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的女儿被打,报复十岁男孩杀死在学校厕所,你对此事怎么看?

老同学双色球


因女儿与同学争斗被轻微伤,盛怒之下的36岁男子林某刺杀10岁小男孩于厕所,真是无语、实是荒唐,这是在帮女儿吗?实是害人不浅,害了二个家庭N个人……

小孩子之间闹矛盾,争斗、打架,这本是很正常、很普通的一件事。当事情不是很严重时,犯得着大人亲自出面处置对方吗?这种行事方式从来就是不齿的。

单凭林某一个做父亲的,竟如此轻率地上前刺杀一个才10岁的小男孩,我隐约觉得其家教不一定会好到哪里去,其女儿或许……“一个巴掌拍不响”用在此处或许有一定的道理!

为替女儿出一口气,可能这下把自己一辈子的气都出完了,对方(小男孩)也没气了——这是掰着脚趾都知道“不能做的事”!不但没能起到帮助的作用,女儿、妻子、父母等人,这辈子估计都得生活在阴影中。

碰到这种校园欺凌事件,首先要弄清原委,如果不是很严重,更不宜只图一时之快,应通过正当渠道,先由学校老师出面协调,家长怎能掺和?如果很严重,先检查、治疗,也应先学校出面调停,实在不行报警也可以。

家长万万不可亲自上阵——冤冤相报永难了!再说了,事情也得先弄明白再下手吧,或许是自己的子女责任更大呢?

不管谁的责任更大,作为家长都应从小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管男孩女孩、不管穷养富养,最重要的是要“教养”,先做好自己才是硬道理!

言犹未尽,还想啰嗦一句,对此事再说点自己的看法:我目前还没真正碰到一个各方面都优秀(尤其思想品德)、多方面较出彩的学生(尤其是女生),常被同学欺凌的案例。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您怎么看?


种金易


小龙观点:孩子被欺负了,父亲帮忙出气无可厚非。但是太冲动太偏激了,男童罪不至死啊!这样一来,两个家庭都毁了!
警方最新通告已出来,捅人男子的女儿在学校被男童欺负,弄伤了眼睛,但并没有像网上传的弄瞎了这么严重。其实孩子年纪小,在学校磕磕碰碰很正常,男子应该不至于女儿被欺负一次就要捅人。应该是男童在学校经常欺负这女孩,并且男童的父母态度也不好,没有主动道歉和承担医药费,这才引起了矛盾的爆发!作为家长应该以身作则,孩子犯错了就该教育,而不是一味的护子。你的孩子是宝贝,别人的就不是嘛。所以有时家长处理事情的态度就可能造成自己家庭,自己孩子的不归路。


现在是法治社会,男童已经抢救无效死亡,而捅人男子也将受到法律的宣判。故意杀人,这罪名不轻啊。冲动是魔鬼说得一点没错,男子气急败坏将男童捅死,却没想过后果,自己的女儿以后将会失去父亲,他的家庭也将失去这个精神支柱。。而男童父母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肯定不会这么善罢甘休,那受苦的还是男子的家人,并且以后女儿也可能被人指指点点,说是杀人犯的女儿。这事对男子家人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很可能会影响一生!

凡事要冷静,理智啊!多想想自己的家人,他们是需要你而不是失去你。


邕城小龙


我们都说,父亲是我们的英雄。不管别人怎么对我们,当我们在外面受了欺负的时候,父亲总是会替我们出头,不管面对父亲的是什么,他们都会保护我们,这就是伟大的父爱,这就是我们的父亲能够替我们做的事情。可是父亲也是人啊,谁又来保护他呢?

看了这个新闻之后,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小女孩在学校经常受到小男孩的欺负,但是男孩的家人对于这件事并不伤心,既不道歉也不付医药费,几次之后小女孩的父亲一怒之下杀害了小男孩。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一方是护女心切,一方是护子心切。

我觉得在这件事中男孩的父母们做的真的非常不好,之间的人孩子在学校把女孩打伤,就应该给人家孩子道歉,可是男孩的父母却不以为然,我觉得这是做父母的失败,正因为他们的不在意,自己的孩子最终被杀害。所以说,有时候孩子可能不太懂事,但是父母总不能也不懂人情世故,男孩的父母确实做的不大好!

女孩的父亲能够愤怒到杀害掉男孩,那就说明孩子之间不是简单的打闹了!



其次就是女孩的父亲。我真的能够体会到女孩父亲大人心情,愤怒与悲伤。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这是家长们不能承受的了的,更何况欺负人的一方完全没有表现出道歉,这是这位父亲最不能忍的。

但是女孩的父亲啊,你知道你的一刀极有可能毁了自己女儿的一生吗?当你入狱之后,别人可能会诋毁你的女儿,可能会在女儿面前说你,孩子也会因此感到愧疚。我真的无法想象孩子得需要有多大的承受力才能走出这段阴影,真的很难过。

希望小女孩能够尽快的走出阴影,因为她的爸爸希望她能够健康快乐的生活!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我是王大猫。喜欢大猫的可以关注一下啦!

大猫聊三农


比杀害小男孩更可怕的是,网友的不当评论!

昨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浙江瑞安的一所小学,因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口角矛盾,一个女孩的爸爸拿着水果刀去学校把一个10岁的男孩给杀害了,他说这是为自己的女儿出气了!到目前为止,小男孩已经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

事情一出,网上各执一词,甚至出现了对此事拍手称赞的言论;


此事的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网传该男孩将林某女儿的眼睛打伤致瞎,许多网友为此愤愤不平,都认为该男孩是熊孩子,这是他罪有应得。但是在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的眼睛只是受到了轻伤,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戳瞎了!而这时你再看看那些言论,在未调查清楚前就妄下结论、带偏舆论风向。你们欠死去的男孩一个道歉:

也有人说这个事件中的男孩就是传说中的熊孩子,对待熊孩子就应该惩治。但是回头看看这个事件,小男孩就算是熊孩子,但命不该死,也不能是孩子们的矛盾需要家长出手拿刀处理!这样的以暴制暴,毁了两个家庭!

据说该杀人男子疑似精神病患者,真不知道法律怎么惩治这样一个罪犯!

希望当父母的都可以理智一点,无论什么时候冲动都是魔鬼!


如意岛会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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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说事


假设:

如果我是鲁山检察官,那么,我会尽全力去调解,一次,二次,三次,直至N次。

为什么呢?

一、因为小男孩已走了,就算枪毙那女同学的父亲,小男孩也回不来了,不是吗?

二、凶手现在肯定也后惯,也懊恼,就是这么一冲动,没考虑到后果,就犯下事了,属激情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小,属刑案可调解范围。

三、我只要说服凶手拿出500万来作为赔偿金,那么就有可能说服小男孩的父母,必竟年轻可以再生一个,这样为下一个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如果调解成功,那么我就可以向上级审报2018年度的精品案例,自私的说奖金可以多拿点,再收个镜旗,荣誉也有了。

五、调解一旦成功,可以为兄弟单位减轻很多压力,第一线的可以不用收集证人证言证据了,审判的可以不用累死累活的去庭审了。

调查,我们是认真的!


宝爸社评


跟最近几次的社会新闻一样,官方还没有发布完整的消息,这件事恐怕还要慎重评论,毕竟遇害的当事人只是一个小学生,还是一个不懂社会事实的孩子。

也许很多人第一眼看到这个新闻,首先的反应就是大人的做法虽然鲁莽,但替自己的孩子出头也不是不能理解,只是做法相对极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甚至本来就是错误!

孩子打闹冲突,自有校规和班级纪律来管理,也可以通过家长沟通,这可不是你擅自行凶的理由,每个区域都有每个区域的规则,不要擅自将你的规则建立到别的区域中,自己的孩子跟别的孩子打架,就可以亲自出手干掉对方?那未来孩子被老师批评,难道还要到学校去捅老师?学生在学校的成绩差,就准备去拆学校?没有这种道理!如果大家都将自己的为所欲为带入到社会中,那就完全乱了套!



目前官方的消息并不全面,我们也无从知晓孩子的冲突只是偶然爆发,还是长期存在,如果只是偶然发生,那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极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出头而在第一时间丧失了理性。如果两个孩子的冲突长期存在,这也不是家长行凶的理由,像学校中正常的学生冲突,尤其是小学生冲突,起因通常都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不是仇恨恩怨,毕竟两个小学生懂得什么!这一类的冲突最合适的解决方法就是学校管理或者家长沟通,很多人在上小学的时候都有过与同学冲突的类似经历,但往往都是通过学校和家长沟通而迅速得到解决,毕竟不管学生冲突中谁输谁赢,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未来吃到同样的亏,只要是明白事理的家长,都会在相应的沟通中做出正确的做法。

当然也有一些人猜想,会不会受害学生的家长没有及时处理矛盾,甚至带着护犊子的心态,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呢?也许存在这样的可能, 但这也不是可以走向极端的理由,毕竟学生所在的地域是学校,学校也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管理,这种学生打架的事也不会轻易放纵,也许犯罪嫌疑人太过于心急,在正确的处理结果没有出现前直接用自己的行动来解决一切,结果对方的家庭毁了,自己的女儿毁了,即便是学校也会因这起学生遇害案而声名狼籍,大家都是受害者!


辽宁资深球迷


本人今天关注一天了,甲说,乙说,共亨平台,共同探讨,下面是个人经历,都发生在上世九十年代。。因为私刻公章(约94年)被沪长宁分局拘15天,因我表现好,派我送人上路,好象是苏北滨海人,搞水上运输,与人争执,最后被执行,他在死刑床上,我伺候他,他最后悔是从小每次都打仗,全是艮仗,父母害了他,好象叫什么毛或松。。。。。。第二次因为宅地打架被东台公安局拘留,我拿着拘单自己从溙东坐中巴去的,表现好呗,又蓬东台发生绑架杀人案(死者是小孩),三个小伙子(凶犯)判死,又让我送一个人上路,小伙讲,从小到大,从没有打过输仗,现在恨死了父母,为什么早不教育他,晚上倒马桶时,他姐,管教,他姐姽着求第二天早上让他穿上他姐亲自买的红羊毛杉上路,所以,个人认为,适当吃亏对小孩,包括大学毕业后,成长有利,吃亏是福。不要钻牛角度尖,谢读了,本人经历。


溱湖早茶


作为家长,看到“家长心生怨气校内杀害女儿同学”报道后浑身发冷。

据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消息,9月21日16时许,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21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被害人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19时许死亡。


作为孩子的父亲,看到这样的事故后浑身发抖。我的孩子也经常在学校和小朋友打闹,以前没当回事,只是当做小朋友之间的正常交流的一部分,大部分情况小孩间也很快和好了。这次事件发生后,估计没有家长不会把这种事情不当回事了

大部分家长和我一样很愤怒,有部分也分享了类似的经历,但是像这次这么极端的几乎没有,也有支出学校管理问题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看到,尤其是针对孩子的时候。大家想想,一个10岁孩子单独面对一个持刀成年人的时候是多么无助!




作为家长,真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不再发生!也希望有关方面再多花点心思,在安全方面再完善下!给我们的孩子多点保护!


闲看汽车风云


我8岁的女儿几个月前被一个比她高一头的男生压在地上打了,原因是男孩追着要抢她手里的玩具她不给。事发后报告老师,校方竟息事宁人,没有批评教育,也不通知对方家长。无奈我不得不去学校当着男生老师同学的面,当场训斥和警告了男孩,如果再敢欺负我女儿,我一定会打得你一生都后悔。学校老师又出来说我这样做不妥,应该找他的家长去说。混蛋,如果学校做了该做的,用的着我去找他家乡吗?学校不该将男孩在学校的恶劣行为通报他的家长吗?从此以后,男孩再没敢欺负过我女儿,我还在观察,胆敢再有下次,我会打断他的腿。这次温州女孩儿家长做过了头,杀人就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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