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三定」規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三定”規定的通知

(2018年7月29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現將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三定”規定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機構定性調整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歸口中央統戰部領導”

調整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職數、內設機構和行政編制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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