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車偷玉米被抓,被老農用鐮刀摟死,你怎麼看?

內蒙犀利哥


一再發生因小惡而發生的命案,作惡人被殺了,確實“罪不至死”,可問題是既然“罪不至死”那要怎麼治罪呢?恐怕是沒有吧,半個西瓜三條人命,熊孩子被同學家長殺了,偷玉米的被玉米的主人殺了,兇手在事情的起因上本來是受害者,一旦忍無可忍爆發了就成了殺人兇手,是不是隻有殺人這種極端血腥的方式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如果不是,那該怎麼解決?非常不幸的是,面對所謂“罪不至死”的小惡非要死了人同歸於盡反而安靜了,甚至是解脫了吧?


立志成蟲


開車偷玉米?這是得多缺德。你可能只是為了飽口福,農民的辛苦卻要因此付諸東流。

站在個人情感上,我不同情那個被鐮刀摟死的男子。不過偷玉米的6旬男子雖然有錯也罪不至死,作為玉米地的主人,老農也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目前案件所給信息十分有限,具體責任認定還要等案情結果公佈了。

下面幾個問題的真相將直接決定案件的結果:

1,只知道鐮刀是老農攜帶的,老農攜帶鐮刀的目的是什麼還不太清楚(目前只是一面之詞,應該還會有後續的調查)。此外,不清楚偷玉米男子是否攜帶凶器。

2,二人期間是否發生了爭執,如果有肢體衝突是誰先動的手?(如果是偷玉米男子先動的手,那麼老農的行為便屬於正當防衛,最多是防衛過當。如果是老農先動手,恐怕多半會按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來認定。)

3,偷玉米男子死在駕駛室裡,他是為了逃跑還是為了開車撞人?(這個鑑定結果也很重要)

4,男子偷玉米存在一定過錯是案件的起因,老農的行為屬於為保護財產而採取的自力救濟,本來無可厚非,但後續發生了殺人事件,案件性質已經發生轉變。雖然最終有可能會酌情減輕一定處罰,但情況仍不容樂觀。

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自己不缺錢卻處處想著佔小便宜的人,碰到老實人只會害人害己。之前發生在秦皇島的“一案三命”,起因僅僅是老兩口因為一個西瓜糾纏不休,追罵超市員工反被捅死,結果超市員工也跳河自殺。最終,鬧得個兩敗俱傷的結局。

這起案件恐怕最終也是兩個家庭都受連累,令人唏噓,只不過大眾對這種死者真的很難同情起來。


夜雨如書


不得不說,一把年紀,都六旬老漢了還去做偷雞摸狗的事情,真是讓人覺得恥辱。

還是開車去偷玉米,這代表第一,還沒有窮到山窮水盡的時候,否則你可以賣車啊,第二,代表此人不是為了偷一兩個玉米,是準備偷很多,用車拿。


估計這事更多人關心的是,算不算正當防衛?

我看了下,目前事情描述只有其姐姐
這段描述可以透露出兩個信息

一個就是,殺人的刀具是王國林也就是玉米地的主人的。

還有個就是,到底怎麼殺人的,並不清楚

然而到底是怎麼殺人的,決定了這個事情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甚至就是一個意外的過失殺人都有可能。

情況一

如果是小偷意圖逃跑,也沒打算反抗,玉米地主人在抓住小偷後,在小偷沒有還手的情況下,為了洩憤,還要刺小偷,那麼這就是故意傷害。

情況二

如果是小偷看見王國林拿刀後,意圖反擊殺死王國林,然後王國林為了保命,只好把小偷刺殺。

那麼王國林就是正當防衛

情況三

如果王國林當時並沒有把刀拿出來,然後兩人爭執中,刀無意中滑落,最後小偷還不小心被刀刺死。

那麼這就是意外,最多算過失致人死亡罪。


這一切,到時候屍檢,各種情景還原,現場勘察就會得知。

但是無論是哪一種,相信都會輕判,一個老人種點玉米不容易,時常被人偷,還要半夜三四點的去看玉米。太不容易。

就一個玉米多值錢呢,這些做賊的也太可惡了。


廖彩琳律師


首先,一年的辛苦,讓他偷了,不氣嗎!不過是偷個玉米啊,也不至於刺死 ! 非得一刀致命嗎?偷人玉米故然可恨,但殺人就是犯罪,性質完全變了。

其次,怎麼看都不算正當防衛,人已經跑了,又被老漢抓回來了,這樣的事情怎麼能算正當防衛呢?因為老漢手裡有鐮刀,所以老漢的膽量就會更大了一些,才會導致把人殺死。

最後,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再怎麼的也不能殺人,除非他也拿刀了;

2 小偷是可恨,偷別人的勞動果實,但罪不致死;

3 沒有經濟來源的農民老者,視糧食如生命,總是被偷,己經急眼,抓住小偷,惡從膽邊生,弄死他,看他還偷不,什麼法律,什麼後果,他根本不會去想,因為想生存被氣傻了。

4 在我們老農民眼裡,我們的糧食比它們的寶馬價值高的多。糧食比任何東西珍貴!

5 不要自認為小偷沒有死的危險,最討那種認為小偷小摸沒有死罪的說法!


遊戲大咖王


六甸男子駕車偷農民玉米,被盜主王國林當場用鐮刀刺死偷玉米的男子,對此案的判斷,作為被盜方王國林使用兇器將盜玉米的男子致死,在法律上不稱作防衛過度,王國林正確的處置方法應當選擇報案為上策,或者高聲驚動周邊鄰居的方式,如果偷玉米的人反抗用暴力或兇器對王國林行兇,在這時如果王進行自衛過度將對方刺死,這才能稱為防衛過失,致人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法律在量刑時可酌情考慮防衛過度,量刑會輕一些。作為王國林一方對偷玉米男子致死,王超越了國家法律,不管犯罪的有多大,有多可惡,行使法律機關代表國家才有權對罪犯制裁職責,置人於死地,王國林越了法,應當受到法律的公正懲處。


林海雪原185164327


唉,可憐王國林了,因為這一點小事失手把人殺了,先不說會不會判死刑,但是10年以上的刑期是最少的了。雖然這一對兒60歲左右的夫妻“開車偷玉米”雖然可恨,但“罪不至死”啊,王國林真的不應該“這麼衝動的用鐮刀砍死他”,他可以選擇讓他賠償或者報警啊。希望各位以後遇到這類事不要衝動,一件小事一死一被抓,間接影響了1-3個家庭的生活,與其說是王國林或這個老夫妻的不是,不如說是一部分人的道德品質缺失造成此次案件的罪魁禍首。

現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王國林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或是正當防衛,還是意外造成。這個是必須要搞清楚的, 畢竟動了刀,殺了人,所有的事情是需要弄明白的。畢竟王國林家玉米丟了是事實,這一對兒老夫妻被抓也是事實,“王國林的鐮刀”看似了這個60歲左右的老人也是事實。

但是從這件小事上,我們是不是要做一些思考?雖然王國林家的玉米被人偷了很多,但是要不要這麼過激的將人傻了呢?凡事應該冷靜一些,能和平解決的問題就和平解決,不要為了一些“垃圾人”而搭上自己的性命。

而且這對兒60歲左右的老夫妻“開車偷玉米”,你們倆可真有正事,我對這個男子的死表示遺憾,雖然我心裡想的是死的好。但是從理智的角度思考,如果起初知道貪小便宜“偷玉米”會是這個下場,那打死他們夫妻也不會去偷玉米。貪小便宜吃大虧啊,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一切只是因為幾棒玉米,你真的有那麼窮麼?

最後希望,各位網友遇到此類事件時,首先要讓自己冷靜下來,先協商,協商不成直接報警即可,沒必要去其發生糾紛。如果這個60歲有做的老人身上有刀,要是反過來將王國林捅死的話,那更不值得了。王國林最後怎麼處置,還是看公安局的各種鑑定結果定吧。


實體店老王


有一這樣的說法,做賊者心都狠。沒那麼容易讓你抓到的,往往都是抓賊者受害。要是抓賊者受害,賊逃之遙遙,這個公道向誰討。賊受害了,抓賊者看情節負不同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賊來偷東西,我們得好酒好菜招待著,給賊商量著說,我家條件也不算好,別拿了。現今的賊者不是窮的分文沒有,而是靠偷發財。讓我說,死了話該。


大凡磊一


能開車去偷玉米值嗎?一個捧子一塊錢夠油錢嗎?這說明偷玉米之人是想大偷,偷了去賣錢也有可能。在說農民種點莊稼容易嗎?看見你了你還不給老農說幾句好話。反而和老農爭執打架,說不準此人是貫偷吧,所以敢打架,也太可惡了,這種人死了活該,沒有棺才。


難得糊塗75761006


看到這個問答,自己心裡特別不好受。

其實自己也是個農民,家裡也種著玉米,最近玉米快熟了,也和這個老農一樣,地裡的玉米被人偷的差不多了。

而且我知道玉米肯定是村子裡的人偷的,有時侯真想像這個老伯一樣,呆在玉米地裡抓賊,但一想,都是一個村裡的,要是這樣被抓了,以後還怎麼在村裡呆,以後見了面都不知怎麼面對。眼不見,心不煩,偷就偷吧!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再說也賣不上幾個錢。即使抓住了你又能把他怎麼辦?

看一下這件事,

王國林,身患多種疾病,平時靠種地為生,村民對他的評價是非常老實,基本不和人吵架。

而死者是退休職工,在村附近有一處平房,應該是不差錢,開著汽車偷玉米。偷玉米的目的是為了餵養自己的雞和鴨。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死者應該是經常偷玉米,因為雞和鴨是每天都要吃的。

而王國林之所以拿著鐮刀是因為附近有大型犬。這個很好理解,王國林不可能因為玉米被偷就起了殺心,農民沒有那麼心狠。

第一次吵架打架時,附近的漁民拉開了,但第二次就出了人命。

王國林辛辛苦苦種的玉米被別人偷了,難道就不能說兩句嗎?為什麼那個下崗職工被發現後還和王國林打起來了,被發現了就應該歸還玉米,農民種玉米不容易,而且王國林靠這些莊稼生活,又沒有退休工資。

開車偷玉米,實在可惡。自己有退休工資,為什麼還去偷,而且是偷窮苦人的玉米,這比黃世仁還壞。另外,我懷疑這個退休工人本來就有偷雞摸狗的行為,或許他不偷別人東西,晚上睡不著。

同樣作為一個農民,我希望法律能輕判。


鄉村小二哥


駕車偷玉米被抓,被用鐮刀摟死,確實死得不值得。

為了幾棒子玉米,自己丟了性命,殺人者也會因此付出代價乃至生命。到最後,玉米比人更值錢了。在這裡,不是人命輕賤,而是人的尊嚴喪失。

盜竊者,為了獲得不義之財,不惜開車老夫妻一起出馬去偷,實在太不應該。

玉米地的主人,因為自己辛苦種植的糧食總被盜走,心中憤懣。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抓住小偷以後,大可以扭送公安機關,又何必自己動手懲戒呢。

到最後,把自己也搭了進去。實在太可惜。估計在班房裡,殺人者也是悔之晚矣。但是這世上從來沒有後悔藥。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其實,像這樣半夜偷盜糧食的人確實是大有人在的。而且其中不乏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

我認識一個人,專做加工生意的。平時為人老實,白天不喜歡出門。

但是此君到了晚上,就喜歡帶著編織袋,騎摩托車出去溜達。他專門去周邊菜農種植區。碰到有大片蔬菜的,就下車去摘,常常是一袋一袋的帶回家。

吃上一個星期後,菜吃完了,再去菜地裡去摘取。

人家菜農辛辛苦苦種植的菜,就這樣豐富了他們家的餐桌。

我也認識一對老年夫妻,他們生活在郊區。因為平時沒什麼事,男主人就在江灘開荒種地,每天上午都去忙碌半天,中午回家吃飯。

因為勤勞,他們常常都有新鮮的蔬菜品嚐。但是後來,我看他們種得越來越少了。問女主人原因,才知道,菜總是被偷,有時自己還沒有吃到口,菜就被一次性偷完了。所以後來也懶得種了。

即使種,也是種一些不好採摘的菜或作物,例如:紅薯、花生等等。

可見,總喜歡偷取別人勞動果實的人是非常可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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