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鸡汤不能包治百病,咪蒙离婚了!可公众号要怎么分?

导读

说起咪蒙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了,篇篇10W+甚至动辄100W+的数据的知名自媒体女王、情感大V,她犀利的文笔还被称之为“毒鸡汤”,让人恨不得每天品一品,清醒一整年。然而这碗汤却没能挽救作者本人的婚姻,还是让一场17年的感情走到了尽头。

虽然她本人在公众号里写了公开回复,但咪蒙同名公众号等账号的分割问题,还是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毕竟现如今自媒体资源颇具价值,很多离婚案中就已经牵扯到了“公众号归女方,淘宝店归男方”的情况。

而且咪蒙的老公(前夫)本身也持有公众号所在企业的股权,这就不免让人猜测未来是否会有公众号利益纷争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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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在公众号上发布文章《是的,我要离婚了》回应离婚传闻。)

17年的感情还是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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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咪蒙这些年来的文章所描叙的两性标准来说,她的老公罗煜明曾一直是“忠犬”系列,按照她本人的话说,她老公就是个“立着贞洁牌坊的人”。

俩人是青梅竹马,4岁相遇在幼儿园。

”课间过家家,我演皇后,罗同学反串演宫女。他最大的责任,就是迈着小碎步跟随我观赏御花园——厕所门口的一坨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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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暗恋咪蒙,一直到大学三年级才敢表白,不过那时候被咪蒙拒绝了。

因为据咪蒙在《我的爸爸,要结婚了》这篇文章里可知,咪蒙的童年非常残酷。不仅父亲出轨,自己的母亲还被父亲的小三和,小三其他情人一起殴打,好不容易父母离婚,却等来的是情绪一直暴躁的母亲拿自己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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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咪蒙从很小的时候,就厌恶婚姻,压根不相信感情。

但是罗煜明却一直没有放弃,一直用真心等待着咪蒙。

尤其是等俩人大学毕业后,一起进入了《南方都市报》工作,同为编辑,桌子挨着桌子,罗煜明就对咪蒙展开了攻势,而咪蒙也终于被他坚持不懈所打动,俩人修成正果,结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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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罗煜明上班发现没带钱包手机,都不敢敲门回家拿,怕吵醒还在睡觉的咪蒙。

给她花钱绝不手软,自己买东西却要小心翼翼申请。

结婚七年了,出门也一定要拉着手。

俩人的对话也远甜过土味情话:

“你不觉得我自私霸道吗?”

“一定是因为我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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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表示,他给自己的安全感比鱼翅还珍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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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此甜蜜的爱情,还是败给了现实。

也因此很多人都说,咪蒙给自己营造的幸福谎言,这一刻终于要醒了。

极端的情感极端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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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关注过咪蒙,你就能感受到她的文章,有太多的极端情感。她总是会把细小的情绪无限放大,把人性善恶处理的更加戏剧化,给读者们营造一场又一场的泄愤狂欢。

比如说在她的文章里,女人几乎都脱离不开“婊”这个字,不管你是独立自强,还是白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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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男人呢,几乎都是“傻X”,好吃懒做,绝不上进,动不动就让女人也跟着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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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再多钱都没用,”还不如“帅老公才是奢侈品”,因为男人结婚后就是个摆设了,得选个好看点的。这样就算最后老公变心了,自己也赚到了,至少曾经睡过大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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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老婆超能挣钱,是一种什么体验?》一文里也明确提到男人如果不能赚钱,就会是这三种状态:没有危机感、没有上进心、还特别怕死。

所以呢,两性之间相处搭建的桥梁,必须是门当户对,三观一致。

就像她在《夫妻之间最大的矛盾是什么?阶级!》中举的例子,查尔斯王子至因为不喜欢戴安娜,就是因为一个是学霸一个是学渣,所以没有共同语言,就没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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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趣的是,在她的描叙里,她的老公(前夫)正是一个喜欢下班打打游戏,不爱名牌,领了工资就可以满足过小日子的人。

不难想象,他的老公如果有天心血来潮的想看一眼媳妇写的东西,估计都是字字珠心,五雷轰顶。

其实别说咪蒙的老公了,很多读者看完文章以后都陷入过沉思,觉得人生太特么难过了,简直矛盾至极。

女人自己要独立,男人必须要跟自己势均力敌,远距离恋爱生病的一方要收到对方送药的快递,所有两性之间最完美的互动,就像是一场意淫,最终只能感动了自己。

可是咪蒙并不觉得,她觉得自己抓住了时代人性的弱点,于是站在上帝的视角,俯瞰所有人,用煽动的语言,给他们灌输一切自己的偏好喜恶和爱恨。

但是那些认同她文字的人有没有想过,她背后的心酸又有多少是能透露出来的呢?

七夕也要赶稿子,连生病动手术都要一拖再拖,她确实非常努力,但她自己能做到她笔下的那些情节吗?而他身边的那个人,当真也如她所描叙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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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想在一份感情里找到可以套用的方程式,以此来最快找到那个人,当真是异想天开了。没有人知道你在蓦然回首的时候,那个在灯光阑珊处让你心动的是谁,谁也想不到当你头发苍白,能陪你走到最后的那个人是不是那位360度无死角的大帅比。

一个真正身处幸福之中的人,必定是温柔的。他们懂得温柔所具备的一切力量,不妄自菲薄,不妄加评论,他们或许愿意帮忙指引,但绝不是带着强制口味去告诉你,你错了。

这是你人生自己的路,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说错,有意义吗?你还不是要去做。

一切都无法逃离真诚,那些生拉硬拽,攀比出来的,终究会消散在时间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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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感情的事,想必永远也没有固定的答案,那公众号怎么划分,总该有个固定的法律模式吧。别说,在这一点,也产生了众多的分歧。

首先有人认为,公众号是不能分的,因为有人身属性

就好比是著作权,署名权,这本身是不可以分割的,但是因为著作权而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算在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时候,那就可以分割了。也就是说,离婚时候分割的财产,也必须是账面上可以看得到的有形资产,而不是虚拟的名气或者其他无形资产。

可如果情况是人身专属性不强的,就可以在分割的时候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一方持有,另一方按照微信公众号的价值给予一定补偿。只是难的是估价,公众号带来的预期性收益,也可以在估值的时候予以考虑。

不过,如果公众号的主体是属于公司的时候,那公众号就属于公司财产,并非私有财产了,这个时候若想分割相关利益,就只能主张股东之间的分红,或是要另案诉讼,按照公司法进行股权转让。就不能按照婚姻法去清算这是否算的夫妻共有财产了。

当然了,分与不分的情况,咪蒙没再回复。

只希望一场婚姻可以让双方,或者吃瓜群众都能有所反思,感情不是强制性的对你好,对我好,也不是成天喊着对全世界宣称你多爱我,我多爱你,感情是细水长流,是点滴的累积,是相互坦诚,是礼貌,是一切你所能感受到的东西。

所以希望大家都能遇到那个对的人,并用心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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