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互助警方关于征集李春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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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雷霆出击,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凌厉攻势,相继打掉了多个恶势力团伙,抓获了一大批恶势力团伙成员。9月6日,将恶势力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春成功抓获归案。

通过前期侦查,该团伙长期以来在互助县及周边地区网络社会闲散人员,从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讨要赌债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正常秩序。

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遭受过该团伙暴力侵害的受害者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提供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及“保护伞”的线索、证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将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相关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

互助县公安局敦促该团伙涉案的其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为黑恶势力的滋长、蔓延、扩大提供支持、纵容、包庇并逃避法律惩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自下发通告起15日内主动说明情况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视情节从宽处理。对未能按时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

候警官、曹警官

联系电话

13649723031、15897050997

举报地址

互助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互助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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