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賈汪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38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的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應的年齡、戶籍及學歷條件:

年齡在18週歲及以上、35週歲及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之間出生)。不限戶籍。

報名者須於資格複審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五)具備《徐州市賈汪區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按照《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佈網址: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賈汪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目

(二)報名方式:

報名採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 賈汪區2018年度公開招聘目錄網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8: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8年9月21日-9月30日9:00-16:00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8年9月21日-10月1日9:00-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9月21日9:00-10月1日17: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後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繳費方式:應聘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一步諮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後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公佈資格初審標準,並負責解釋。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並在公告發佈網址上進行公佈。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在2018年10月7日9:00-12:00登陸原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重新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報考其他崗位,將退還報名筆試費用。

4.打印筆試准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於10月10日-11日,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三、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筆試考務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實施。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採取閉卷形式,卷面滿分10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以筆試准考證規定的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後,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報名網址公佈。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複審: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的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併參加),並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進行公佈。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複審工作,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公佈資格複審的要求、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參加資格複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繫方式的通暢,以便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複審,無法聯繫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資格複審時,應按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

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產生缺額時,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現場領取面試准考證,繳納面試費100元。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准考證,應聘人員憑面試准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進行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的比例,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後,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公佈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並列者,以筆試卷面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並依此方法類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繫方式的通暢,以便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繫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後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複查一次,併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製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並列者,以筆試卷面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並依此方法類推)。

五、公示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賈汪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各項考試成績、總成績、排名,以及與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內容。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繫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缺額,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並列者,以筆試卷面高分題得分高者優先,並依此方法類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辦理後,不再進行遞補。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並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賈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諮詢

賈汪區招聘工作紀檢監督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