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從孫楊拒穿安踏領獎服看國人契約精神的缺失

銳評|從孫楊拒穿安踏領獎服看國人契約精神的缺失

在中國,討論契約精神,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像孫楊拒穿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的服裝這種事,案例太多,在中國體育界都習以為常。就像孫楊回應此事時所說:“這種事對我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真的,小事情,不會影響我。”

從職業層面講,我是尊敬孫楊的,只要能讓國歌響徹世界舞臺,能讓五星紅旗飄揚國際賽場的運動員都值得尊敬。

體育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中國體育健兒之所以能馳騁世界賽場,奪金摘銀,與國家耗費巨資培養是分不開的。沒有一個人天生下來就是運動員,沒有一個運動員不經國家培養就能走進國際賽場,那怕他有天賦異稟。

那麼,當面對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衝突時,孰重孰輕,這是每一個智力健全之人都不需要絞盡腦汁去思考的問題,更何況孫楊。

“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用到孫楊頭上不知是否妥帖,他三番兩次地故意違規穿戴個人代言品牌361°運動服,或用國旗故意包裹、遮擋安踏領獎服,完全置國家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安踏利益於不顧,這已不僅僅是孫楊的個性張揚,而是態度頑劣。

安踏,作為一個民營企業,拿錢贊助了中國亞運體育代表隊,為中國體育發展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讓運動員穿上定製的運動服就這麼難嗎?這不是安踏祈求你孫楊的個人私事,這是贊助合同中明文規定的契約條款。孫楊在賽場奪金摘銀是愛國,是為國爭光,企業贊助國家隊也是愛國,也是為國爭光。試想,如果沒有企業贊助,中國體育靠什麼發展?訓練器材有嗎?後勤保障有嗎?運動員獎金有嗎?當你窮得連飯都吃不上、連衣也沒得穿的時候,你還有心思、有精力、有節操去安安穩穩地進行體育訓練?

中國人素來不講規則,不遵守契約,為此也付出過慘痛的代價。我相信,有孫楊事件的教訓,安踏以後贊助中國體育代表隊肯定得三思而後行,這也給其他贊助商敲響了警鐘,其引起的連鎖反應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會持續發酵。

中國代表團在孫楊事件上,一直未作官方表態,表明了對孫楊的姑息縱容,也表明了中國體育代表團和游泳隊的管理混亂和領導無力,也暴露出中國在舉國體制下扭曲的金牌觀。在中國體育界,一直盛行“金牌為王”,有些運動員以為奪得金牌,便可以目空一切。一枚僅有象徵意義的獎牌,便被運動員當真成鐵帽子王的免死金牌。如果一個摘得金牌的運動員連穿衣整冠的規矩都不講,那他拿了金牌是不是殺人都可以?正如業內評論的,“別以為得了金牌就可以為所欲為”。

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做正能量的典範,成為全國人民特別是青少年學習的榜樣,而不要成為負面網紅被人唾恥。(“環視隴原”原創文章,禁止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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