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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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而非旁观


“临时工”在《劳动法》中早已被取消,现在只有合同工和正式职工。被用人单位招聘为“临时工”,很大程度上被用人单位认定为与劳动者所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这一关系上,用人单位总认为,劳动者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而“临时工”对企业作出的贡献,却不能享受到与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的待遇。正如社会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0年参加工作,2006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补缴之前几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的这部分年限是否算工龄?工龄,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即1992年4月开始个人缴纳社保费前,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一般都称为工龄,并按工龄作为主要依据计算退休金,以及今后退休金的调整也是按照工龄计算。因此,工龄一直被企业职工所重视。

1995年社会保险制度在企业单位中基本普及,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计算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员,计算其月基本养老金,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计算的,而不再采用工龄计算,因为工龄不等于缴费年限,且工龄往往比缴费年限长,如当中未符合连续工龄规定,未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不被纳入到缴费年中限累计计算,因此,就形成与参保人的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存在一定差异。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后,参加社保的人员,社保在没有中断缴费的前提下,缴费年限与工作年限是一致的,也等于“工龄”与缴费年限也是一致的。

从目前来看,工龄对养老金没有多大的影响,似乎也是没有直接的关系,工龄与缴费年限两者间,决定并直接影响养老金计算的,主要还是缴费年限。如果说,职工的年假制、工资晋升等牵涉到工龄,那么用人单位应据职工个人档案执行。说到底工龄与基本养老待遇基本上已脱钩。


Yifan5


2000一2006年共计七年时间,补交七十二个月社保,应计入工龄!或凭证留存载入档案,以备后用。谢谢。


博昼


根据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没有在劳动保障部门开通养老保险账户的,是无法补缴养老保险,也不允许一次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你说的这种情况也许是区域不同,养老保险的政策也不同,如果真的能补缴,补缴部分是算工龄的。

退休工资是两部分组成,你的基本退休工资加你的工龄工资,也就是说你缴费时间越长,你退休后的工龄工资就越高。如果200~2006所欠的养老保险能补缴,这几年补缴的都会算入你的工龄工资当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养老保险信息。





踏雪寻梅jia


算缴费年限!自从用工制度改革后,不存在着“临时工”问题,企业单位用工全部是“合同工”,因此你2000年至2006年(补交社保后)是属于缴费年限(也就是以前的工龄)。


老顽童1686666


工龄和社保缴费年限有一定区别,工龄是工作年限,一般和个人在企业的待遇有一定关系,缴费年限是工作后缴纳社保的年限,和个人的退休待遇有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一个劳动者所在单位如果一直都依法缴纳社保的话,个人工龄是等于缴费年限的。所以,补缴费算不算工龄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缴没缴费、缴多少和缴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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