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杨明学习不好,十四岁就不想上学,年龄这么小不能天天呆在家里呀,于是父母就想着给儿子找个学校上学,正好看到一家技工学院招生,能学点技术好,于是父母就把杨明送到了技工学院,交了六千多元的学费让儿子去上学,这六千多元钱已经是杨明家当时所有的积蓄,当时的房价也不过二三百元一平米。

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没上多长时间,学校有个去深圳一家工厂实习的机会,听说每月还有工资,杨明心动了,就和父母说想去,父母想这么小年龄去那么远有些不愿意,不过学校表示去工厂也是有专门老师管理的,和在学校里没什么区别。

在杨明的要求和学校的保证下,杨明的父母同意儿子去深圳,同时还与学校签定了一个实习合同。

杨明刚到深圳工作没多长时间,给父母邮了第一个月工资,父母很是高兴。

可是后来几个月杨明就没有了消息,杨明的父母觉得不对劲,这时学校通知杨明父母杨明失踪了,并且已经报案。

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自己的孩子失踪,杨明父母也没有时间追踪学校的责任,首先先来到深圳找儿子,几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儿子也没有找到,几个和儿子一起失踪的孩子陆续都回到了家,只有自己的儿子没有了踪影。

于是杨明父母以杨明失踪为由把学校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学校赔偿杨明父母三万元。

在以后几年时间里,杨明的父亲四处寻找儿子也没有找到,就这样四年的时间又过去了,杨明的父母也没有了希望,觉得儿子可能已经死了,花那么多学费把个儿子给死了,杨明父母怎么也想不通。

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于是第二次把学校告上了法庭,这个时候学校由于发生杨明的事生源受到了很大影响,教育局也取缔了学校的办学资格,学校的法人自学校倒闭之后就和媳妇杨菊珍离了婚,也失踪找不到了。

这次杨明父母告学校是以杨明死亡为由,要求学校赔偿,杨菊珍和丈夫都离了婚,不想赔偿,法院判决下来拒不执行。

因为案件是杨菊珍和丈夫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所以法院强制执行把杨菊珍的三套门脸房拍卖,赔偿杨明父母共计三十九万元,这时已经距离杨明失踪七年多的时间了,杨明的父母也不报希望,给杨明办理了死亡证明并注销了户口。

又过去了好几年,这时距离杨明失踪已经有十五年的时间了,杨菊珍有一天突然听说杨明回家了。

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这可把杨菊珍吃惊不小,这个杨明把自己害的家破,没有想到没有死,现在还回来了。

杨菊珍去杨明家确定杨明回来的事实,就立马把杨明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杨明一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三十九万元及利息八万元。杨菊珍觉得当时的自己的三套门脸放在现在得值得多少钱呀,只要回本金和点利息是杨明占了很大的便宜了。

在法庭上,杨明的哥哥说,这笔钱肯定是不会赔偿的,因为自己的父亲在弟弟回来的第二天由于激动过度去世了,以前没有法律意识,把自己十四岁的弟弟送出去,说是实习实际上就是打工,这是童工,学校的责任很大。

在法庭调解下,杨明母亲最多愿意出十二万元给杨菊珍,杨菊珍不同意。

那么杨明为什么失踪这么多年呢,杨明说了,当时自己还小,只觉得能去深圳很好玩,没想到工厂根本不让他们出去,每天工作到很晚,有时还加班到十二点,这样的劳动量远远超过了十四岁孩子的承受力,如果他们不听话,工长还会打他们,而且不发工资,一拖就是几个月,几个孩子一商量,这样不行,就想跑出去,由于年龄小,又慌张,跑出工厂后就跑散了,当时没有电话也没有钱,不知道怎么回家,就被传销组织带走了。

十四岁少年失踪十五年,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

杨明的母亲嚎啕大哭说回来以后的杨明性格变化很大,估计也是恨父母那么小把他送出去,又被传销组织从小洗脑,回来没几天就走了,直到现在连个电话也不打,丈夫死了,后悔当初把儿子送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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