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份,縣機關事業保險處按時足額髮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56億元,社會化發放率100%。
及時增減人員,確保數據準確無誤。每月月初該處業務經辦人將新增退休人員的基礎信息錄入經辦系統,同時,停發上月去世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生成月發放計劃,經該處主要負責人複核後,將發放數據傳遞給財務人員。
申請撥付資金,保證按時足額髮放。財務人員根據業務人員提供的數據,到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資金撥付到養老金代發銀行後,要求發放銀行在當日內發放完畢。
適時跟蹤反饋,確保全部發放成功。財務人員對第一次發放情況及時進行跟蹤反饋,將養老金代發銀行退回的資金進行數據校對和整理,對未發放成功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二次發放,確保發放率100%。(潘如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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