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布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

近日,滁州市发布《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了“经过3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发展目标。

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2018年,市、县两级在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制定发布本级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做到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责任为主。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适时调整清单项目和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使服务清单跟老年人的需求匹配,滁州市将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按照计划,2018年底前,对部分特定人群开展老年人评估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各地均要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对特困供养人员和申请政府补助的老年人进行需求评估,对申请入住政府运营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入住评估;2020年底前,全市城乡普遍建立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

贫困老人将可领养老补贴

坚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并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贴形式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通过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2018、2019、2020年底前,覆盖面要分别达40%、45%、50%以上。

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打造20分钟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圈

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配建任务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规划核实前,由建设单位与养老服务主管部门就社区养老用房签订移交协议。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无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或现有用房面积达不到标准的,由辖区政府于2020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标准完成配建。

依托城市养老配建设施,建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简称“三级中心”),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整合、直接服务功能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018年、2019年、2020年,“三级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20%、60%、100%。

每个乡镇都将有1所养老服务中心

按照行动计划,我市将在每个乡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人员配备通过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员整合等渠道解决。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在行政村设置养老服务站,通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2018年底前,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20%,并在其辖区内试点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19年底和2020年底,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100%,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设置3-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较多,为了保障他们的安全,我市将依托当地计生、民政专干和村医等力量,对其进行定期探视走访。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开展定期探视走访。2019年底前,全面展开农村地区探视走访工作。

我市还鼓励农村自理老人居家养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强化子女赡养责任,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夯实农村居家养老基础。发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作用,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为老服务志愿者等群体,成立农村互助服务队伍,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子女众筹资金开展互助养老、老年人集中居住互助养老等农村居家养老互助模式。

医养签约率将达100%

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市重点努力的方向。行动计划明确,滁州市将加强医养结合主体建设,简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审批程序。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0年底前,全市医养签约率达到100%。同时,将积极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等医疗资源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开展智慧养老服务试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智慧养老必将是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行动计划明确,滁州市将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目标,统筹推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终端产品,积极开展多元化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促进养老科学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努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智慧养老新模式。从而全面推动我市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智慧”水平。

为有效促进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行动计划在全省率先提出实施智慧养老服务补贴,对开展市级以上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建设成果满足相应要求的,给予20-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结合滁州生态旅游资源,打造健康养老名片,探索建设旅居式老年公寓,兴建集生活居住、生态养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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