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站不住腳的「管仲陷阱」:利出一孔≠國家壟斷

随笔|站不住脚的“管仲陷阱”:利出一孔≠国家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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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陷阱”一詞通常指的是在經濟發展的規律中通常會出現的一個對經濟前景形成明顯障礙的因素,但要追溯到兩千多年前,那是否也會有“威斯特伐利亞陷阱”、“亞當·斯密陷阱”或者“華盛頓陷阱”?

2. 利出一孔不會出自國家壟斷,卻是出自大資本的壟斷。

最近一篇舊文又火了起來。“管仲陷阱”,一個將歷史人物與現代經濟理論相結合的名詞,被稱為是解讀中國專制歷史的“鑰匙”。從中可見這位名詞創造者的自視甚高。

這篇文章的作者認為,“管仲陷阱”的核心就是“利出一孔”,即只有一個獲利的孔道、途徑。也就是說,國家採用了全方位手段控制和壟斷社會財富的分配,那麼人民要想生存與發展,就必然要事事仰給於君主(國家)的恩賜,這樣君主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奴役支配其治下的民眾了。

随笔|站不住脚的“管仲陷阱”:利出一孔≠国家垄断

- 管仲 -

隨後作者從鹽鐵專營、重農抑商、戶籍管理、官位晉升等多個角度剖析中國曆代王朝建立的專制秩序,並直言中國在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中都在這個陷阱裡掙扎,終究是因為統治者跳不出“利出一孔”、“專制”的治國思路。

管仲的治國思想

“利出一孔”這一說法出自《管子》。原文為“利出一孔者,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羨,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親君若父母。”

史學家對這段話的解釋並無多少分歧,也就是當國家無法掌控社會財富的分配,分配的途徑越分散,國家就越發孱弱。因此該文作者認為,“‘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使得統治者壟斷了一切政治權力和所有經濟利益,這等於牢牢扼住了臣民的咽喉,擁有了對臣民的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力……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曆代可以得心應手地實施殘酷的專制統治的根本原因。”

但是,在作出這樣的判斷之前,需要了解當時的背景。管仲之所以提出這樣的治國思路,並非無的放矢。一個歷史規律,政治中心處於沿海的國家總會有較為濃厚的重商環境。典型的例子就是愛琴海畔的雅典和地中海中心的威尼斯。處於渤海和黃海之間的春秋齊國同樣是這樣。姜子牙受封齊地後就定下重視手工業、漁業的經濟政策。這讓齊國得以發掘海洋優勢,獲得富強。

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齊國的經濟命脈逐漸由少數資本壟斷。這也是管仲所說的“歲有兇穰,故谷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賈遊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政府在對經濟發展的主導上的缺位給了資本對市場進行壟斷的機會。他們也就得以在市場供給短缺的時候惡性哄抬物價,以致高利貸盛行,費率甚至超過百倍。

齊國經濟也就在通貨膨脹和緊縮中循環。這樣的經濟週期也就和今日週期性發作的經濟危機相仿。因此管仲認為,如果不對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任憑其由資本操縱,只會造成越發懸殊的貧富差距。

他所主導的經濟改革也就以“廢私立公”、“以人為本”、 “以天下之財利天下之人”為方針,以實現貧富有度的共同富裕。“官山海”、“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遂滋民,與無財”、“山澤各致其時”。通過鹽鐵專營讓政府取得對市場的主導;驅逐大資本在市場中的壟斷,實行財富向貧困人群的分配;對山林和漁業等自然資源制定可持續性的開發計劃。

是以齊國“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也”,無需憑藉士卒鋒芒就能在諸侯中稱霸。這樣,人民自然愛戴君主,“民之戴上如日月,親君若父母”。從這個角度分析,由“管仲陷阱”開創的政治經濟體系不是該文所說的依靠專制的行政權力和戶籍制度構成嚴密控制人身自由的組織體系。

恰恰相反,依靠政府對市場經濟的有效主導和監督,歷代王朝所奉行的王道結合能夠構建有效率的治理體系,以及對國家形成高效的治理。

上帝視角下的歷史

現在很多人玩戰略遊戲,站在從天上俯瞰大陸的視角,自然看得通透,將AI的部署盡收眼底。也就有資本談論趙括的主動出擊是冒進、諸葛亮不走子午谷是過度謹慎、吳三桂駐足湖南是錯失先機。但是他們從這樣的“上帝視角”往下看,自然忽略了各種各樣的客觀因素。

同樣,看待歷史的時候,如果站在上帝的視角,自以為能將全局看得通透,超越古人。從今日的角度,站在上帝的視角回看管仲的治國理念,以及後來受其影響頗深的商鞅和《商君書》,自然能揪出其許多落後的地方。但恐怕離“開專制歷史的先河”這一歷史定位還相去甚遠。

對“陷阱”的濫用

在經濟學中,“陷阱”一詞通常指的是在經濟發展的規律中通常會出現的一個對經濟前景形成明顯障礙的因素,像“中等收入陷阱”、“高福利陷阱”、“馬爾薩斯陷阱”。即使在國際關係領域,也有哈佛大學教授格雷厄姆·艾利森發明的“修昔底德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讓拉美東南亞眾多發展中國家陷入停滯,難以自拔。馬爾薩斯陷阱在前工業時代對人口增長的限制已經被工業革命打破。而修昔底德陷阱也被認為是中國繼續提升國際地位,擴大國家影響力不得不面對的挑戰。

由此可見,所謂“陷阱”,必然會給經濟乃至政治發展的前景帶來顯而易見且效果顯著的阻礙作用。而“管仲陷阱”先是讓齊國不許兵車之利就能稱霸諸侯,再讓秦國一統六合,還讓歷代王朝對國家保持高效的統治。

如今卻要在兩千年後將其歸咎為專制歷史的始作俑者,實在有點牽強。否則,對於三百多年前的西方來說,是不是要有“威斯特伐利亞陷阱”?兩百年後,當新的經濟體系形成後,是不是也會有“亞當·斯密陷阱”,美國現有的政治秩序崩塌後,會不會也有“華盛頓陷阱”。

此文再度興起的背景

翻查網上的記錄,這篇文章在兩三年前就已經有所蹤影。但最近又再次火起來,或許可以與當前的背景相結合。該文矛頭直指的是以國有經濟為首的“利出一孔”和“國家壟斷。”因此該文認為“唯有打碎現有的國家機器,在付出昂貴的代價後重建社會秩序”。

而當前也有個論調很荒唐,那就是“私營經濟應該逐漸退場”。對於是否因為這一荒唐言論導致立於反駁立場的“管仲陷阱”的興起,我們不得而知。但這兩個觀點恰恰站在了平衡木的兩個極端。無論是私營經濟徹底退出,還是國有經濟完全被取代,都不是中國持久發展的正確路徑。唯有在兩者中尋求一個穩定的平衡,才有利於國家經濟的長遠發展。

再來談談國有經濟

作為“管仲陷阱”的載體,那篇文章對國有經濟形成“利出一孔”的國家壟斷的批判同樣不成立。真正的壟斷卻是由大資本主導市場後形成的。典型的例子就是管仲當政前齊國鉅商富賈以高利貸和囤貨居奇形成的壟斷。同樣,如今滴滴因醜聞後隔靴搔癢的道歉聲明,和以深夜停運要挾市場,都是因為其對市場的壟斷地位讓其有了“市場沒有我不行”的底氣,輿論對其的譴責自然也會逐漸微弱。

於此恰恰相反,國有經濟對市場的主導出發點主要在於刺激財政和穩定社會。這本身就明顯區別於資本家出於私利的考慮。歷代王朝對鹽業的專營通過常平倉的設立和經營網絡的鋪設在總體上讓食鹽價格穩定。而清代中葉鹽價的失控卻離不開政府在鹽業主導上的失位,導致鹽引的泛濫和私鹽的猖獗。鹽商通過專商世襲形成了依靠特權壟斷市場的小數。這也就導致了淮南所產食鹽滯銷氾濫,淮北卻一鹽難求的畸形市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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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年間陶澍主導了兩淮鹽政改革,打破鹽商對海鹽生產和貿易的壟斷

可見,一直以來就有的國有經濟與民爭利的說法是說不通的。所謂與民爭利,卻並非與平民百姓爭的經商之利,而是與鉅商富賈和資本大鱷爭奪對市場的主導權。漢代關於鹽鐵專營的著名爭論被整理記錄為《鹽鐵論》。但當中賢良文學所訴求的“解弛山川之禁”,“勿與民爭利”就是指漢初依靠鹽鐵貿易等工商活動獲得經濟積累,從而在地方上享有一定地位,並且有財力獲取知識,影響政府決策的商賈鉅富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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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鐵論》-

同理,自由主義經濟確保了誰的自由。不是平民百姓,而是那些在金融、石油、煤礦等領域享有壟斷地位的巨頭。

至於中國的國有經濟,其基本載體國有企業卻被更多經濟學家看作是能夠發掘市場潛力的抓手,而非是某些人眼中沆瀣一氣的壟斷者。

巴里·諾頓(Barry Naughton),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教授,在對中國經濟的研究中常有獨到見解。他和另一位經濟學家Nicholas Lardy的著作被我的導師強烈推薦為研究中國經濟必須要讀的書。他在2010年發表在期刊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的文章中提出了對中國經濟的六大推測,其中就包括了“對中國政府來說,更重要的是市場的競爭,而非所有制”。

他認為,中國政府深知與其將經濟轉型和改革的重心放在私有化上,倒不如放在如何促進市場內部的競爭上面。所以,即使是在由國家掌控的重要領域,如通訊、能源、軍工,通常不會出現一家壟斷的局面。這也就是通訊中的移動聯通電信三巨頭;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及航空工業中的成飛與沈飛。諾頓更看重的是這些企業之間的競爭關係。

他認為,由一家完全壟斷雖然能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卻無法持久存在。由少數形成的寡頭能實現的利潤次之,卻能維持市場的穩定。完全沒有門檻的競爭只會讓利潤被無門檻的競爭所消耗,同樣會導致市場的失序。

這又何嘗不是從外賣行業到打車平臺再到共享單車一直逃不開的競爭套路。而最終形成的卻是“滴滴”們的壟斷。

不是“管仲陷阱”導致的利出一孔。無序的市場競爭也會有相同的結局。壟斷與專制又怎能讓一個兩千多年前的人背鍋。

今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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