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一塊地長出5種稻追蹤:立案查處 達成賠償協議

齊魯網9月26日訊近日,記者報道了臨沂郯城縣歸昌鄉村民懷疑買到問題稻種的事情(郯城:40畝水稻減產近1/3 問題種子來源成謎)。同一品種的稻種,到了地裡卻長出來5個品種的水稻,不同水稻的成熟期不同,影響了一年的收成。隨著調查的深入,村民愈發懷疑自己買到了問題種子。

临沂一块地长出5种稻追踪:立案查处 达成赔偿协议

臨沂郯城縣歸昌鄉朱圩子村村民郭成蘭介紹:“都是按“臨稻13”買的,買回來一種一出秧就能看出來有雜稻,看到之後就天天拔,拔到現在快收割了還是這麼多的雜稻,不是說雜一種,雜五種還多,各種各樣的都有。”

記者瞭解到,出現“稻種不純”的農戶有8家,種植面積達40多畝,他們種植的都是同一款名為“臨稻13”的種子。按照種子包裝袋顯示的信息,記者嘗試聯繫了種子的生產企業山東農有道種業科技有限公司,卻提示號碼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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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聯繫廠家,結果卻是電話號碼不存在,掃描二維碼出現的是被標註為“不完全可信的”個人網站。按照村民的指引,記者先後找到這批稻種在當地的兩級銷售商。

臨沂郯城縣高峰頭鎮潤福農資經營部李老闆說:“賣多少不知道,反正給我送1000斤,運給農場了,剩下幾百斤賣了。”

臨沂郯城縣琪恩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馬琪恩稱:“這事只能給廠家說,然後共同商量解決。”

廠家在江蘇東海縣,但村民買到的種子袋子上卻寫著在濟南,針對此事馬琪恩表示並不清楚,自己進的貨源是在東海。

根據馬老闆提供的信息,記者電話聯繫上了其供貨商江蘇連雲港晶華種業有限公司的王經理瞭解情況。王經理解釋稱,這批種子確為包裝袋顯示的山東農有道種業的“臨稻13”,但對於這種說法,山東農有道的相關負責人予以否認,稱他們從未生產銷售過印有“臨稻13”包裝的種子。

山東農有道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經理張世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如果說這個種子是真的‘臨稻13’,那這樣就是對我的侵權,因為這個包裝屬於仿冒。假冒偽劣,假是一個概念,偽是一個概念,這樣的話就是說是偽冒我的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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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村民購買的這款名為“臨稻13”的種子包裝袋上存在偽冒包裝、塗改日期、加印許可證編號等問題。針對發現的這一系列問題,記者向當地農業局進行反映,

臨沂郯城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馬瑞敏說:“按照《種子法》的規定,真假的問題,優劣的問題,劣到什麼程度,當然只要有一點劣就算劣質,得進一步鑑定。針對補償協調這一塊,可以找到雙方在一塊協商賠償。接到反映後農業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安排農業執法人員,對這個事件進行了調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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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八十條規定,對於塗改標籤的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馬瑞敏介紹:“對於修改檢測日期問題,檢測日期是2016年用筆改成2017年,修改日期是違反種子法的,已經對這個事件進行了立案查處。針對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問題,經查實郯城縣精華農業集團,屬於種子生產企業(江蘇連雲港晶華種業有限公司)冒用,對此,已經向種子生產企業所在地東海縣農業局發了協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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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於村民們最關心的賠償問題,經農業局協調也有了新的進展。目前,種子經營戶和農戶已經達成了補償協議,後續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

按照村民手中的賠償協議,減產標準以“臨稻16”的平均畝產量為參考,每畝減產量由馬琪恩補償,收割時三方到場共同稱量統計,水稻收割費由各戶村民自行承擔。

編後:對於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農戶們的損失最終得到了賠償,事情到這也算是告一段落。不過,回望整件事也得給大傢伙提個醒,要想避免類似事情的再次發生,不僅僅是要農戶購買時擦亮眼睛,更重要的是需要企業自律,同時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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