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辦理延長抵押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8年9月21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辦理延長抵押期限的議案》。現就公司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辦理延長抵押期限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要,保證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議案》(公告編號:2015-042、2015-046),2015年9月24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黃岩支行簽訂了2015年黃岩(抵)字0214號及2015年黃岩(抵)字0217號最高額抵押合同,合同約定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發生期間均為2015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3日,現公司擬繼續以自有資產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黃岩支行(下稱“工行黃岩支行”)申請貸款,並將2015年黃岩(抵)字0214號及2015年黃岩(抵)字0217號最高額抵押合同主債權發生期間均變更為2015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具體以雙方簽訂的抵押變更抵議為準,本次資產具體明細如下:

截止2018年8月31日,以上抵押賬面淨值共計3,445.10萬元,工行黃岩支行評估值為13,145萬元,此抵押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生效,並授權董事長簽署上述貸款申請及資產抵押延期事項的相關法律文件,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最終借款金額以公司與銀行實際簽訂的合同為準。本次抵押資產為公司正常銀行借款所需,對公司生產經營不存在不利影響。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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