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完善制度,为家庭照顾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

国家将完善制度,为家庭照顾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

当前制约我国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的最大难题有望尽快破解。由中国残联等6部门日前印发的《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逐步解决成年重度残疾人的长期照料养护问题,对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由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制定上述方案已经印发,对推动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的突出困难提出了精准要求。

方案提出,要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要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逐步建立“两项补贴”标准与当地收入和物价水平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方案明确提出,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但有长期照料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各地可充分利用乡村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和闲置农房,通过相关措施为他们提供集中养护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照料看护等公益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倾斜。

国家将完善制度,为家庭照顾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逐步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确保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的目标。要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水平,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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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阳光家园计划”对资助范围和标准、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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