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花一現?新財年移民局再次開放表B,調整身份從速!

曇花一現?新財年移民局再次開放表B,調整身份從速!

繼美國國務院(DOS)公佈了2019財年首月(2018年10月份)的簽證排期公告後,移民局(USCIS)版本的10月份I-485遞交日期公告也在其官網上發佈,並啟用了國務院版本遞交申請日(DFA)表(即表B)中EB類別的簽證截止日期,作為調整身份的時間點。這也是繼2015年10、11月份之後,移民局再一次向EB類申請人開放表B。

曇花一現?新財年移民局再次開放表B,調整身份從速!


(移民局官網的新財年首月I-485遞交日期公告)

根據移民局的I-485遞交日期公告,從2018年10月1日起,如果EB-5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I-526已獲批、且身在美國一段時間(持合法簽證入境滿90天),若其優先日期是在2014年10月01日之前,那麼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簽證名額,即可在美國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雖然因國務院表A中的排期截止日期影響,只有優先日期為2014年8月15日之前才可以裁決是否可獲批綠卡,但只要遞交了I-485(身份調整)申請,在等待審批期間,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居留,正常工作或學習。

僑外移民專家表示,此消息對於子女是EB-5主申請人且已在美國讀書或是工作的家庭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只要I-526獲批,就可以直接在美國調整並保持合法身份。不過如果父母作為主申請人在國內,即使小孩本人在美國讀書,按照正常流程,還是需要等到父母通過廣領館簽證排期流程,獲得EB-5簽證登陸美國後,在美國的子女才能遞交I-485申請,因此還是會受到表A中排期的影響。

而對於持B1/B2旅遊簽證、I-526已獲批且優先日期是在2014年10月01日之前的申請人,則最好在入境美國滿90天以後才遞交I-485申請,否則將很大可能被認定為簽證欺詐,嚴重者可能被禁止終身入境。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EB-1簽證類別首次在新財年配額髮放之際出現排期,且表A中中國大陸出生投資人的簽證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1日”,但新財年首月移民局開放了表B,且表B中中國大陸出生投資人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1日”,比表A前進了一年多,預計將有大批身在美國的EB-1類別申請人因此獲益。

僑外移民專家提醒,無論是符合條件的EB-5還是EB-1申請人,最好在10月1日前準備好相應文件,並在10月1日後儘快遞交I-485申請,因為11月份是否還能按照此政策執行,還得看移民局屆時的政策。對此,僑外移民也會為您密切關注最新簽證排期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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