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籍的寶寶18歲後只保留美籍,往來中國生活工作方便嗎?

洛城小薇


小薇在過往的文章中曾有討論過,赴美生子回國上戶口的美寶,18歲以前都是事實上的“雙重國籍”,所以美寶在國內生活基本與中國籍小孩一致,該有的福利一樣不少。但對於中國政府來講國籍從來都是單選題,一旦美寶滿18歲,屆已成年有了獨立的判斷和選擇權,那麼中國就會要求孩子做出選擇,要麼當一個美國人,要麼當中國人,沒得選擇。

當然,當美寶踏入成年,你不去找有關部門作廢證件,人家也不會來主動找你的,除非你持中國(美國)護照出入境(18歲後不能再使用旅行證),那麼人家就會得知,你有中國戶籍而且還有美國國籍...結果你懂的,你不放棄,他們也會幫你作廢。

問題來了,美寶滿18歲之後如何待在中國呢?

假如我們的美寶準備著去美國讀書,那麼可以拿美國護照去辦理中國簽證,這樣就可以離境了,碰上寒暑假要回國內,只需在美國的中領館再申請中國簽證就可以了。

2018年中國公安部宣佈,自2月1日起擁有華裔血統的外國公民可申請五年多次入境特殊簽證(又稱為外籍華人的準綠卡)。例如,我們的美籍寶寶申請Q1簽證入中國境以後,可以由原來的3年停留期延長至5年,而且這5年內出入中國可以免於簽證,這個我們美寶和華人都帶來極大的便利。下面重點介紹一下Q1簽證的相關信息。

【Q1類簽證的作用】

主要用於親屬團聚、寄養子女或者探望在中國永久居住的親屬

【頒發對象】

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妥妥就是為我們美寶而準備的簽證類型,特別是父母不願意離開中國,這種簽證給美寶們回國看望父母親人,提供了極大便利。

【辦理簽證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複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美寶比較重要的是出生證、父母的結婚證。

探親簽證除了Q1外,還有在中國留時間為180的Q2簽證(視乎自己需求選擇),另外美籍寶寶還可以申請學生簽證(X1字簽證),工作簽證(Z字簽證),但都比探親簽證複雜。

當然,如果有父母並不願意讓孩子出國遠離自己身邊,折中的方法是,孩子國外畢業後以美籍身份到香港工作生活,滿7年即可獲得香港居民身份,如果父母想到香港住,還可以申請移民,再者說,有了香港身份就是港澳臺同胞,往返內地和香港很方便。


洛城小薇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比中國公民麻煩,比其他外國公民略簡單。

美國出生的孩子如果選擇美籍,那麼就是外國人。如果來中國旅遊或工作,一樣申請簽證或長期居留,唯一與外國人不同的是,如果親屬在國內的還可以申請探親簽證,比其他外國公民多了一條渠道留在國內。

看了其它回答裡的評論,我想再解釋下"雙重國籍"。



首先,大家嘴裡說的"雙重國籍"對中美而言並不準確。因為中國國藉法不承認雙重國籍,美國法律也只認可美國公民孩子國外出生或外國公民孩子美國出生的雙重公民身分,但同時規定孩子成年後如果為保留他國國籍而拋棄美國國籍,則視其自動放棄。移民歸化更是宣誓放棄他國國籍,加入美國國籍,根本沒有雙重的可能性。

孩子有兩本護照,可以在兩地生活的基礎其實是"國籍衝突",即中美雙方均將孩子天然作為本國公民。



這種衝突的表現是,如果父母雙方都是中國公民,孩子在美出生,回國時中國規定必須持中國使領館簽發的旅行證(哪怕已經辦理美國護照)回國,並辦理戶籍。入境後如果申領中國護照,去美領事館申請簽證,工作人員在看到孩子出生在美國後,會要求孩子必須持美國護照(如果沒有可以直接申領)回美國,直接無視孩子的中國護照,也不會給簽證。

產生這種爭奪的原因也挺簡單,人是一國最寶貴的資源(嫌自己人太多的國家很少),有國籍意味著可以在這個國家生活,工作,消費,為國家創造稅收,對經濟做出貢獻,這個資源當然不能輕易被別人搶走了。

但等孩子到了18歲,有了自主權,也需要履行公民義務,那麼國籍應該明確。此時如果在中美兩國間出入境,你向中美的任何一個國家提出簽證申請,就意味著放棄了這個國家的公民權。選國籍其實不是什麼聲明或儀式,只是用腳投票,以實際行動來表示你的意願。如果不在中美間行走,這種含糊的狀態可以繼續下去,因為你仍然被雙方政府視為本國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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