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慶節、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會期間價格警示告誡書

全旗服務行業各相關經營單位、個體業主:

2018年國慶節、13屆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會等文化旅遊活動將至,為進一步規範阿拉善左旗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節日活動消費環境,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全旗旅遊、零售、餐飲、住宿等各相關經營服務單位、個體業主警示告誡如下:

一、各行業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反壟斷法》、《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並遵守明碼標價的規定;嚴禁各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聯合定價,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

二、各線上線下行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認真規範自身價格行為,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公示,不得散佈漲價信息、價外加價;凡採用互聯網預訂、預付等銷售方式的,須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誘導消費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 各旅遊行業經營者要自覺遵守價格秩序,節假日期間不得隨意漲價;旅遊餐飲、住宿、購物、觀光等行業經營者不得虛假優惠、低標高結、模糊標示價格、不標示價格條件等;各景區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變相漲價;嚴禁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價外費用。

四、各餐飲行業不得利用模糊標價、虛假標價,“兩套菜譜”等手段對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活動;不得規定最低消費金額;不得設定霸王條款;餐飲業經營者除須標明主要菜品價格外,還需對有償使用的小食、紙巾等價格進行公示,嚴禁低標高結等價格欺詐行為。

五、各賓館酒店須在服務前臺對客房價格進行掛牌公示,標明當天房型房價,同時在客房內應明確標示有償使用物品和損壞物品的價格,避免價格糾紛;節日活動期間嚴禁串通合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惡意囤積房源、哄抬住宿價格等違法行為;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明碼標價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認真做好維修與配件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取維修費用,不得超過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虛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診斷、加工、檢測費用以及材料費用。

自2018年9月10日起,阿左旗發改委將組織價格行政執法人員對全旗各行業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巡查,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並對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希望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票據憑證並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對商品及服務價格要細看細問,力行理性、節約消費。

阿拉善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阿拉善左旗價格監督檢查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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