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犯罪:我是優雅殺手,專挑沒用的人下手

反社會人格和高智商綁定後,在現實中就顯得十分罕見。少有人知道,反社會人格障礙作為一種無法矯正的性格缺陷,在人群中的比例是4%——每25個人中就有一個。

這類人群不好辨別,更未必和機敏、迷人掛鉤。

今天的故事,關於一個反社會人格的罪犯,律師劉焱最初並不想寫下這個當事人的故事。“這人基本沒有苦衷,可能到最後也沒有悔悟。在接觸過的當事人裡,他是最讓我討厭的一個。”

即便如此,劉焱依舊要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我一點也不同情他。”劉焱說,但作為律師,不是為了幫助當事人逃避刑罰,而是要確保當事人得到應得的判決。

在每個案件裡,劉焱都會盡全力拼湊出當事人的人生軌跡,從中找出輔助量刑的細節呈交法院。

這是他的工作方式,用大量的調查,把當事人複雜的一面尋覓出來。

在收集該案資料的期間,劉焱到派出所和民警嚼著檳榔探討案情,和當事人的工友們講黃段子拉近關係,甚至挖掘出當事人固定去的嫖娼地點。

這個當事人,並不是什麼高智商犯罪典型,他購買犯罪心理書籍,卻只看得進地攤文學;帶著幻想去行兇,又在現場嘔吐出來。

但這或許能引起一點警惕,帶有極強殺傷力的人,未必以人們想象中的樣子出現。

劉焱大量走訪和翻閱卷宗,最終像記者一樣,還原了當事人生活和犯罪場景。

事件名稱:不完美犯罪事件

事件編號:罪行03

親歷者:劉焱

事件時間:2016年6月

記錄時間:2018年7月

不完美犯罪:我是優雅殺手,專挑沒用的人下手

不完美犯罪事件

劉焱/文

2016年6月13號,盧濤下完工,身穿T恤,卷著褲管,雙手端著一套皺巴巴的西褲襯衣,走進工地旁的裁縫店熨燙。

裁縫店很小,只有臺老式縫紉機,立式衣架上掛滿廉價花格子衣裳,標價10元到15元,還有各種二手迷彩服和膠鞋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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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接過衣服,“五塊錢,壞了不包賠。”

盧濤說:“錢不是問題,你熨好一點,我要出席個重要的會議。”其實他剛剛下定決心,要去體驗西方人的生活。

穿上西褲,扣上襯衫紐扣,盧濤覺得自己很有氣質。

他走出工地,看著下完工後無所事事的工友們,心想這些人真可悲。

平時盧濤在工地旁的小店吃飯,10塊錢能打好幾個菜,不夠可以加。現在他挑中了一家西餐廳,錢包裡準備了300多塊錢,應該夠上檔次了。

西餐廳電梯裡有人吸菸,盧濤心生不滿,他覺得在這種高檔的地方,不該有沒素質的人。盧濤想制止這種行為,最後忍住了,“那人手包鼓鼓的,看起來很有氣場。”

高檔餐廳果然沒有讓他失望,雅緻的裝飾,有禮貌的服務生,客廳中央還有鋼琴師正在演奏。鋼琴曲很好聽,但盧濤聽不懂,他怯生生地問服務生是什麼曲子。服務生告訴他是《Songs From A Secret Garden》,他點了點頭:“我知道,是外國歌曲。”

接過菜單,最低的套餐要500多,盧濤騎虎難下,咬牙點了個600元的雙人套餐。等服務生離開後,他給相好的工友打去電話,讓人送錢過來。

工友穿了身迷彩服,徑直走進餐廳,還沒落座,就說服務生看自己眼神很怪,接著大聲質問盧濤為啥跑到這地方。盧濤讓他小聲點,說這是上流場所。

牛肉、意麵、很澀的紅酒。對盧濤來說,這餐飯並不值得,他一天的工資不到200塊,還不是每天都有得做。

“這是一扇窗,我想爬進去,和裡面的人一樣斯文。”用餐時,盧濤說出的這句話,工友至今無法理解,他看盧濤連刀叉都不大會用。

在工地上,往往依照手藝高低來評判個人。工友對盧濤的評價是這樣的:手藝一般,幹活算是最差勁的那個。“這人多讀幾本書,走火入魔了,拽什麼‘刑法犯罪構成理論’,大家聽了都翻白眼。”

接完白眼,盧濤又捧起那臺二手便攜播放器,看《重案六組》的碟片。

他看完後總要“研究”一番,反反覆覆觀摩作案手段以及破案思路,讓自己分別站在罪犯與警察的角度進行推演。

有時工友們拿他打趣,問盧濤怎麼不去當警察?

盧濤說:“警察沒幾個厲害的,我適合當刑偵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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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1號,盧濤去熨衣服的兩天前,他所在工地的附近發生一起命案,傳言是丈夫將妻子割喉,並把屍體開膛,從乳房中間下刀,延伸至肚臍。

兇手作案手段殘忍,工人們都在討論這場殺妻案。

盧濤記得自己當時參與了這場討論,他蹲在一邊,手捧驢膠補血顆粒碗,用筷子指著工友們發表高論,“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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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等盧濤說完話,其他人迅速散開,說盧濤又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盧濤很失意,大聲說,“你們是不知道我的本事,我是受過西方思想、羅馬法的影響的,還研究過著名的辛普森案,不信你們看我的筆記。”

沒有人理他,工友們正討論晚上是“炸金花”還是“鬥牛”。

案發後第19天,公安機關宣佈“6·11”案告破,嫌疑人就是死者的丈夫。

9月7號,相鄰的一個區又發生一起命案,死者同樣為一名女性,頸部被繩索纏繞,口唇青紫,右胸被銳器插入,沒有提取到指紋。

盧濤在現場不遠處看熱鬧,手裡拿了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工友問他:“要不要過去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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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濤給出了自己的判斷:“不用想,又是熟人作案,刑事案件中熟人作案多達百分之七十多。”

盧濤話還沒說完,突然有人跑到警戒線外對著民警大聲喊,“這個案子完全可以和‘6.11案’併案偵查。”

此人是“6.11案”嫌疑人的辯護律師,該案是他第一次獨立辯護,他認為自己的委託人是清白的,所以行為有些魯莽。

看到這一幕,盧濤跟工友說要去圖書館還書,迅速離開了人群。

民工裝束的男子,手裡揣著本專業性較強的雜誌。有位便衣老民警將這一切看在眼裡,他非常好奇,跟上了盧濤匆匆離開的腳步。

跟蹤的路上,盧濤神色慌張,不停回頭看,老民警認為其中一定有蹊蹺。

到了圖書館,老民警查看盧濤的借閱記錄,都是些犯罪類的書籍,其中有化學工業出版社的兩本《FBI犯罪心理畫像實錄》和《側寫師:用犯罪心理學破解微表情密碼》,以及上海譯文出版社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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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是一本德國小說,書中的男主人公痴迷於女性身上的氣味,殺害了25個少女。

老民警覺得有必要進行一次問詢,他走到法律類書籍區對盧濤說,“我是警察,請出示一下身份證。”

盧濤遲疑地看著老民警,馬上又恢復警覺,“我犯什麼事了嗎?”

老民警回答說只是例行檢查,他一眼瞟見盧濤的筆記本,看到一段話:犯罪分子眼神往兩邊散,注意眼神要堅定。

這是關於如何隱藏微表情的內容。

“那請出示你的證件,憑什麼在圖書館內搗亂,這是讀書的地方,你這是對知識的藐視!”儘管盧濤的言辭激烈,卻刻意壓低了聲音。他看過不少警匪片,知道警察執法之前,要出示證件。

這一點讓老民警出乎意料,卻更堅定了自己的懷疑,便說證件很快會讓同事送過來。

“我趕時間,就不陪你折騰了。”盧濤抱起一摞書轉身去管理員處掃碼,不再說話,徑直往外走。

老民警跟出去將盧濤撲倒在地,喊來附近的三個保安將其制服。

15分鐘後,老民警的同事趕來,將盧濤帶上警車。

車子發動的時候,盧濤望著眼前的民警,語調平靜:“你們幫我把地上的書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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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進行問詢時,盧濤一口咬定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證號是真的,照片跟本人不像是因為他有些顯老。

老民警打開盧濤的手機,從通話記錄裡撥出號碼,打給盧濤的工友,說撿到一部手機,讓對方提供盧濤的姓名和地址。

盧濤的工友非常配合地說出了警方想知道的信息。

警方通過查詢發現,盧濤沒有前科,不是網上在逃人員。找來被害人家屬進行辨認,他們完全不認識盧濤這個人。

盧濤提出抗議,無緣無故扣押他,屬於警方濫用職權。

老民警提出去他的住處搜一下,盧濤緊繃脖頸,望著天花板說了句,“那就去吧!”

那是一個單間,裡面只有床和摺疊桌,地上散落著膠桶和切割機等工具。

真正吸引人注意的,是盧濤貼在牆上的市行政圖、交通圖,以及他自己畫的草圖。

盧濤用紅筆在圖上做了些記號,點、線、圈基本上覆蓋了地圖的三分之一,旁邊歪歪斜斜地寫了“混亂區域”,“最佳路線”。幾張便利貼分別貼在地圖的四個方位,寫著“虛偽虛榮者死”,“目中無人者死”,“強酸溶解?”“購物清單”之類的字句。

在枕頭底下,民警搜到一臺老式佳能數碼相機,裡面保存著兩位死者的裸照,血還沒有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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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的罪名對盧濤進行刑事拘留。審訊時,盧濤對老民警說,“算什麼本事,你不過是瞎貓碰見死耗子,看你怎麼定罪?”

盧濤認為偵查員沒有出示搜查令,案發現場無任何屬於他的痕跡,再加上零口供,不一定能定他的罪。

一個月後,我去派出所辦事,碰到盧濤的大哥在那裡說要請律師,民警用手指了指我。

我過去了解了下情況,盧濤大哥說,“只要你能見到我四弟,給他辯護就行了。”

我從盧濤大哥口中得知,盧濤是家裡最小的孩子,很聰明,但家境窘迫,只能供他讀到初一,現如今35歲,在老家還有幾間房。

“他對朋友很好,受欺負能忍,但和親人好像有仇,年三十都能掀桌子。”盧濤大哥感慨道:“可能我們都是他說的那種沒用的人,他看著就來氣。”

“這麼說,盧濤怎麼會去殺兩個跟他毫不相干的人?”我對這個說法存疑。

盧濤大哥的回答更讓我匪夷所思:“他不喜歡這兩個女人吧。”

籤委託協議時,我順口說了句,這是個大案子,你要不要考慮一下我們主任?不過收費可能會更貴。

盧濤大哥雙手交叉在胸口,似笑非笑,“不大,不大,殺一兩個人不算大案,你不要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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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接連環殺人犯的案子,為了瞭解當事人,特意去問了盧濤身邊的人。

他們說盧濤比較講究,不佔人便宜,做事講規矩,過馬路一定要等紅綠燈,如果不是老愛說那些莫名其妙的理論,相處起來還蠻舒服。

而我在第一天會見盧濤時,就遭到了他的挑釁。

他掃視我幾眼說,“憑什麼你是律師,我是犯人?”

我壓住怒火,說自己是他的律師,兩人算是在一條戰壕裡,不該分你我。

“嗯,有點法律素養,我也上過大學,在XX大學聽過XX教授的課。”他儼然前輩般點評,“法律系的女生很有氣質,她們才是我未來老婆的人選。”

盧濤還說自己喜歡坐在第一排,這樣能更快接受知識,“我被教授誇過兩次,他說法學院有位經濟法教授是當兵出身,也是通過自考改變的命運。”教授的這句話讓他備受鼓舞。

“伊頓公學知道嗎?我下課從教室走出來,就像個紳士。要是讓我做法官,肯定很有魅力,案子也辦得漂亮。”

“那位教授是我的犯罪心理學老師,課講得不錯,這樣說來,我該叫你一聲師兄。”其實盧濤去聽課那會兒,我早畢業了,為了不被他排斥,我才故意這麼說。

這樣的話讓盧濤很受用,他用食指敲了敲桌子,“咱師兄弟同仇敵愾,殺出一條血路。”

我對盧濤說:“你可以自考,然後司法考試,接著考研究生再讀博,以後說不定就跟教授一樣了。”

“別的我都可以,就英語不行,我在農村上初中,英語都是老師用漢語標出來教我們,那26個字母我都讀不準,要唱字母歌才能唱得全。”

盧濤還提議道:“我們要進行教育改革,英語改成選修,不要必修,你就說你們律師有什麼時候說英語嗎?”

“我們也要讀英文文獻,還有人是學國際法的,英語肯定有用。”我對盧濤解釋。

可能是覺得被“師弟”反駁沒面子,盧濤質問我:“能用到的時候有多少!”他很激動,翻動的下嘴唇往前凸了不少。

“確實不多”我不想跟盧濤爭論,就問人是不是他殺的。

他半眯著眼,擺了擺手,“這個問題你問得有些多餘,人可以說是我殺的,也不能說是我殺的,他們的證據不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

“你為什麼要殺她們?”我想了解緣由,告訴盧濤,就算他不承認殺人,也沒人能為他做無罪辯護。

盧濤沒有直接回答我,反而說起自己11歲時,喜歡一個女孩,結果女孩媽媽跑來辱罵他,說瞧他家的窮酸樣,女兒嫁給一條老狗也不嫁給他。

“當天晚上我四處閒逛,看見兩條狗黏在一起,踢都踢不開,我跑到家裡,拿把菜刀,在它們背上亂砍,聽著嗷嗷叫,好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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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輟學那天,盧濤的一位老師告訴他,即便在外頭混,也要記住,凡事要用腦子,“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盧濤聽進去了。他平時愛買些閒書,來顯示自己是腦力勞動者。

十幾年後,他覺得自己雖然不富裕,但精神層面已經超過不少人。他開始和別人談論素質,說真正的貴族,言行就應該是高貴的,還要能推己及人。

在公德方面,盧濤做得很好,他不隨地吐痰扔垃圾,所有“上層社會”的人該有的素養他都有。他漸漸看不起一些人,對那種“卑劣的行徑”咬牙切齒。

有次在電影院裡,一個女人不停和旁人講話,盧濤站起來制止,女人問關他屁事。

盧濤不再作聲,等影片結束,他走過去理論。

“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一看就是做粗工的,還在這裡好為人師,小學畢業了沒?”女人毫不留情地辱罵他。

“我告訴你,人不可貌相,我還就是一名教師。”盧濤氣不打一處來,他說想殺了那個女的,“這種女人活在世界上,除了給男人用,再無其他用處。”

女人的同伴頂了一句,“現在的老師過得也就那樣,還不如一個粗工。”

這句話下來,盧濤氣消了,他說這女人講話雖然難聽,卻救了她們自己一命。

沒多久,工地發生了盜竊案,警察過來做筆錄。

盧濤跑過去,說自己在大學旁聽過法律,多少懂一點刑偵知識,如果有需要,能幫得上忙。

警察沒有理他,開著車子走了。

盧濤覺得沒面子,在後面大喊一句,“看不起我!”

不完美犯罪:我是優雅殺手,專挑沒用的人下手

從那以後,盧濤埋頭鑽研刑偵和法律,在地攤上買一些罪案書籍,“都是些低端的殺人噱頭,怎麼能夠滿足我的專業需求,再看下去簡直侮辱智商”。

他開始去市圖書館借閱法律刑偵類書籍,經過幾個月,他自覺專業能力有了質的提升,萌生出想專職幫工人們維權的想法。

有次盧濤的工友被人打傷,派出所認為事情不大,從中調解。盧濤出面代表工友索賠,首先提出申請“財產保全”,他說這是當事人的權利。

派出所民警沒有理會他,輕蔑地表示,“我們很忙的,你多讀幾本書再來指手畫腳。”

盧濤不敢發作,有種情緒如鯁在喉。“派出所裡出來,我工友不說話,一句謝謝也沒有。我不想一輩子被人輕視,不做幾件完美的大案,證明自己比警察聰明,這口氣怎麼咽的下。”

盧濤為此翻看了《中國刑事審判指導案例》,重點研究了第二卷的“犯罪和刑事責任”以及第六卷的“刑罰”、第七卷的“量刑”、第八卷的“累犯”,還有第十二卷的“時效”,儘管對其一知半解,卻也在筆記本上抄了不少句子。

他還從地攤上找到過“香港雨夜屠夫”案的相關信息。

最後,盧濤總結出他所謂的“完美犯罪”的經驗(實際並無價值),給自己定下幾條規矩:

1.連環作案的話,要避免使用同一手法

2.要有極強的反偵察意識,不能有任何目擊證人。

3.作案最佳時機在雨夜,沒有人出門,雨水容易沖走現場痕跡,但要注意鞋印

4.刑偵專家說刑案的70%都出自熟人之手,如果將陌生人作為目標,戴手套,不留指紋,躲開監控,警方將難以破案。

盧濤後來告訴我,他寫完將筆一甩,覺得一般人沒自己這個水平,應該在本子上加個評語“nice”。

但這個單詞他只會念,不會拼,最後只好寫道:“萬事俱備,伺機而動”。

第一個受害者原本不在盧濤的計劃之內。

6月10號晚上,盧濤在公園散步,撞見個女人對著電話大聲辱罵丈夫沒用。盧濤非常反感這種行為,他覺得這個女人沒有素質,不守婦道。

盧濤尾隨其後,一直跟到女人的住處,她依然不依不饒地指責丈夫。

盧濤返回家,關上門,呼吸急促,“有了這個念頭,多少有點緊張,有點興奮。”

他坐在地上,把地圖、紙條筆記本上的內容快速過一遍,想好該準備的作案工具。

大約十分鐘不到,他站起來,走到鏡子面前,將梳子沾上水,給自己梳了箇中分,打開手機,點開一首凱麗金的薩克斯曲子《回家》,試著走了一下自己胡亂編的舞步,沒有節拍,一前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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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優雅,我非常滿意,音樂是錦上添花的東西。”盧濤說。

音樂結束,他找出事先買好的鞋套、橡膠手套、避孕套,推開房門。

他再次回到女人住處,躲在屋後的鐵樹下,等待女人的丈夫離開。

當女人的丈夫出門後,盧濤穿上鞋套潛入房間,一腳將女人踢倒在地,“我教你來世怎麼做人,你作為妻子,動輒打罵丈夫,像什麼話,嫌你老公沒用,那你看看我有沒有用!”

女人當場痛得沒了聲息,不停顫抖。

盧濤俯視地上的女人,他在想要不要就此罷手。

念頭一閃而過,盧濤想起一句話,“不可沽名學霸王”。他抓起桌上的水果刀,劃過女人的脖子,“不痛了,很快就不痛了。”

聽盧濤說到這裡,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脖子。

盧濤說他脫下褲子時,女人的血還在流。幾分鐘後,他拿掉避孕套,用廚房裡的保鮮袋裝好。

“我想探個究竟,她們的高傲是從哪裡長出來的。”盧濤劃開女人的身體,刀子沒有他想象中的利索,血往兩邊流,一層一層地割開肌肉、脂肪、內臟表面膜,等看到內臟的時候,肚子已經劃得不像樣子,器官也被割壞掉。

盧濤本想整塊取出器官觀察後再放回去,但胃液上湧,他衝進廁所吐了。

聽到這裡,我告訴盧濤:“你不做這些鬼事,說不定還能留條命。”當時死刑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只要情節不是特別惡劣,認罪態度積極,在量刑上一般會多考慮些

但看著眼前的盧濤,我預感到自己的職業生涯又要背上一條性命。

事後盧濤反覆沖洗馬桶,他知道不能留下痕跡,“很多人就敗在細節上,不過警察好像也沒注意到這點。”盧濤表示很失望,覺得自己的檔次被拉低了。

我曾遇到比盧濤作案手段還要兇殘的嫌疑人,但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他們都會哭泣祈求。反觀盧濤沒有一絲悔改的態度,我覺得有點噁心,剛好看守所工作人員過來提醒時間差不多到了。

走出看守所,我接到一個電話,“6.11案”的律師說要請客吃飯。

我趕到包廂,發現有兩個人,其中一個神情呆滯,應該是受害人的丈夫。

我往後退了幾步,生怕他因為我是兇手的律師,就用椅子砸我。

沒想到他開口對我說,“多虧你的當事人,要不是他後來做的事,我就死在裡面了,我不想死。”

臨走前,這個男人向我點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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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濤跟我說起他殺的第二個女人。

警方宣佈“6.11案”告破後,盧濤覺得好笑,他說世上沒有所謂的“神探”,如果誰被捧為神探,那冤案就快來了,“現在唯一相信那個倒黴蛋無辜的大概只有我了。”

吃完西餐,盧濤感覺很好,他決定咬牙大出血,去體驗五星級酒店。

出租車到了酒店,服務生打開車門,問盧濤:“先生,後備箱有沒有行李?”

盧濤覺得“先生”這個詞很好聽,他認為這一切都得益於自己的“高智商”,不然他現在應該是一個逃犯,怎麼能堂而皇之地享受別人的尊重。

在酒店走廊,盧濤看到有個女人挽住老頭,在索要工作機會,老頭欣然同意。

盧濤想動手了,但他需要讓第二起案件看上去與第一起無關,只好暫時潛伏。

下午,盧濤到酒店咖啡廳,點了杯卡布奇諾,很苦,他往裡面加了很多包白糖。

盧濤問我喜不喜歡咖啡,我說太苦了。

“咖啡雖然苦,卻是一款帶有西方純正血統的飲品,上流社會喝咖啡,這是格調,是那些光膀子喝啤酒的人所體會不到的。”

盧濤喝咖啡時,女人又出現了,她正在大聲地打電話。

在偷聽來的談話內容中,盧濤得知女人幫朋友租了間平房,明天會提前過去收拾,具體地址也在電話裡講了。

“這種女人,自私又虛偽,自己在五星級酒店出賣身體謀求職位,朋友過來了,就安排那麼個破爛地方,不給點教訓,孰不可忍。”

盧濤還教我,“以後遇到這種看起來光鮮亮麗的女人,一定要看她講不講仁義。”

第二天,盧濤來到平房附近,在女人開門時,他衝進去,說自己是一名教師,來給女人上課。

女人罵了句神經,掏出手機要報警。

盧濤戴上手套,用手肘夾住女人的脖子,從揹包裡掏出繩索將她捆綁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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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請你相信我,我是位教師,只是想告訴你,你要守婦道,不能用身體去獲得利益,還有對朋友要講義氣,以後好好和你老公過日子。如果可以,我們交個朋友,我一定對你很好。”

女人大呼救命,罵他臭不要臉的下三濫。

盧濤很憤怒,掏出水果刀,直插女人胸口,他對女人說了最後一句話,“忘了告訴你,我還是一名人民法官,現在我判處你死刑,立即執行!”說完,他解開繩索,勒住女人的頸部。

“為什麼第二天敢去現場?”我在後期的會見中問盧濤。

盧濤告訴我:“像欣賞自己的一件完美的作品。”

談到這裡,我覺得和盧濤沒法聊下去,他太過自負,在現代刑偵手段中,一般案件都能找到偵破點。當時看守所的會見室很熱,空調也沒開,我無聊到邊聽他講話邊轉筆。

盧濤哈出一口氣,“如果有煙的話,我能吐出一個又一個的圈。”說完他閉上眼睛。

“為什麼你一旦看人不順眼,就想著要弄死對方。”我沒空陪他演戲,想做最後一次努力,讓他積極認罪。

“她們達不到我的層次,只能等著被淘汰掉,換一批新的,整個素質就提升了。”他緊皺眉頭,表情很失望,絲毫沒有意識到,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去淘汰別人。

我告訴盧濤,我選擇做罪輕辯護,希望能爭取個死緩,需要他配合。

“你就這麼沒出息?你就不想和我一起打配合,創造無罪釋放的歷史嗎?”盧濤始終認為警方沒有拿準他的七寸,他覺得任何人都想出人頭地,揚名立萬,包括我。

我說自己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目標,只希望經手的每個案件,都能避免成為冤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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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身準備離開,盧濤的眼神裡滿是企求,在我整理資料時,他伸出被拷住的雙手想要幫忙,卻被鐵窗攔住。最終他什麼都沒有說,也不肯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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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盧濤堅稱自己無罪,說相機是自己撿的,因為喜歡看偵探小說,才根據相機內的信息,盡力貼近兇手的內心,做一次常規演練。

一般犯人,不論是貪官還是黑老大,在法庭上,基本上都會聲淚俱下,痛斥自己的愚蠢行為,希望法庭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盧濤不同,他始終仰起頭說話,時而面露喜色,對自己的論點非常滿意。

“有些話,我的律師不敢講,他為了愛惜羽毛而擯棄法制。公訴方說我殺人了,我與被害人素不相識,我的殺人動機是什麼?警察搜查我的房間,你們法院什麼時候出具的搜查令?還有警方經常恐嚇我,問我為什麼要殺人?不該你們查明真相嗎?”

拋出一連串的問題後,盧濤又進行質證:“你們說我強姦了被害人,卻沒有提取到任何精斑,那我說自己是處男,你們要不要檢查一下?”

家屬也在旁聽席上,看到他這個樣子,異常憤怒,將鞋子水杯直接往被告席上丟。審判長對他們進行的嚴重警告,說再有此事發生,將帶離法庭。

盧濤拍了拍身上的黃色馬甲,不緊不慢地說,“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人是我殺的,但就已經確立的事實來看,該審判的是那兩位死者,而不是我。”

接著他又補充了一句,“有人養沒人教才會不守婦道。看來是真的。”

盧濤顯然對我的表現不滿意,宣佈解除委託關係,說自己要舌戰群儒,發起自我辯護。

我轉而到了旁聽席,因為出神,對盧濤後來在庭上說的話一句也沒聽進去。我看著被告席上的他漸漸被拉長,越來越模糊,直到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時,我才清醒過來。

判決下來的那天,我對盧濤的大哥說:抱歉,是死刑。

盧濤的大哥面無表情,湊過來小聲對我說:“你是我請的律師,過去幫我問一下,看我弟打算把財產留給誰。不要說是我想要,吹吹風,說他的這些事,其他人都不管,都是我在幫他到處張羅。”

過了半個月,看守所裡的管教給我打來電話,說盧濤要見律師。

我去見盧濤時,他已經沒了之前的底氣。他說監獄裡的人,基本上不看書,沒人真正關注法制以及國計民生,只關心自己的刑期,討好管教,沒一個有水平的人。

我不知道說什麼,隨口說了句:“你在圖書館那三本書挺不錯的。”

他嘆了口氣,“那個我其實看不下去,外國的書讀起來很拗口。”

沉默一會,盧濤說自己只認真看過某老牌文摘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有個很想當兵的小男孩,南京城破後,他撿起逃兵扔在地上的軍裝,扛起槍和日軍周旋,很快被擊中胸口。

“他有了自己的軍裝,也就有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成了英雄。”盧濤說這一直激勵著他。

我問他還有什麼心願,或者財產要交代的。

“西餐廳的那首歌好聽,家裡的幾間房給大哥,他是個厚道人,遺書你帶給他。”

我打開手機,放了一段《Songs From A Secret Garden》。

聽完後,他說,嗯,只能這樣了。

在被捕前,盧濤曾有個願景,跟工友們說了不下幾十遍:等工地的樓盤開售了,他希望買套電梯房,在最頂樓看這個城市,然後喝杯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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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吧,有個大學教授都說過我會大有出息。”他說。

盧濤被關押期間,劉焱和他見了8次,其中一次會面快結束時,劉焱對盧濤說:“你這種人,要是在外面,我都害怕。”

劉焱為盧濤翻閱卷宗,查找證據漏洞。是堅守自己對法律的態度,而非任何同情。

與其說這是兩起命案,倒不如說是一場沾惹人命的鬧劇。盧濤在臺上固執地扮演小丑,採用蹩腳的手段殘殺生命,被捕前仍在沾沾自喜

而在現代刑偵手段下,警方甚至能從捆綁屍體的繩索磨損程度推測出拋屍地點,盧濤所有殺人的痕跡都無處遁形。

逮捕盧濤的老民警在看過他的犯罪筆記之後,立刻說了一句:“這個人腦子燒了。”

在一些國家,連環殺手可能成為流行文化符號,殺手在監獄裡會收到女粉絲的情書,殘忍的暴行被“浪漫化”,是一種病態的痴迷,和對行兇者不著邊際的幻想。

當像盧濤這樣的施暴者被還原,你發現他不酷、不可憐,也不聰明。

挖掘施暴者的經歷,是為了規避暴行產生的誘因,而不是為暴行提供合理性。

如果我們不能認清這點,和“欣賞自己完美作品”的盧濤相比,可能沒有區別。

別輕易忘了,你所談論的是個殺人兇手。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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