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背貨」背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馬某經常出國“背貨”,帶貨回國後賺取差價。今年1月8日,在機場通關入境時,馬某在羽絨服內側自行縫製的口袋內,藏了12件野生高鼻羚羊角製品,價值24萬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馬某在北京四中院受審,法院經審理

做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馬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5000元。

出國“背貨”揹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羽絨服口袋裡藏了12根羚羊角

“你是否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審理?”庭審開始,審判長問馬某。據記者瞭解,馬某在起訴審查階段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在開庭前也再次對馬某的認罪態度進行確認。

“我同意。”馬某今年45歲,遼寧人,初中文化。據悉,馬某的職業是“背貨”,出國帶貨回國賺錢差價。

檢方在今天庭審中出具的證據顯示,馬某前往俄羅斯的出鏡記錄達到40多次,最頻繁時,一個月往返4次,“我的家庭比較困難,想通過‘帶貨’賺點錢,給孩子上學用,都是我單幹,每次能賺個千八百塊錢。”

據馬某稱,此次去莫斯科帶的貨中有電子煙、鞋子、手機屏幕和望遠鏡等物品,還有12個羚羊角。“我承認起訴書指控我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

檢方指控,2018年1月8日凌晨,馬某乘坐的從莫斯科出發的SU200次航班成功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2航站樓。下飛機後,馬某將羽絨服放在行李車上的馬某同其他乘客一起走入機場無申報通道準備通關。

出國“背貨”揹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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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背貨”揹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過檢時,海關關員發現馬某攜帶的羽絨服中似乎有些異樣,遂要求她交出羽絨服接受檢查,經檢查發現,在其羽絨服內側自行縫製的口袋中裝著用黑色塑料袋及膠帶精心包裹的12件羊角製品。

“花了六七百塊錢,回國做藥用”

“羚羊角是在莫斯科舊物市場買的,在當地是自由買賣的,我花了六七百塊人民幣,我心臟和胃不好,準備帶回國做藥材用,黑色塑料袋是商家給我包裝的。”馬某在庭上面對檢方的訊問說,“自己羽絨服縫的口袋是裝護照和現金的,在飛機上時,羚羊角裝在了行李箱,下飛機後,我裝到了羽絨服的口袋。”

因懷疑其為瀕危動物製品,海關關員當場將12件羊角製品予以扣押。因未對物品定性,遂暫時讓馬某離開。

經過鑑定及檢驗,馬某攜帶的12件羊角製品均來源於野生高鼻羚羊,屬於瀕危動物製品,是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級的保護動物,涉案羚羊角製品共價值人民幣24萬元。

2018年4月11日,北京海關緝私局電話通知馬某到北京海關緝私局接受訊問,馬某隨即自行前往偵查機關接受調查,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出國“背貨”揹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 獲刑3年

2018年8月,市檢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公訴,指控馬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禁止珍貴動物及其製品進出境的禁止性管理規定,攜帶高鼻羚羊角入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因馬某在偵查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建議法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檢方建議法院判處馬某有期徒刑3至5年,並處罰金。

馬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從馬某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看,馬某犯罪行為適用於緩刑。

“我以為就幾百塊錢的東西,頂多罰點款,扣貨物,沒想到後果會這樣嚴重。”馬某在庭審辯論時稱,雖然自己登機前知道海關可能會查,但自己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要走申報通報。

在最後陳述階段,馬某說,“我家裡連年乾旱,找不到好的掙錢的渠道,希望法庭體諒我家中有老人孩子,能從輕處罰。”

出國“背貨”揹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獲刑3年

15分鐘的休庭之後,北京四中院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馬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5000元。

“我和我的辯護人商量之後,再決定上不上訴。”馬某聽完判決後說。

北京晚報記者 張宇 文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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