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酒驾撞坏隔离护栏逃逸肇事司机被罚款2000元拘留14天

2018年 9月16日凌晨4时57分许,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县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辖区北关十字北口,部分中央隔离护栏被撞坏,肇事车辆逃逸,请求出警”,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只见现场一片狼藉,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严重损坏,路面散落着一块黑色车辆保险杆碎片和一个雾灯,确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值班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

经过对保险杆碎片和雾灯分析对比,初步确定为“江淮”牌类型的车辆,值班民警立即调取事发周边监控录像,经过查看分析,判定一辆车牌号为甘J718**的“江淮牌”黑色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通过公安缉查布控系统调取该车辆行驶轨迹后,发现该嫌疑车辆在辖区大十字路段消失,值班民警立即对该区域巷道小区进行拉网式搜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查找,在该区域 “菊巷” 巷道发现嫌疑车辆,经过查看,该车辆左侧保险巷杆损坏严重,雾灯缺失,引擎盖凹陷,碰撞痕迹明显,确定就是肇事车辆。

就在值班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拖离时,隔离护栏维修公司人员打电话称:一自称姓刘的男子打电话说是他撞的护栏,民警立拨通该男子电话,在电话中刘某某说话声音颤抖,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在问其在什么地方时,刘某某支支吾吾不详细告知,在民警口头传唤该男子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时,刘某某满口答应,当始终不出现,值班民警反复拨打电话向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和问题的严重性后,刘某某于9月16日14时50分来到交警大队。

在询问中,刘某某对撞坏护栏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在事发之前,自己跟几个朋友在吃烧烤,期间喝了几杯啤酒,结束后,自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送朋友回家,由于喝酒的原因,头脑昏沉,不小心撞倒路中间隔离护栏,因为自己酒后驾车,害怕受到处罚,就驾车逃离,之后给维修公司打了电话,在交警打电话告知到交警队时,自己还是因为喝酒,心里发虚,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一拖在拖,感觉酒劲过了才来到交警大队。

经查,刘某某,临洮县洮阳镇杨家店村人,身份证号为:6224271995******5x,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 第(三)项、第二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目前,刘某某已被移交临洮县拘留所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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