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創全國文明城市
我市對35家農貿市場經營者實行量化扣分制
扣分滿12分,經營戶走人
從本週起,農貿市場開展一週一測
排名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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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是
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一項硬指標
也是我市創城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根據發佈的《舟山市農貿市場創城規範》和《舟山創城農貿市場經營戶日常信用管理考核辦法及細則》,我市將對35家農貿市場經營戶的誠實信用、食品安全、環境衛生、商品陳列等方面管理採取量化考核,獎懲並處。
具體考核內容
我市將建立測評監督體系,邀請第三方機構,對列入創城的所用農貿市場經營戶,對照實操手冊進行測評和滿意度評價,一週一測,測評排名向社會公佈,從而倒逼各市場形成比學趕超的競爭機制。對連續幾次排名後列的市場,將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
以每個市場招標年度為一個考核週期,總分為12分。
• 累計扣除3分,實行一次約談;
• 累計扣除3~6分,按協議予以扣除一定金額保證金;
• 累計扣除6~9分,責令停業整頓1~3天;
• 累計扣除12分,市場有權單方面終止合約,限經營戶在5日內交出攤位經營權,退出市場,同時喪失本市場下年度招租資格,2年內不得進入全市各個市場經營。
• 對年度超過12分基準分的經營戶,每超過1分,市場另外給予500元/分的獎勵;經營戶在各類評比中有優先(惠)權。
考核由市場管理方進行,每日按照市場營業時間不定時巡查考核。考核採取累計方法,每月28日通過公示欄和電子顯示屏公示。市場每年對場內經營戶的經營表現作整體評價,評價等級與攤位租金掛鉤。
7月26日~9月14日
市農貿市場管理專項工作組對全市農貿市場
連續進行現場督導
並就發現的經營秩序、衛生狀況等
向當地政府、市場舉辦單位下發抄告單
明確整改要求及完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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