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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
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
发表观点、相互评论
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
......
近日,
辱骂警察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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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违法嫌疑人涂某、邱某使用手机浏览信息时,发现公安民警的处警视频后,未经核实便截图将该信息发布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并配文“狗日的x口,不得好x”等辱警言论。
引发多人阅览及评论,严重损害了警方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涂某、邱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阆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辱骂挑衅警察、暴力袭警看似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必须依法受到制裁!
网警提醒
不少人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存在错误认识,对辱骂、推搡民警、脚踹警车及毁坏民警执法装备等行为不以为然,其实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的已构成犯罪,以下五类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常见行为需要警惕。
行为人妨害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对民警采取辱骂、拉扯、推搡等方式,经口头警告仍不停止;采取殴打、撕咬、伤害等暴力方式的;
为逃避检查、处罚,驾驶机动车拖、撞、碰擦民警;
聚众哄闹、冲击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现场的;
故意毁坏直接用于执法的装备、设备、配备的;
其他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公务的。
警方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尊重法律,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请尊重、配合警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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