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報三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東南網三明9月26日訊(本網記者 蔡曉卿)記者從三明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9月20日,三明市通報近期查處的三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尤溪縣殘聯原理事長、縣殘疾人服務社原負責人王其活違規發放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資金等問題。經查,2010年至2015年,縣殘聯殘疾人服務社向個人、企業違規發放348萬元殘疾人康復扶貧資金貸款,存在貸款主體條件不符合、貸款利率偏低等問題,並造成不良影響,對此王其活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王其活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2018年1月,尤溪縣紀委給予王其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永安市小陶鎮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鄧文財未認真履職,致使部分貧困戶未享受新農合免繳政策問題。經查,2016年底,鄧文財兼任鎮扶貧辦主任期間,在對2017年度小陶鎮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名單進行復核過程中,未認真審核,導致26名建檔立卡貧困對象未列入免繳名單,未享受150元/人新農合免繳政策。之後鄧文財未對此前失誤行為進行糾正。2018年4月,永安市小陶鎮紀委給予鄧文財黨內警告處分。

3、明溪縣蓋洋鎮白葉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有忠騙取扶貧資金問題。經查,王有忠在擔任蓋洋鎮白葉村村主任期間,在明知其本人及本村村民餘某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申報條件的情況下,仍以其本人及餘某名義申報2013年白葉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項目,弄虛作假後以其兄長王某於2012年建成的房屋照片應付驗收檢查。2015年2月,王有忠騙取了上述2筆扶貧資金共計3.35萬元。2018年5月,明溪縣紀委給予王有忠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7月,明溪縣法院以貪汙罪判處王有忠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3.35萬元依法給予沒收。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扶貧政策落實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將壓力逐級傳導到最基層。各級扶貧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盡責,強化監管,著力解決扶貧領域存在的工作不實、優親厚友、貪汙挪用等問題,切實把扶貧政策宣傳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把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作為當前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任務,緊盯關鍵環節、重要領域、重點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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