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車道這樣走竟然不違法?

應急車道主要設置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的兩側,當路面上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以及工程搶險車快速通行。趕赴現場救助傷員,處置險情。應急車道的通暢與否和生命安全緊緊關聯。

絕大部分駕駛人都知道,隨意佔用應急車道是違法的,有的人明明知道,還故意而為之,還是因為交警與電子警察不能全覆蓋,也有人抱著僥倖心理,或者從眾心理,看到有人走,就跟著一起走。

實際上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的危險遠遠大於正常車道行駛的車輛。每一次僥倖都在不斷的積累成風險!

還有一種情況,遇到高速堵車,有人馬上就鑽到應急車道行駛。這時候駕駛員是否會想到如果後方有剎車不及的車輛要藉助應急車道避險呢?

應急車道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可以使用的嗎?

其實不是!我國法律規定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違法規定除給予罰款外,駕駛證還要記6分。但當你發生緊急情況的時候是可以使用應急車道的。

哪些情況下才是緊急情況呢?

【緊急情況分兩種】

1一種情況是:

在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繼續行駛會嚴重危機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的,必須停車。如果只是一些小毛病,比如說喇叭不響或車窗無法升降等不會危機自身和其他車輛安全的,就應堅持將車開出高速或者開到服務區再進行處置。

2二種情況是:

車上人員突發危及生命的疾病,需要立即停車搶救或立即組織送醫治療的,這也是可以使用應急車道的。需要提醒的是必須是危機生命的情況,感冒咳嗽的可不算!

上述兩種情況需要佔用應急車道,也不是一停了之,還必須持續開啟危險警報閃光燈,取出三角警示牌,擺放在車後150米的位置,如果是晚上要放到250米以外。車上所有人員都轉移到應急車道內,或護欄外,然後及時報警。如果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設置警告標誌,同樣會被罰款,並記3分。

應急車道是生命通道,而不是心急通道。使用應急車道正確與否,是救援生命或危及生命的重大差異。雖然只是簡單的劃在路上,但是更應該深刻劃在每個駕駛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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