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離婚律師|網戀時代,閃婚時代,更應珍惜彼此?

洛陽離婚律師|洛陽離婚律師|洛陽律師郭世斌|河南藍銳律師事務所

一、案情簡介

2012年,80後青年邵先生與薛女士經網絡相識、相戀、相愛。

2013年9月13日,邵先生與薛女士登記結婚,婚後二人初期感情尚好,但因生活習慣不一樣,雙方都不懂得遷讓對方,雙方摩擦不斷,薛女士懷孕後,更是爭吵不斷,加上邵先生母親照顧孩子,薛女士與邵先生母親性格不合,在一次爭吵後,薛女士動手打了公婆,邵先生起訴離婚。

二、裁判觀點

雙方因產生一些家庭瑣事就輕易提起離婚,著實不太嚴肅。家庭內部有摩擦在所難免,加上原被告是網戀而成的婚事,因此,彼此仍有進一步瞭解緩和的希望。成就一次完美的婚姻需要男女雙方共同理解忍讓,本案原被告仍有希望將婚姻關係修復重好,雙方感情實際上並未完全破裂,因此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原被告經法官判後釋法,均未上訴。

三、典型意義

洛陽律師|河南藍銳律師事務所郭世斌律師答疑解惑: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和交通事業的飛速發展,“網戀”、“閃婚”已不再罕見,“千里之外”的異地戀也逐漸盛行,但隨之而來的大量離婚糾紛,尤其是子女出生後產生家庭矛盾而引發婚姻矛盾的案件呈上升趨勢。年輕人本身感情經歷少,心氣過重,對待婚姻關係不太嚴肅,稍有矛盾就訴諸離婚並不是明智之舉,法院在審理時亦應當以引導當事人互相諒解、共同維護婚姻關係,不應輕易判決年輕夫妻離婚,而更應注意給鬧矛盾的雙方留下緩衝和解的空間。法院判決不離婚時亦在強調夫妻雙方在婚姻中要注重多溝通和磨合,增強責任意識,在面臨衝突時多相互體諒和寬容。同時,也要引導上一輩老人注意不可過多幹涉子女的婚姻生活,應擺正自己的位置,多放手讓子女自行處理婚姻中的問題,為維護子女小家庭的和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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