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爲成被告,告其逼人死亡索賠60萬,13個月後判決結果出來了


這個小夥名叫朱振彪,今年29歲,家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柳贊鎮蠶沙口村。他曾於大學期間在雲南某武警部隊服役兩年。2017年1月9日中午,朱振彪駕車去朋友家,由南往北行駛在唐山市曹妃甸區以東、灤南縣以南的古柳線縣道上。縣道上同行的還有52歲的張雨來和55歲的張永煥,兩人分別駕駛著摩托車行駛在朱振彪的車前。圖為法庭外深感委屈的朱振彪。

朱振彪在行駛過程中看到,張永煥的摩托車突然向左轉了一下車把,張雨來和張永煥撞在一起。兩人雙雙倒地。張雨來是頭部著地,沒了動靜。朱振彪立即停車。正當他準備開門下車查看情況時,他看到張永煥扶起了自己的摩托車逃逸。朱振彪隨即騎車跟隨,在此過程中一直持手機拍攝視頻。根據視頻內容,張永煥在一個村莊棄車後徒步逃逸,走向附近的灤南鐵路區域。圖為朱振彪讓人看手機裡的視頻。

朱振彪一路追趕。張永煥翻越鐵路隔離網,並在鐵軌邊繼續徒步。約5分鐘後朱振彪的手機斷電。隨後,朱振彪看到,從遠處駛來一輛火車,張永煥上到兩軌之間站在那裡不動。見此情景,朱振彪站上鐵軌,脫了上衣對著奔弛而來的火車使勁搖晃著,想讓火車停下,但火車根本沒有停。後來火車上的工作人員告訴朱振彪,根本剎不住。圖為朱振彪和律師一起趕往法庭。


本以為肇事逃逸者張永煥死亡,此事不了了之。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灤南縣法院的應訴通知,他才知自己成了被告。原告張殿凱在起訴書中稱,因朱振彪一路追趕,導致其父張永煥被撞擊身亡,要求朱振彪賠償各項費用共60餘萬。張殿凱認為,朱振彪窮追不捨是導致其父張永煥死亡的重要原因,聲稱見義勇為也不能把人給逼死。圖為朱振彪講述事情的經過。

是見義勇為還是“行為過度”?一時間,朱振彪陷入輿論漩渦中。2018年2月12日下午,灤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張永煥家屬的所有訴求,認定朱振彪的追趕行為與死者撞火車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朱振彪的行為不具有違法性,而且屬於見義勇為行為。2018年7月4日上午,朱振彪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綜治辦領取了《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書》。朱振彪的生活也逐漸重回正軌。

這個樸素的老人,就是張永煥在2017年1月19日駕車撞傷的受害者張雨來,車禍時,張雨來昏了過去。事故發生一年多,張雨來的生活受到了嚴重的影響,無法外出打工,如今在家養病,為了養家餬口,就在家裡養狐狸和貉子。圖為張雨來照看著幾十只狐狸和貉子。2017年10月,張雨來起訴了肇事者死者張永煥。


“朱振彪追趕肇事逃逸者致其身亡被索賠60餘萬元的案件”,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大家普遍認為法院判決堅守公平正義、捍衛善良風俗,較好體現了司法的懲惡揚善功能,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案件的判決能夠引發社會關注,最終的判決結果也會讓社會更加和諧穩定,讓一部分違法犯罪的人不再存有僥倖心理,弘揚了社會正氣。也有網友認為,見義勇為有風險,見義勇為需謹慎。讀者朋友們,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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