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清晨出动抓“老赖” 促当事人执行和解

2016年4月毛某两次向肖某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肖某某在临死之际,将上述两笔债权转让给其子肖某,并由毛某重新出具借条两张。

此后,肖某多次向毛某催讨未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2018年3月,法院判决毛某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其利息。2018年5月,肖某向望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且消极应对法院执行,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对毛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总对总查询,仅扣划到毛某14000余元。

9月9日清晨5点左右,承办法官接到可靠消息,称毛某出现在其户籍地附近。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出动,迅速赶到毛某家中,对毛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在将毛某进行司法拘留后,毛龙的家属与肖某及执行法官联系,积极与肖某协商,并最终与肖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向肖某支付了3万元,余下款项将分批次逐步履行。肖某以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该案的执行申请,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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