴嗎?”

四、朱軍真正的想法是:通過法院這種正規的渠道,獲得接觸前實習生一方的機會。對於民訴案件,法院有庭前調解,期間均有各種合法的調解機會。如果朱軍在法官的主持下,和“女實習生”達成“訴前調解”,就是一件皆大歡喜的結局。之前朱軍是不敢接觸的,因為風險太大,無論求饒還是耍橫都不合適,去了法院就無所謂了。

五、對朱軍來說,他肯定願意和解。考慮到輿論態勢,法院把朱軍的起訴駁回也不是沒可能。總之,無論如何不長的時間內,那個著名的笑臉形象,可能會永遠離開我國的舞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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