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更關係到兩個家庭,
值得再三的考慮和思量!
義烏一小夥,
與對方見了個面就登記結婚,
婚後也不常回家,
小夥的母親,心中生疑...
小夥啟盛(化名)是蘇溪鎮張滸村人
母親金秀妹說,兒子是在鮑樟芳的介紹下
認識了楂林的李靜(化名)
女方離過婚,有一個12歲的兒子
誰知兩個人才通了一個電話
見了一次面,就閃婚了
金秀妹說,兒子結婚後一直住在外面
兒媳結婚快一年了只來過兩三趟
據她瞭解,兩個人好像是分居了
而且,女方婚前還欠了債
金秀妹因此開始懷疑李靜
而更讓她生氣的
李靜想將之前所生的孩子戶口遷到張滸村
而這個兒子,法院是判給她前夫的
對此,李靜的父母說
女兒是否有欠款,他們也不知道
至於遷戶口,是因為張滸村要改造了
既要兒子還欠款,又要來分平方
金秀妹擔心,對方可能是“騙婚
對此,律師這樣說...
1、按照雙方登記的時間,雙方登記結婚在欠賬之後,那就是女方的婚前債務,是個人債務,不會牽扯到男方。但是雙方共同生活以後,如果產生共同的財產,這就涉及到執行問題。
2、現在牽扯到平方的問題,如果按照雙方報批安置,女方確實有平方審批下來,可以分到的,平方就是歸女方享受,屬於她個人財產。
3、至於是不是騙婚,這個可以通過公安部門解決。如果確實存在騙婚的狀況,那麼村內的平方,女方也是拿不走的。
來源:《同年哥講新聞》| 記者:樓宇磊 龔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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