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控制信徒「五步曲」

深入剖析發現,“全能神”為了牢牢控制信徒,創制了一套駭人聽聞充滿血腥的信徒控制術。概括起來,就是通過信息掌控,控制其意識;通過“吃喝神話”,控制其精神;通過黑社會性質的恐嚇,控制其人身;通過閃電擊殺,讓其“奉獻”全部;待敲骨吸髓後,就卸磨殺驢,一腳踢開。

對信徒實施信息掌控,深入其意識控制其動向

“全能神”的主要活動是小型的私下聚會。活動圈子一般三——五人,最多不超過7人,活動空間相對封閉。聚會的主要內容,就是用“神話”(“女基督”的話)來衡量個體行為和家庭內部事務,是否與之合規。信徒的言行以“神話”為準繩。這種聚會自稱為“交通”,一般每週四五次。與基督教一週一次公開在教堂做禮拜,大相徑庭。其行動十分詭秘。這一行為規律,成為“全能神”活動特徵之一。全能神非常看重內部成員間的“交通”,強調信徒必須遵守這一教會生活方式。“女基督”說:“光信教,自已看書遠不夠,不與其他姊妹‘交通’不是真正信神的人”。

這種頻繁的隱蔽性“交通”活動,佔用了信徒大部分勞動生產時間,使之逐漸淡化了親情、家庭、夫妻情感。而對教會的認同意識,卻在潛移默化中不斷加強。小圈子“交通”頻繁,活動秘密,信徒間逐步形成類似於家庭的私密群體,其親密程度甚至超過了家人、親屬。教會組織者利用信徒聚會活動,定期發佈新的“神話”,從而從意識層面深深地控制信徒,掌握其動向。促使信徒們不斷地聚會,實現對信徒的意識控制。

頻繁進行“吃喝神話”活動,控制信徒的精神世界

“全能神”邪教的主要活動內容,就是“吃喝神話”。“吃喝神話”是全能神的專門用語。意思就是信徒聚會時閱讀內部書籍、唱神話詩歌、聽錄音材料。通過掌握“神話”發展下線,拉攏他人入教“傳福音”。“全能神”不斷強調要將“神話”貫穿到信徒言行上,長時間耳濡目染,“神話”就成了信徒們的行為準則。通過這種洗腦方式,久而久之,信徒們心目中就只有對“全能神”的盲目祟拜了。

通過長時間不間斷的潛移默化,信徒們就只有接受“神話”這一途了。而把與“神話”不符的意識逐步從腦子裡驅逐出去,從精神層面牢牢控制住信徒。到了這一階段,信徒們就都成了沒有自主意識的提線木偶。把“神”看成今生之惟一,把“奉獻”自已的全部財富看成是理所當然。

通過黑社會性質的恐嚇,控制其人身

“見證”,在現代漢語中,是“當場目睹,可以作證”的意思。而“全能神”則賦予其新的含義。在“全能神”看來,“見證”是指信者得福,不信者受懲罰。其“見證”認為,只有信“全能神”才能保平安,才能在新時代成為得勝者。否則,會遭到神的拋棄甚至“閃電擊殺”。其信徒在“交通”中,“見證”是一項重要議程。但所講的內容卻是以訛傳訛,荒誕不徑。

如有信徒講,跟你說個真事,這都是姊妹們“交通”時說的真事!有個農村的姊妹也信這位神,他丈夫就老是反對她。別的兄弟姊妹一來她家聚會,她丈夫就要罵人。這位姊妹就叫他不要阻攔她信,不然就要遭到神的懲罰。有一天,這個姊妹家裡來人了,就把門關上“交通”。他丈夫就把聚會人的名字寫在紙條上,揣在懷裡,準備去揭發他們。就在他去的路上,騎車栽進水溝裡,就淹死了。

這種帶有巫術性質的詛咒鬼話,這種愚昧拙劣的瞎編“臆斷”,卻被“全能神”當作“神話”一遍又一遍地翻新、傳播。類似的“見證”在全能神的網站上比比皆是。大多都是一個套路,就是講不信教的和阻攔別人信教的人,會遭到神的懲罰。一些信徒就是在這種恐嚇中,駭怕受到懲罰而誤入其中。“女基督”說:“我要的是充滿生機的‘活物’,而不是被死亡浸透的‘死物’。我既在國度之上坐席,我就要指揮全地之人來接受我的檢閱。”“既稱為子民,便能榮耀我名……對我所說的話句句定真,句句吃透,不可應付了事,若不注重我的話,便是直接抵擋我的,不吃我話的……直接清除我家門之外”(《審判在神家起首》)。如想退出邪教組織,都被認為是“叛教”,會被閃電劈死。

這種歇斯底里的威脅,以及由此演變來的對信徒的暴力攻擊,就成了“全能神”控制信徒人身的“法寶”。 2014年5月28日,6名“全能神”暴徒在山東招遠市一家麥當勞餐廳將一名無辜女性殘忍毆打致死事件,就充分暴露其黑社會性質恐嚇的殘忍和對社會的危害性。

 用暴恐手段相威脅,控制信徒不斷地為神“奉獻”

“全能神”認為實施上述控制還遠遠不夠,對“叛教者”、“動搖分子”,還制定了一套嚴密的制裁措施。一旦成為信徒,“全能神”就對其實施嚴密的控制。“女基督”說,“對於不信我的,我放在一邊,任其亂說亂作,到最後我徹底懲罰他,收拾他……”。“現在我把我的行政頒佈給你們(針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刑罰),我說到做到,一切都在我身上,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即斬草除根,除去我心頭之恨(從此得到印證,誰遭擊殺,必不是我國中的一員,必是撤旦的後代”(《神隱秘的作工》)。

“神家的錢財、物質,包括一切財產都是人當納的祭物,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因為人所獻的祭是供神享用的,而神只把祭物賜給祭司分享,其餘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沒有權利享用任何一點。……若人享受這些東西那就屬於偷吃祭物了。凡屬這樣的人都是猶大,因為猶大不光賣主,還偷取錢袋裡的錢花。”(《審判在神家起首》)全能神把祭物理解成“錢財、物質,包括一切財產”,要求信徒們不斷地“奉獻”。如稍有違抗,就被“閃電擊殺”。

2012年,河南省信陽市”全能神“信徒閔擁軍闖入校園,砍傷2 3名小學生;2011年1月10日,河南省蘭考縣谷營鄉谷東村,因女兒出生導致無法外出活動,被“全能神“組織降職,李桂榮用剪刀割斷自己僅兩個月大的女兒的喉嚨。

2010年,河南一個“全能神”信徒意圖脫教,“全能神”便對其還是小學生的親侄兒狠下毒手,將這個孩子在放學途中瘋狂殺害後,在腳心處印上閃電標誌(全能神的標識)。

2011年,河南一名想治病的14歲男孩被“全能神”信徒活活踩死,因為這違背了全能神“禱告治病”的規矩。

“全能神”通過血腥殘害和令人髮指的恐嚇,把信徒“練”成任意索取“奉獻”的羔羊。河北省徐水縣戶木鄉的趙大海,自2003年加入“全能神”後,前後共“奉獻”13萬元,2006年又把7萬元店面轉讓費“奉獻”給“全能神”,結果落得個一貧如洗。

山東省榮成市的張金芳,曾經是當地致富最早的人。為了給丈夫治病,張金芳就信了“全能神”。四年來,張金芳夫婦累計向“組織”捐獻了68萬元錢,近乎傾家蕩產。而她自己由於長期外出傳教,拒醫拒藥,2012年11月傍晚,病倒在了“傳教”的路上。

“全能神”圖財害命,其罪惡罄竹難書。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僅譚秀霞一人,從2005年2月到2009年3月,就為全能神收取“奉獻金”達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2012年,山東“牧區”的“奉獻金”高達4400萬元。為了不斷擴大“全能神”的影響力,僅2013年,趙維山就斥資1000多萬元,在香港的多種中英文報紙上刊登廣告,並買下一些街頭攤位,向路人發放“全能神”宣傳資料,大肆騙取信徒的“奉獻金”。2012年底趙維山叛逃時,他所攜帶的從大陸信徒手中搜刮的現金至少有1.2億人民幣(新陝網《入了全能神,人就成了行屍走肉》)。

 敲骨吸髓後,就卸磨殺驢,一腳踢開

通過暴恐手段,牢牢控制信徒。讓其從精神上沒有獨立意志,身心上沒有自由可言,就都成了行屍走肉。如此可憐,卻不能“得福”,得到的卻是萬劫不復。如《話在肉身顯靈》說,“為我效完力的,要老老實實地退去,不得吵吵鬧鬧,小心我收拾你……。該舍的就舍,該砍的就砍,該殺的就殺,該留下的必須留下,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趨勢,誰也改變不了,必須按著我的來。……我的話就是權柄,誰改動誰就觸犯刑罰,必遭我擊殺,嚴重的斷送自已的性命”。

“全能神”對那些“不服權柄”、持懷疑態度,抵制、背叛的人,無一例外地施以暴力。其手段之殘忍,令人恐怖;毆打、割耳朵、剜眼睛、斷胳膊、砍腳趾等都被他們用過。為了掩人耳目,“全能神”還給自己的暴力行為用了一個很專業的名詞,稱之為“審判”,用以美化自己的罪惡行為。

1998 年10 月30 日 至11 月10 日 ,河南唐河縣“全能神”人員在短短12 天內,接連製造了8 起搶劫、毆打事件,受害人被打斷四肢、割去耳朵(新陝網《入了全能神,人就成了行屍走肉》。

“在工作或教會的事務之中,除了順服神之外,一切應聽命於被聖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得絕對聽從,不要分析對錯,或對或錯與你無關,你只管絕對順服就是了”(《審判在神家起首》)。

真正基督教傳福音的人,一定會本著“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的態度。“全能神”拒絕“不信的親屬”到他們的組織裡去,正好說明他們的行為是錯謬的,因為害怕暴露他們的身份及行蹤,可見他們的行為是見不得人的,正如《聖經》中耶穌所說的那樣,“不愛光倒愛黑暗”。

“全能神”就是通過這些手段,把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變成任人宰割的羔羊。你若不願意被宰割,就成為其“閃電擊殺”的對像;等你“奉獻”到一貧如洗,再也拿不出新的“奉獻”時,就成為“為我效完力的,要老老實實地退去,不得吵吵鬧鬧,小心我收拾你……”。說白了,等到信徒沒有利用價值,就卸磨殺驢,一腳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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