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恆大第一責任人被足協扣分達54分,距離60分建議解聘紅線僅剩6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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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賽季開始中國足協在中國足球職業聯賽推行第一責任人制度以更好的維持賽場內外的賽風賽紀,無論是球員還是俱樂部的官員違規,第一責任人都要負連帶的責任!足協為此推出了相關的扣分機制。扣15分將被約談,扣30分將通報批評,扣45分通報批評兼強制培訓,而扣到60分的話中國足協將建議解除俱樂部和第一責任人的聘用合同。而一般來說足協建議第一責任人由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擔任,而現任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的董事長是李一萌,總經理是高寒,理論上第一責任人就是這兩位其中之一。



根據足球報的報道截止到中超聯賽第21輪廣州恆大的第一責任人已經被扣分多達54分,是目前所有俱樂部中扣分最多的,距離60分的紅線只有6分之差,形勢可是相當危險,之所以被扣分那麼多是因為之前阿蘭肘擊對手被禁賽,預備隊打架事件,以及聯賽出現的紅黃牌導致了這一次廣州恆大的第一責任人被扣分達54分!



這樣一個扣分制度也是中國足協“首創”雖然出發點是維護聯賽的賽風賽紀,給俱樂部管理層一些壓力,但是這顯然也已經干涉到俱樂部的人事任免。即使明面上說是中國足協建議解聘,但是這樣的建議怕是也沒啥俱樂部會不貫徹執行吧!只能說俱樂部只能強化管理,少點違規違紀了,不然董事長或總經理因此被解聘,這也是“奇觀”了!



當然目前中超聯賽已經步入最後的關鍵階段,雖然廣州恆大的第一責任人已經被扣54分,只要球隊沒有太大的違規違紀,理論上安全上岸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不過紅黃牌方面也必須得小心,這可是也扣分的!當然了爭冠的關鍵時刻,有時候一些黃牌在所難免,只能說盡可能的少吧!不然俱樂部董事長或總經理真免不了下崗的可能!這一招也佩服足協的政策,這個政策居然能威脅到的俱樂部頂端管理層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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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夢侃侃球


中國足協為了加強賽風賽紀的管理,推出“第一責任人”制度,啟用扣分規則,承擔連帶責任,球員、俱樂部官員紅黃牌、違規規紀等都要扣分。並且一旦第一責任人被扣分滿60分,足協會建議俱樂部解聘第一責任人。


目前廣州恆大俱樂部第一責任人已經被扣分達54分,距離建議解聘的紅線只有6分。一旦恆大第一責任人扣滿60分,將會出現足協建議許家印解聘恆大第一責任人尷尬局面。恆大第一責任人應為俱樂部董事長或者總經理。


恆大扣分之所以多,主要是兩個事件。分別是阿蘭在無球狀態下肘部擊打對方隊員,被罰禁賽8場,罰款5.6萬。還有就是恆大預備隊,王軍輝和司徒華龍場上打架,各被罰停賽10個月,罰款20萬。

這樣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強管理層對於球隊球場風紀的管理,但是我覺得治標不治本,作用恐怕不會很大。


至誠體育


如果出現足協建議許家印解聘恆大第一責任人的局面,足協第一責任人是否也應受到扣分的處罰呢?


手機用戶73572271031


我自己覺得足協的這個制度非常好,第一責任人的制度讓高層更加重視球隊的管理,將更多精力投入到球隊的管理當中,讓球隊的成績和第一責任人掛鉤,我覺得這樣做非常好。



對於廣州恆大來說,接連出現的一些問題也讓他們的責任人被扣分達到了54分的警戒線,距離被足協建議解僱的60分只有六分,這是新賽季大家始料未及的,廣州恆大作為一家中超豪門,這樣球場之外的得分能力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中國足球的未來能發展的怎麼樣,中超的未來能不能發展的更好,是廣州恆大一家獨大還是百家爭鳴,也許這個第一責任人的制度不能有直接的決定性作用,但我還是非常期待它能起到積極的作用,能有警示的作用。



對於廣州恆大來說如果他們真的獲得了今年的中超冠軍,至少我覺得這對於中超聯賽來說並不是好事情,雖然是廣州恆大的一名球迷但是我更樂意看到其他球隊獲勝,目前上海上港領先四分排在榜首,我非常期待他們能打破廣州恆大的壟斷地位。


邕城小良


“可以治標,但不能治本!”我們中超聯賽良好的賽風賽紀,靠的是廣大球員們、球迷們和各俱樂部共同去維護,而不是靠單一的懲罰制度,去解聘第一責任人來達到目地的。



本賽季,足協為了加強賽風賽紀的管理,推出了“第一責任人”制度。據今早的足球報官方微博透露:“廣州恆大俱樂部的第一責任人已經被足協按規則扣掉了54分,離60分的建議解聘紅線只有6分差距。”這下還真的有點懸哦!

可是廣州恆大作為亞洲最成功的俱樂部之一,為何本賽季已經被扣掉了54分呢?原來是因為阿蘭肘擊和預備隊打架等違規違紀事件,這也說明了我們中超俱樂部的第一責任人,在球員們的日常生活和管理方面是完全失職的。
中國足協實行“第一責任人”制度初衷是好的,起到的作用卻是微乎其微,俱樂部的第一責任人解聘了可以再找,但是球員們能保證他們再也不犯錯誤嗎?


偷回憶的豬


這能有什麼可看的,足協的這個所謂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本來就是個沒有實際意義的產物。一者俱樂部是工商登記註冊企業,其法定代表人的資格是由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審定的,足協似乎沒有罷免的權力。二者即便出現球員違規違紀等狀況導致俱樂部被扣分,俱樂部也完全可以將責任人換來換去,讓這條規定形同虛設。所以從實際操作而論,毫無意義和作用。如果想制約俱樂部,還不如想點別的招。



護國大臣


恆大跟國足主帥脫離關係,理清經濟賬,就自然不會有那麼多是是非非和糾纏不清了。當初不論是出於什麼原因,一傢俱樂部為國家隊主教練提供薪酬就是一個昏招,埋下了各種矛盾隱患。當務之急儘快理順關係,不然足協某些人、裁判、其他俱樂部都會來找茬兒。


之低調


足協推出中超聯賽俱樂部第一責任人扣分制度,意在規範聯賽賽風、賽季,希望球隊尤其是場上隊員將精力集中在與比賽相關的環節上,我認為是好事,應該支持。恆大因阿蘭肘擊事件及預備隊比賽打架兩個主要事件,第一責任人被足協扣分達到54分,距離60分建議解聘紅線僅剩6分,說明恆大俱樂部在球隊管理上還是有很多事情可做,還有很多需要提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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