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这四种错误千万不能犯

遇到拆迁,这四种错误千万不能犯

前几天,史律师在成都接待几个咨询的拆迁户,其中有一个女拆迁户我都不忍直视,后来给我叙说案情才知道,该女拆迁户在十年前为了抗争强拆,不惜自焚,全身重度烧伤,惨不忍睹都不为过。这十年中一直在苦苦信访,直到现拆迁的问题还没解决。

我不反对坚持去争取合理的补偿,但是一定得是正确的方法,一定要是合理的补偿范围。有很多被拆迁户迟迟拿不到该有的补偿,其实是用错了方法。从该女拆迁户身上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微信公众号:北京史西宁律师)总结出征迁中被征收人常犯的四个错误。

一 以暴制暴

在征地拆迁中,有些当事人遇到了不公正待遇,其中部分当事人就会想“大不了鱼死网破”又或者“除非从我的身上踏过去,不然决不能拆我的房”等等,这种以命相搏的想法,其实都是不明智的。如果以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最后真的会只剩一个支零破碎的家庭。新房子是建好了,补偿款是拿到了,家人的幸福呢?相信这也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面对强拆,面对拆迁补偿不合理,面对强拆暴力等现象,我们不要用血肉之躯来抵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违法拆迁仍然屡见不鲜,逼迁强拆屡禁不止令人心痛。但是不论拆迁方是如何违背法律规定的,目前的大环境依旧是一个法治环境。而且大家要知道,诉诸法律是我们的权利,不要让我们维护权利的时机白白从身边溜走。

二 漫天要价

大家在很多情况下,因为不明白合理的补偿是多少,就对拆迁的补偿期望过高,存在漫天要价的问题。还有的是直接过分提高补偿,如果没有达到想要的价格绝不签字。如果真的这样做,与拆迁方的关系搞到不可开交,对立情绪严重,大家也会错过很多关键的谈判时机。而且最后的补偿甚至还不如最初给的补偿。

在进行谈判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多听少说,听清对方的具体补偿,并且和自己的房屋价值与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与此同时,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面积有争议、住改非情况、认定为违章建筑等问题时,不要只是口头反对,也不要盲目暴露自己的底价,要多多咨询律师,做到心中有数,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认识以追求合理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三 坚决不拆

在当今社会上,大家的生活的水平不断提高,尤其在农村,经济条件好些的,都自己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楼房,有的还是别墅型,遇到征地拆迁,大家都不愿意进行拆迁,但是大家首先要明白,征地拆迁时要提高整体的生活水平,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是进行全局考虑。征迁可以改变生活水平,也是政府推进城镇化的一个必经步骤,也提高百姓居住水平的重要途径。

因此大家不要产生抵触心理,即使遇到拆迁,国家给出的补偿标准也是以不降低大家的生活水平为原则。如果自己的房屋地理位置优越,或者房屋总体价值高,在补偿时,补偿也是会与价值相对应的。

拆迁工程的推进不会因您的不愿意而停滞不前,尤其是现在的拆迁都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区改造或者棚户区改造的公共利益为由,大家的拒绝与不配合是挡不住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所以拆迁开始,就要认清必须接受的事实,既然拆迁不可拒绝,那就通过多争取拆迁补偿来填补自己的损失。

四 没完没了信访

遇到征地拆迁信访是公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只要不违法上访或者非法信访就是正当的合法的。但信访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力度还是有限,其实是绝大部分征地拆迁问题都没有解决。但是白白浪费了好几年时间。造成的恶果是想起走诉讼途径时,已经过了起诉期限了。一般起诉期限六个月。经过长年累月的上访,都过了起诉期限了,你有再打的冤情,法院已经不予受理了。

以上就是在征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不可触碰的错误。史西宁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在拆迁开始之时便提高警惕,注重谈判、协商技巧。不要贸然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维权,要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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