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無阻、決勝執行難:武陵區法院開展強制騰房行動!

一家人“賴”在三層別墅,

4年來不交租不退房。

遇上這等“鳩佔鵲巢”之人,

看看法院怎麼做!

風雨無阻、決勝執行難:武陵區法院開展強制騰房行動!

9月26日一早,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出動30餘名幹警、5輛警車,冒雨趕往武陵區某別墅小區,對一處三層別墅強制騰房,由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見證、監督執行全過程。

風雨無阻、決勝執行難:武陵區法院開展強制騰房行動!

執行幹警整裝待發

上午9時,隨著行動總指揮魯祖方院長一聲令下,執行人員冒著大雨出發,按預定時間到達常德市某別墅小區。該別墅目前由被執行人張某母親,張某的兩個孩子及其前妻居住,張某本人因涉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執行行動按照既定方案進行,由基層組織代表、被執行人委託的親屬現場見證,法官們對室內的所有物件逐一裝袋、編號、登記,聘請搬家公司的專業人員拆卸、搬運、裝車運送到指定地點封存,待被執行人領取。整個騰房工作一直持續到當天中午,執行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所有物件經見證人一一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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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

這棟三層別墅是一起租賃合同糾紛的標的物。此前,它屬被執行人張某所有,2014年被執行人張某用以物抵債的方式過戶給了申請人卜某。但是,由於當時張某的一家老小全住在這裡,申請人考慮到朋友情分,並未要求張某及其家人搬出,而是與被執行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卜某將別墅出租給張某,租期一年,即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租金為每月3000元,每半年繳納.

誰知,張某一家居住後不僅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租金。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也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搬離房屋。2016年,忍無可忍的卜某將張某告上法庭。經審理,武陵區法院依法判決張某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及違約金,同時判決張某自判決生效20日內搬離該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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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走屋內物品

由於張某一家拒絕搬出別墅,卜某隻好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期間,執行幹警反覆多次向被執行人做工作,詳細闡明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勸說其主動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不予騰交房產。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武陵區人民法院決定進行強制騰房行動,將房屋強制騰空後交給申請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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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登記造冊

這次執行行動由武陵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魯祖方在執行指揮中心統一指揮,黨組成員、副院長鬍學東現場指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指揮中心、執行現場一同見證、監督。經過一上午的努力,武陵區法院執行局幹警有序的將房屋騰空,並貼上了法院封條,至此,該案妥善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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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指揮中心

2018年1月至今,武陵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3285件,共辦結2683件,結案率81.67%,結案標的額4.4億元,共司法拘留56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578人,限制高消費3034人,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案件12起16人,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武陵區人民法院表示,要以鐵的手腕和決心,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對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來源: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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