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上午,均安鎮校外培訓機專項聯合治理領導小組再次對鎮內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聯合檢查。檢查組先後到明士教育培訓中心、藝林琴行、全納教育、翰林軒教育、童蒙教育、德翔教育等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設施、證照辦理情況、培訓內容是否合規等內容,進一步淨化校外培訓市場。
每到一處,檢查組均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根據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這些校外培訓機構均有《營業執照》,但沒有《辦學許可證》;二是個別校外培訓機構沒有消防許可證或消防備案材料,室內場所的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或不規範;三是個別校外培訓機構的負責人管理水平比較低,不懂政策,安全意識較差,需要提升。
針對檢查到的問題,消防中隊、市監分局、教育局等分別向校外培訓機構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針對校外培訓機構普遍存在有《營業執照》而沒有《辦學許可證》的情況,教育局現場將《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開辦審批辦證指南》交給培訓機構負責人,解釋了辦理《辦學許可證》需要的條件、材料和辦理程序,督促他們抓緊辦理,合法合規經營。被檢的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均表示會立即整改,或搬遷到符合條件的場所再辦理證照,為社會提供安全的、水平更高的校外培訓場所。
教育局呼籲:
均安鎮範圍內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的標準進行整改,取得辦學許可證之後才能對外招生。下一階段,均安鎮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將符合資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和證照不齊的培訓機構名單提交給上級,上級將以白名單、黑名單的形式向社會公佈,以淨化校外培訓市場。
《辦學許可證》如何辦理?
下面給大家提供有關信息:
一、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開辦審批需要的材料與流程: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申辦、審批
1、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家主席令第80號) 及其實施條例;
(2)《關於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換髮的通知》(粵教職〔2004〕41號)。
(3)《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2009年11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通過);
(4)《廣東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基本條件》(廣東省教廳印發)。
2、受理和審批機關:各鎮(街道)教育局
3、申辦、審批程序:
(1)申辦者向鎮(街道)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2)鎮(街道)教育局受理辦學申請後,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辦的助學機構、培訓中心進行審核、驗收。
(3)審核驗收合格的,發出“同意開辦”批覆文件,並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批覆文件抄送區教育局備案以查。
4、申辦條件:詳見《廣東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基本條件》(另附)。其中“培訓中心”具體為:用房面積300㎡以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0萬元以上、開辦資金(驗資)5萬元以上,機構負責人須具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並配備不少於5名本科以上學歷專任教師。
5、提交資料:
(1)辦學申請書。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點及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核准表》(機構名稱必須經民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3)辦學章程。
(4)辦學發展規劃。
(5)建築設計平面圖。
(6)辦學招生範圍、招生對象。
(7)校長、教師、管理人員配備計劃。
(8)教學計劃、教材選用計劃。
(9)辦學設備、場地等證明材料。租用辦公用房、教學場地和教學設備的,須提交租用協議書。
(10)審計驗資報告。
(11)消防驗收(審核)合格證或意見書;
(12)申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或委權書。
(13)申辦者、辦學責任人的身份證、學歷及履歷等資格證明文件。
(14)聘請的專、兼職教師及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及學歷證明文件。
(15)聯合辦學的須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書。
(16)《佛山市順德區民辦教育機構申辦審批表》。
(注:①以上材料各一份,其中《佛山市順德區民辦教育機構申辦審批表》一式兩份,完成審批後返還一份;②《消防驗收(審核)合格證或意見書》的申辦,請參照我局印發《民辦教育機構消防驗收申辦指引》或登陸“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wsbs.gdfire.gov.cn/)具體查詢。)
6、年檢或變更:
非學歷教育機構必須實行“年檢”制度,年檢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則依法取消辦學資格。機構變更開辦人、變更地址或停辦時應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或停辦手續。
7、時限:20個工作日
8、收費:無
二、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的條件:
三、諮詢或獲取表格材料的途徑:
均安鎮教育局諮詢電話:25510663聯繫人:歐陽老師
獲取相關表格材料網址:
登錄“順德民辦教育網”
http://mbjy.sdedu.net/,在“辦事指南欄”處可以下載相關表格。
山水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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