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广非现金支付不得变为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13日发布整治拒收现金公告,并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在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公告表示:

①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②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人民银行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拒收现金损害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央行表示,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据媒体报道,2016年10月,李小姐在上海浦东“盒马鲜生”超市购物后,该店不接受人民币现金付款,必须先成为支付宝会员,并下载APP,绑定相关银行卡后才可支付。

相关部门调查显示,在受访的两万多个商户中,近4成表示过去一年中曾“拒收现金”;在受访的三万多名消费者中,超3成反映在过去一年内经历过“拒收现金”。

对于如何构建长效机制,打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引导,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央行:推广非现金支付不得变为拒收现金

支付机构倡导“无现金社会”被叫停

近年来,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补贴大战,大力推广“无现金社会”,宣传在金融交易中不再使用纸币和硬币,取而代之的是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2017年,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曾先后推出“8.8无现金日”、“无现金周”等宣传口号。微信和支付宝两大巨头推出的营销活动规模空前,将“无现金支付”推上风口浪尖。

7月底,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公关部负责人,告知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①在“无现金城市周活动中去掉”无现金字眼;

②撤掉所有含有“无现金”字眼的宣传标语;

③公开告知参与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尊重消费者支付手段的选择权。

央行表示,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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