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拿刀砍別人,但是不小心卻把自己砍死了,法律該怎麼判?

現在法制越來越健全了,人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高了,違法犯罪的人也確實越來越少了。

生活中還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打輸住院,打贏坐牢”。這個意思講得很明確了,那就是勸人千萬不要打架,無論打贏打輸都沒有好處。打輸了,挨打受氣,住院花錢受罪;打贏了,鋃鐺入獄,賠錢判刑被罰。

你說打架這是何苦呢?

壞人拿刀砍別人,但是不小心卻把自己砍死了,法律該怎麼判?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避免不了有一些混世的像花臂男等人,處處逞兇鬥狠,動不動就隨意毆打他人,廣大人民群眾是深受其害。

如果遇到這樣的人,一般的人民群眾應該躲避他們遠遠的。“惹不起,還躲不起嗎?”對於這樣的人,儘量地不跟他們打交道,以免惹火燒身。

但是也有一些地皮無賴,他有時候是故意找你的事,你躲是躲不掉的。就像近期崑山發生的寶馬男以及花臂男之事,電動車主沒有惹任何人,但是寶馬男和花臂男卻偏要找他的事。你們看這該怎麼辦?

壞人拿刀砍別人,但是不小心卻把自己砍死了,法律該怎麼判?

既然壞人要想找你的事,你躲是躲不掉的。如果壞人拿著刀去砍你,而你又躲不掉的情況下,這時你該怎麼?

那麼唯一的辦法只有正當防衛了,但是正當防衛有諸多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故意傷害。

最好的結果就是壞人自己將自己砍死了,這樣就不用你動手了。不過這樣的現象在生活中也可能很少,但是如果真的碰到這樣的情況,法律是該如何判呢?

這有兩種可能:

第一,壞人有可能是自殺,他那時候也可能是良心發現,自己不想活了,因此自己將自己砍死。

第二,也有可能活該壞人倒黴,自己砍別人的時候卻撲了個空,刀卻砍在自己的身上,不幸死亡了。這對於別人來講是一種意外事件。

可以看出以上兩種可能都與其他人的行為無關,壞人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所以,對於其他人,法律是不予追究的。

這正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間一到,自己就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