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争”到底有什么危害?


《道德经》:“争”到底有什么危害?



当人们面临着生存的挑战及生活的压力,内心空虚不安,欲塑也会日益的膨胀,人与人的比较、竞争由此开始。在家庭、事业、感情等方面的竞争中均不甘示弱,手段中明争暗斗到势不两立,直至鱼死网破,性质越来越卑鄙、恶劣,不仅危害自己和家人,也严重影响了他人和社会的安定。

人类在母胎中就已经开始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竞争。

湖南邵阳的一个九个月大男婴,肚内却有一个重约1.5公斤的不明物。

为其进行治疗的外科医生经过讨论,这名男婴肚内的不明物很可能是非常罕见的寄生胎。形成寄生胎的原因一般为母亲怀有双胞胎,两者相争,结果一方“大获全胜”,将另一方“吃”进自己体内,另一方终因缺乏营养而没有得到完全发育,并最终死去,变成“获胜一方”体内的一个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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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曹操的儿子曹植和曹丕,为争夺太子的地位,就曾“相煎何太急”。唐代李渊的儿子李世民和李建成为了皇位之争,制造了震惊天下的玄武门事件。西汉吕后篡位前后,对亲人和同仁大开杀戒,闹得人人畏惧,民不聊生。

企业的权力之争,亦是如此。韩国垮台的现代企业集团总裁郑周永的儿子郑梦九和郑梦宪,就是因为老父选择谁为掌门人而闹地震,加快了“现代帝国”的衰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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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左至右依次为郑周永、金正日、郑梦宪


安徽芜湖“傻子瓜子”公司,也因年广久和两个儿子有嫌隙,致使年广久退出江湖,从而影响了“傻子集团”的统一与扩大规模。

老子曰:“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孟子云:“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企业之间的利益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起初在平等竞争过程中相安无事,但渐渐随着心态的转变,利益的驱使,开始了获取利益的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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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也不乏有些企业为了达到盈利之目的,而设圈套、挖陷阱、不择手段,更有甚者不惜铤而走险,涉足商业犯罪。

其中商业贿赂甚为严重,它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使得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同时它又是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比如前段时间的问题疫苗事件。

春秋时期邦国林立,见于史书记载的就有几十个。这些国家活跃在春秋历史的舞台上,互相展开了以争夺土地和人口、掠夺财物为目的的争霸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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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中期以后,晋、楚争霸激烈,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大小诸侯国几乎都卷人了战争,兵连祸结,无有宁日。特别是地处中原地区的诸侯国,所受战争的危害更为严重,小国普遍厌战。

此外,晋、楚两个大国势均力敌,谁也无法吞并对方,加之国内政治斗争的复杂,也各想暂时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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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大国发动争霸战争不可避免地给社会带来了种种惨祸、灾害和痛苦。所以孟子以为春秋时代,从人民的角度来说,并没有真正完全正义的战争,发起战争的邦国并非正义之师,也并非征伐无道的不得已之战,所谓“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

老子曰:“夫兵者,不祥之器也。”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可争的结果又怎样呢? 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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