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检察院和市食药监局联合制定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和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贵港市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标志着市人民检察院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的联席会议制度正式确立,为贵港市食品药品安全增添新保障。

贵港市检察院和市食药监局联合制定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9月贵港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议结束后,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动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沟通,双方联合签署了该联席会议制度。该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作为,充分借助外力,形成公益诉讼合力,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措施。

联席会议制度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杨坚副检察长和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少凯副局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联席会议由双方共同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由一方提议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双方互相通报、交流和研究在保障贵港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方面遇到的案件和问题,加大双方的信息共享和办案互助,共同保护贵港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健康贵港”。联席会议制度还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和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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