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金睛,任你无证、假(伪)证都无处遁形

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考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不经过考试、委托他人办理或买卖的驾驶证,都是伪证,无论是无证驾驶、还是无证伪造假证驾车,都逃不过民警的“法眼”,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无证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2018年7月7日20时35分许,正在G1512甬金高速长乐收费站外广场执勤的省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对一辆下高速的号牌为浙GGXXXX的皮卡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结果不查不要紧,一查问题着实不少,不免让人虚惊。

“法眼”金睛,任你无证、假(伪)证都无处遁形

只见该皮卡小货车上坐有两男一女共三个人,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只见该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自己的驾驶证有可能没带在身上但同时又在车内慌乱找寻。

没过几分钟该驾驶员向民警突然出示了一本驾驶证,于是民警把他叫到警车旁进行核对,结果一比对发现该驾驶员与驾驶证件上的照片脸部特征有相当大的出入,民警进一步询问该驾驶员的证件号码,没想到该驾驶员前言不搭后语,令人疑窦丛生。

在民警的一再耐心说服教育后,该驾驶员终于才吞吞吐吐、吱吱唔唔地说出了实情,原来他自己并没有有效驾驶证,刚才的驾驶证是其堂哥的,还交代了自己以前因吸食冰毒,被限考驾照,自己目前还处于限考期内。

“法眼”金睛,任你无证、假(伪)证都无处遁形

弄清楚了前因后果之后,再加上钟某有吸毒史,为慎重起见,于是民警把钟某带上警车,并叫他堂哥驾车跟上,把他们带到了停车场进行扣车,同时又及时向值班大队领导报告相关情况,之后又同值班大队领导带钟某至嵊州市剡湖派出所进行吸食毒品口液测试,经检测,为阴性,正常。

在这里提醒一下,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车主们要留心,千万不要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开!若无证驾驶者肇事引发伤亡事故,车主还将负连带责任。

假(伪)证

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持有多个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既会严重影响交通管理,滋生严重安全隐患,又会难以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也难以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6月30日凌晨4点20分左右,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甬金高速巡逻,经过宁向黄泽服务区的时候,突然发现服务区加速匝道上停靠了一辆抛锚车,看样子车辆有超载嫌疑,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驾驶的皖K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行驶证有问题,随即对其进行仔细检查。经过公安网及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比对发现,张某提供的行驶证副证是伪造的,驾驶证照片与其档案编号完全不匹配,而且询问驾驶证上的信息张某也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原来张某提供的驾驶证竟然是其他人的。民警随即对其车辆与证件依法进行扣留,将车子带去过磅才得知车子超载了100%以上。

“法眼”金睛,任你无证、假(伪)证都无处遁形

在对张某进行调查后民警了解到,原来张某自己的驾驶证因为之前酒驾被查,早就被降级到C1,无法开大车了,而他提供的驾驶证是自己路上捡的,把自己的照片跟原来的驾驶证照片换了一下就开心的拿去使用了,竟完全不觉得这样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直到被交警查获时,才追悔莫及。

在法律面前这样的“小聪明”只会害了自己,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出行,切莫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切莫丢失之后被其他有心之人冒用。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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