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年1-8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

今日,生態環境部向媒體通報各地2018年1-8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並對相關省、市、縣進行表揚。

2018年1-8月,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09696份,罰沒款金額為91.23億元。環境行政處罰力度較大的省份有江蘇、廣東、山東、河北四省。其中,江蘇省罰沒款金額為14.56億元。

1-8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石家莊市、東莞市、蘇州市、廣州市、深圳市、濰坊市、邯鄲市、佛山市、成都市、無錫市;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的地市為:蘇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無錫市、東莞市、石家莊市、昆明市、佛山市、泰州市。

1-8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濰坊壽光市、佛山市順德區、天津市武清區、廣州市白雲區、蘇州市吳江區、煙臺市萊州市、常州市武進區、石家莊晉州市、北京市大興區、深圳市寶安區;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的為:深圳市寶安區、佛山市順德區、上海市崇明區、天津市武進區、上海市寶山區、上海市奉賢區、昆明市官渡區、江陰市、惠州市博羅縣、西安市新城區。

2018年1-8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為26451件,比去年同期(24777)增長6.8%。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537件,比去年同期(721)減少26%,罰款金額88169萬元,比去年同期(90783萬元)減少3%;查封、扣押案件14054件,比去年同期(10885件)增長29.1%;限產、停產案件4731件,比去年同期(5718)減少17%;移送行政拘留5276起,比去年同期(5600)減少6%;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1853件,與去年同期(1850)基本持平。配套辦法案件數量較多的為江蘇、廣東、安徽、浙江、陝西、福建六省,案件數量上升明顯的為江蘇、廣東、陝西、福建四省。

1-8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台州市、無錫市、廣州市、西安市、徐州市、泰州市、呂梁市、蘇州市、合肥市、常州市。

1-8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廣州白雲區、呂梁市交城縣、合肥市廬陽區、呂梁市文水縣、西安市鄠邑區、深圳市龍華新區、常州市武進區、阜陽市臨泉縣、佛山市順德區、徐州市新沂市。

截至8月底,全國共有367個縣(區)沒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

附件一

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年1-8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


附件二


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年1-8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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