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道德品行。
(三)統招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以不限定統招全日制學歷。
(四)年齡為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其中具有法院、檢察院輔助性崗位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可以放寬至35週歲。
(五)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計算和取得學歷學位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七)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 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 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4.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5. 其他不宜在檢察機關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計劃與職位查詢
招聘計劃、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見附件《2018年度吉林省檢察機關聘用制文職人員招聘職位條件一覽表》。
三、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全省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的報名、資格確認、繳費和打印《准考證》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報名點擊進入吉林人才網(http://36.49.92.137:23107/2018/)。
(一)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4日8:30——9月7日16:30,每人限報1個職位。
(二)繳費。資格審核通過後的人員,於2018年9月8日12:00前完成網上繳費。
收費標準:本次考試筆試60元/人,其中包含報名費25元/人,筆試考務費35元/人。
(三)打印《准考證》。網上繳費確認成功的,於2018年9月14日8:30——9月15日22:00,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注:本文來源於“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標題“2018年度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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