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栏」金昌中院运用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审理涉黑罪犯减刑案件

「扫黑除恶专栏」金昌中院运用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审理涉黑罪犯减刑案件

9月14日,金昌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吕宪臣减刑一案。罪犯吕宪臣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3年7月9日送金昌监狱服刑改造。现因确有悔改表现,执行机关金昌监狱向我院提起减刑建议,建议对其减刑 六个月。

我院在此次庭审中首次利用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案平台审理涉黑案件,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到我院参加庭审,甘肃省金昌监狱干警和罪犯吕宪臣在监狱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加庭审,我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院提前联系金昌监狱进行系统测试,庭审中审判长审查了罪犯的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提请机关甘肃省金昌监狱干警向法庭出示了罪犯吕宪臣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据,证人当庭作证,出庭的检察员发表了出庭意见。庭审中办案平台识音系统自动根据声音切换视频,声音图像传输正常,确保了庭审的连续性。

通过在网上办理涉黑罪犯减刑案件,实现了罪犯信息和案件信息由监狱、法院、检察院三家共享,案件办理全程网上操作,减刑假释工作的关键节点均在阳光下运行,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现代化的监督模式,提高了庭审效率,确保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罪犯减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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