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來了,報名條件、考試內容看這裡!

2019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来了,报名条件、考试内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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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組織我省2019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培養對象報名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培養對象遴選條件,報名程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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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對象遴選條件

從事中藥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受聘擔任主管藥師等中級職稱8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日,下同);

連續從事中藥資源保護利用、中藥炮製、鑑定、傳統制藥工藝、製劑及中藥藥事管理等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0週歲;

理論功底較紮實,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水平的實踐技能。近5年發表過以中藥特色技術為主要內容的論文、或出版過專著、或承擔過地市級以上與中藥特色技術相關項目;

有志於獻身中藥事業,在學習與實踐中有較高悟性和鑽研精神,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培養潛能,有中藥特色技術師承教育背景的可優先考慮;

所在單位支持培養對象參加脫產學習,本人能夠保證學習時間,完成學習任務。

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2019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紙質版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左側裝訂),說明申請理由,表述個人條件、特長和志向,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職稱證、身份證複印件,工作年限證明,近5年發表相關論文等)。

經所在單位初審後,報市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

▶省直單位負責本單位申請人的初審,彙總後直接報送省中醫藥管理局審核。

其他事項

(一)各市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資格審核工作,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審核報名者資格;

《申報表》除申請人單位要明確意見加蓋公章外,市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也要在所在單位推薦意見一欄明確意見並加蓋公章(省直單位除外)。

(二)各市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和省直有關單位於2018年9月28日前將培養對象《申報表》紙質版一式兩份、《2019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報名彙總表》(以下簡稱《彙總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彙總後一併報送省中醫藥管理局中藥處,同時將《申報表》和《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省中醫藥管理局不接收以個人名義的單獨報名。

(三)省中醫藥管理局將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要求組織統一考試,考試時間為2018年10月13日,考試地點和考試要求另文通知。本次考試分筆試和實踐考試兩部分(各100分),不指定考試大綱及參考用書。

筆試內容包含中藥資源保護利用、中藥炮製、鑑定、傳統制藥工藝、調劑、製劑及中藥藥事管理等專業知識,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實踐考試內容為易混淆常用中藥飲片辨識,當場辨認10組20種易混淆中藥飲片,寫出飲片名稱及鑑別要點。

(四)省中醫藥管理局將按照國家要求,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推薦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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