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高铁占座女”应不应该被单位开除?为什么?

XS小厮


但我总觉得铁路部门处罚有失偏颇,这名女子的霸坐情形与前段时间出现的那个无赖孙赫相比无疑是小巫见大巫,孙无赖在高铁上完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公然挑战公序良俗,而这名女子不过是情绪失控,据理力争罢了,尽管她认为的‘理’和我们认识的‘理’不能雷同,但那也只是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罢了,铁路部门对她的处罚,相对于孙无赖来说,明显是重了许多。

作为该女子的工作单位,在得知此事以后,开除了她,这明显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位女子在高铁上的行为再不对,铁路部门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请问她违反了你单位的哪条哪款?于情大家同事一场,有必要这样落井下石吗?于理她违背了你单位的哪条规定?有什么必要这样趁火打劫?于法她在外面做错了事,自然会被处罚,和你单位何干?有必要这样雪上加霜吗?孙无赖所在的韩国大学开除他了吗?

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霸坐女子错也认了,歉也道了,我们大可选择相对宽容的态度嘛。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我们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来对待犯错的人,这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由此可见这家单位矫枉过正了。不应该、也不能这样做。


漂浮的紫色


大实话:只要单位是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开除的,那就属于应该,否则就不应该。

虽然“霸座女”的行为确实很可耻,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开除一个员工并不是公司随随便便就能开除的,是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也就是说,虽然霸座女在高铁上的霸座行为引起了公愤,但是,如果她所在的公司不想开除她,或者找不到她违反劳动法的证据,那么也是不应该开除她的。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张三曾经有过犯罪的经历,但是现在刑满释放,想要出来找工作了,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雇用公司同意聘用张三,那么就是可以的。同理,对于霸座女来说,只要用人单位要雇佣他,那么我们就不能说什么。

不过,如果我是他的老板,只要她不是我的亲戚,或者说他的可替代性很强,基本上我还是会开除她的,并给,也绝对会做到符合劳动法。

比如说霸座女被人肉了,然后私人信息也被查了,而我的公司出了这么一个人那指定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啊。她这一下子搞得全国文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无赖,我还怎么敢把公司的项目交给她对接,很明显,她的这种行为已经对公司的声誉造成的损害,也间接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我是有理由开除她的。

当然,网上说霸座女只是停止反省,并没有被开除,这我也能理解,也能接受。因为对于公司来说,为公司创造利益和价值的还是自己的员工,而不是一些不相干的网民,并且这件事也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大众淡忘。

而如果偏偏霸座女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确实很重要的话,我想我也不会开除。毕竟,那些小偷偷东西都可以在接受惩罚后重新做人,这种行为指定要比小偷偷东西轻多了,所以,也是可以在接受惩罚和道歉悔过之后被原谅的。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我很现实,但是,这就是用人单位和公司的真实想法。就比如拿刘强东的事情来说吧,就算是最后刘强东真的被证实涉嫌强奸了,那董事会要开除他也是太现实的吧。

所以说,用人单位开除不开除一个人,关键还是要看这个人的重要程度,可能的对于一个能力普通的人来说人品很重要,但是,对于一个能力很强的人来说,则是可以允许他有一些不完美的,这也是很现实的事情。

所以,这件事对于职场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启示:让那个自己变得更强,才能让别人接受你的不完美。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竟敢如此硬气,我想恐怕是有点后台吧,不然她拿什么来作?


高铁霸座女可以说真是厚颜无耻到了一定地步。本月19日,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女子拿着自己不靠窗的票,非要坐人家靠窗的位置,等到车票主人来了,要求让,这女子竟然不让,非要强词夺理说,高铁没有标清楚,自己坐的就是自己票的位置,就连列车员来了,要求她让座都不行,最后出名了。


我想这个高铁霸座女被开除是众望所归的。但是真的能实现吗?我们来看看前几个案例。

第一、高铁扒门女。

之前也是有个新闻,一个女子因为其老公没有上车,所有站在高铁关门的地方,不让高铁关门,等待其老公。最后被乘警控制了。这个女的最后的结局好像也是停职检查。

第二、高铁霸座男。

这个是最近的事件,同样的问题,高铁霸座男上车坐了别人的位置,车票主人上车之后,这个男子就不换,而且他是明确知道自己坐了别人的位置了。所以就是耍无赖,这个无赖最后被人扒出还是个博士,在某某单位工作。最终的处罚也是并没有被单位开除。只是高铁部门做出了基本的处罚。


推测这个霸座女最后可能也是被高铁部门禁止一下,但是这个女的是在一个私企工作,开除不开除,就看这个老板了。


大家觉得她应该被开除吗?


老王侦查记


高铁霸座女无礼辩三分与高铁服务人员的无理纠缠。让全国甚至全世界都知道中国高铁发生过霸座女抢占他人座位,并不听从劝阻。其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所带来的影响是对中国国家文明与法制建设的怀疑。首先:通过这件事是要反思我们在高铁管理规范性,流程,突然事件处理的应变能力等:同时如果不是高铁座位管理与计算机系统销售无座位管理的需要,用很具体的座位标明位子,效果可能更好。

第二,霸座女受到单位的处理是可以可行的。因为霸座女给单位带来的影响是极大的伤害,特别是在当地的影响更是难以挽回影响的。作为医院患者一定会产生对医院服务质量的怀疑,也会联想患者的权力能否得到保障.

第三,作为霸座女个人这也要反思自己的思想与行为。除了接受组织的处理外,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有一个态度与表示。再有就是想一想作为社会医患矛盾突出的医院,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一定会容易引起患者与家属的不满。如果有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于霸座女个医院都是极大的伤害。甚至是悲剧与不幸。

第四,媒体报道与舆论要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问题。通过讲道理与摆事实,让我们大家都受到教育。提高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制定出改正与修养的方案。同时也通过这件事让大家明白是非曲直。提高中国人民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总之,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霸座女,究其根本还是缺少法律意识,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和错误应该给予出路。谢谢大家了关心与支持。



陈文霞88


霸座女素质的确有问题,不过因此要求她的所在单位开除她,恐怕只是网友的一厢情愿了。

拿霸座男举例,他除了被罚款200元,禁乘高铁6个月,后续也没听说被学校开除吧?(他还不知羞耻地蹭热点,相当网红)还有之前那个扒高铁门的罗老师,貌似也没有被辞退吧。再说了,目前霸座女是否有工作单位还不清楚。根据她那思维逻辑方式,十有八九是没人敢用她的。


假设霸座女是在私企上班,估计老板真的会找个理由把她开除了,毕竟这件事太出名了,影响太负面,留这种人在身边,恐怕只会惹祸。公司要想正常发展,必然会不惜代价开除她。虽然可能会赔一些钱给她,但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

客观地讲,霸座女虽然犯了错,但还真没有到非得赶尽杀绝的地步。虽然我们很希望霸座女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也要尊重事实,倘若一味地滥用大棒,岂不是也和霸座女一样胡搅蛮缠了?

诚然,这类问题很火爆的背后,还是大家认为罚款200元禁乘6个月的处罚有点轻,总想从其他角度惩罚一下这些素质低下的人。


夜雨如书


谈到开除,前提是霸座女有单位才行,网上先后爆出她是几个单位的职工,但是无辜中招的单位都出面予以否认了,所以现在这个霸座女到底有没有单位还是个问题,如果没有单位,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开除便无从谈起了!

此题目谈的是应该不应该,从内心来说,让这样没有素质的人受到惩罚,一点也不过,当然应该要将其开除,但是世上很多事不是应该不应该那么简单,复杂得很啊!

即便她是一个有单位的人,从高铁扒门女的处理结果就可窥见一斑。高铁扒门女是一个小学高级教师,属于在职在编人员,那件事造成的后果多严重,影响更加恶劣,她也不过被罚了2000块钱,学校仅是对其停职检查,此后便再无下文了,可以想见,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而高铁霸座女的行为显然比不上高铁扒门女,比其行为更恶劣的人都没有被开除,那高铁霸座女就更不会被开除了!

唉唉唉!


打虎拍蝇


乘警不作为,以后这样的事还会不断发生。要我说,当场警告劝离未果的,警方就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在下一站递解下车,处以拘留、罚款,并予以通报。只有这样才足以震慑哪些没有公知,没有道德的人。


逆耳诤言


高铁霸座男孙某事件还未平息,却又出现一个湖南的霸座女周某,一时再成舆论热点!对于这样胡搅蛮缠、嚣张跋扈的人只会是社会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也难怪被社会所唾弃!据说该女子还是永州某医院的一个护士长,一定程度上也给医院带来了恶劣影响,被工作单位开除的可能性很大,我想即使不开除也没脸再去上班了吧!

再来回顾下事件的经过,9月19日,在永州开往深圳北G6078次列车上,一位湖南周姓女乘客持10D车票,座位是靠过道,其上车后却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10F位置,引起该座位乘客不满,引发冲突!

而后,列车安全员前来调解,过程持续两分钟,该女子还是执意不让座,胡搅蛮缠,并强词夺理说座位上没有标注座位号是可以随意坐的!无奈,列车工作人员把10F座位乘客安排到了其他车厢靠窗位置。

据了解,通过调查,衡阳铁路公安机关已经对周某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于200元的罚款,处罚较轻,算是以示警告吧!





悦游四方


这种还用问,肯定开除,没得讲。什么不在单位,什么不违法的?这种素质还能有单位上班,在外面都这种素质了,在单位会好到哪里去?难道说一定要她在单位再祸害别人一次,甚至出了人命了再来追究她的责任吗?那让你的亲人去吧。


冰火149127422


虽然她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上脸,高铁占座女不应该被单位开除的,我估计着这种情商的人那个单位要是接受她,也是需要几百个梁洁茹才能给的勇气吧。不过这没有侵犯单位的利益,她侵犯的是公共利益,从这点意义上出发,唯一的渠道就是限制其公共权益。比如一段时间内不能从银行贷款,不能按期领取医保报销等,一定时间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去公立学校上学(当然等待其认识到错误以后是可以解除的,这个只是从形式上教育她,如果子女跟她一样那就无法无天了)。


事情的认定我觉得首先应该对她进行情商测试,如果其思维方式一贯这样,那我们就只能对她报以同情了。因为情商不合格的人,也算是重大的疾病,甚至比一般的疾病更加严重。测试情商的话,我建议采用结合人工智能算法进行测试,这样不带主观性,测试也更加准确。


如果她的情商测试合格的话,那就分析其家庭原因,是否受到其余问题的刺激才做出这种反应。如果真的有隐情,我们也是可以原谅她的。毕竟人都有不带脑子出去的时候,如果这个因素可以排除的话,我建议可以通报到其单位。但是不建议单位对其进行惩罚,因为到目前为止她的单位都是个谜团,所以估计单位也是为了保护她。最后,如果单位确实怀疑她的情商,可以安装人工智能情绪分析摄像头,分析其日常情绪数据,针对性帮助其解决问题。

总之,大家的目标是帮助她而不是毁坏她,虽然她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上脸面。目前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安全机器人大有作为。建议关注我们的最新动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用高科技创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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